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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達真堪布:萬萬不可這樣發誓哦!
人有一種習慣,有一點點事情就對上師三寶發誓、對寺院發誓、對天發誓。在藏地,非常普遍的情況是對一些殊勝的經典,比如《甘珠兒》和《丹珠兒》(即藏傳《大藏經》)、《般若十二卷》等發誓。把這些殊勝、嚴肅的對境當作造業的工具,甚至在開玩笑的時候都會這樣發誓,根本不當回事,真是太隨便了! 作為修行人,以後不要對著這些殊勝的對境發誓、發願。能守護誓言還可以,有的人不僅沒有守護誓言,而且所說、所做都是虛假的、相反的,這都屬於犯捨法罪。很多人明明是偷東西了,殺生了,造惡業了,還對著殊勝的對境發誓。這是拿三寶來造惡業,把三寶當成造惡業的工具。還有些人像開玩笑一樣,把上師三寶當玩具,隨時隨地都是“上師作證,三寶作證……”這樣隨便發誓、發願卻不去守護誓言,都屬於捨法罪。 捨法罪還有很多種,這只是其中的一種,這也是最嚴重的、最容易犯的,尤其在藏區是頻犯的一種罪業。應該好好地觀察自相續,有沒有犯過這樣的罪過?我們可能在今生今世沒有犯過,但是在過去世中肯定犯過,所以在阿彌陀佛面前要發露忏悔一切罪惡,發誓、發願:願自己的相續中不要產生這樣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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