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劫是佛教常用時間概念,梵語音譯劫波,意譯則是分別時分、分別時節、長時、大時等義。原本是古代印度婆羅門教極大時限的時間單位,佛教沿用這一概念,而視為不可計算的長大年月。婆羅門教認為,世界應經歷無數劫,一說一劫相當於大梵天一個白晝或一千時,等於人間四十三億二千萬年;另一說則以為一劫分為四時,合計四百三十二萬年。佛教“時間”觀念是以劫為基礎,一劫具體長短另有具體算法。
釋尊八十歲在拘屍那迦入滅
釋尊八十歲時在拘屍那迦入滅,這是歷史的事實。然而關於釋尊的壽量,諸宗的認識卻不盡相同。
大眾部認為,在拘屍那迦入滅的是釋尊的化身,也就是“生身”。化身出現於世間是緣畢即滅,而佛壽是無限的。
有部認為,釋尊的壽量是有限的,他與常人一樣有著生老病死,壽命只有八十歲,但與眾不同的是,釋尊可以自由地捨壽與留壽。
據《長阿含經》記載,釋尊入滅前三個月,曾在毗捨離地區弘法。在一次休憩時,佛對阿難說:“如果有人善巧修習四神足而得到成就,要在這個世間住壽長達一劫或更久都是可能的。如來是修習四神足成就的,如果以方便力,也可以留壽一劫。”阿難尊者當時默然了,佛又反復說了兩遍,但阿難的心為魔所遮蔽,還是沒有說話。後來佛決定捨壽,於三個月後進入涅槃。
對於釋尊的捨壽與留壽,《大毗婆沙論》稱為“捨多壽行”與“留多命行”,說佛本當隨順當時世界“人壽百歲”的規律,八十歲進入涅槃其實是捨去了四十或二十年的“壽”所致,而佛最後入滅前的三個月又是留“命”所致(“壽”由業力決定,“命”由願力決定)。之所以捨與留的時間是四十年(或二十年)與三個月,因為此時佛的事業已圓滿究竟,便即進入涅槃。論中還列舉了其他一些解釋佛如此示現的觀點:有人說,法爾如此;有人說,世人都貪圖壽命,佛捨壽是為了顯示佛不貪壽命,示現涅槃能令眾生努力精進,求取涅槃,留命三月是因為還有度化眾生的因緣;有人說,釋尊為了避免衰老而捨壽;也有人說,釋尊捨壽留命是為了向眾生顯示禅定自在的成就;還有人說,釋尊為了示現降伏蘊魔和死魔而捨壽與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