佛說父母恩重難報,假使左肩擔父,右肩擔母,繞須彌山,經百千劫,血流至踝,猶不能報父母深恩。
孝順父母有三種,一為以甘旨孝養父母,養父母之身,是為小孝;二為以豐功偉績,光宗耀祖,養父母之志,是為中孝;三為令父母入佛之知見,讓父母了脫生死輪回,養父母之精神。而無上至孝,則是視所有眾生為吾之父母,願令所有眾生入於涅槃,度脫生死。諸佛菩薩、比丘、比丘尼,正是以無上至孝,身披法衣,作獅子吼!
在此摘錄孝親故事兩則,以共勉。
1.修忏遇母
宋朝的朱壽昌,是刑部侍郎朱巽的兒子。他的母親劉氏出身低微,在壽昌七歲的時候,父親主管雍這個地方,把壽昌的母親嫁到了民間。壽昌長大後,每天思念母親,心中悲痛,最後下定決心,辭官尋母,走遍四方,經歷了各種艱難困苦。為了報母恩,他刺血書寫《水忏》一部,又刻印流通,日夜念誦不斷。後來他到同州的時候,忽然和母親相遇,兩個抱頭痛哭,過路的人都很感動。從此就誠心孝養,又出來作了司農少卿,士大夫為他作傳的人很多。
2.樹德資親
福建的林承美,幼年就死了父親,他的母親守節不嫁,撫養兒子,後路母親去世。承美日夜哭泣,深感父母恩重難以報答。一位禅師很受感動,就勸告他說:“孝子思親,光是痛哭,親人並不會得到什麼好處,應當想一個報答的好辦法。名言道,作好事,親人就會得益;作壞事,親人就會受害。您想要報親恩,只有戒殺放生,廣積陰德,才能使親人真正受益。”承美一聽,醒悟過來,發誓戒殺放生,多作好事。後來享高壽九十六歲,科第為閩中第一。
講到孝親,首先要贊歎大願地藏王菩薩,曾為婆羅門女、光目女,為度母親,發弘誓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
《地藏菩薩本願經》
“利益存亡品”言: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幡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我們應該做的事)
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魉。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辨,晚生善處。(我們不應該做的事)
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大小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撥。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閻羅王眾贊歎品”
是閻浮提行善之人,臨命終時,亦有百千惡道鬼神,或變作父母,乃至諸眷屬,引接亡人,令落惡道,何況本造惡者。世尊,如是閻浮提男子女人,臨命終時,神識昏昧,不辨善惡,乃至眼耳更無見聞。是諸眷屬,當須設大供養,轉讀尊經,念佛菩薩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世尊,一切眾生臨命終時,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或大乘經典一句一偈。我觀如是輩人,除五無間殺害之罪,小小惡業,合墮惡趣者,尋即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