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違品不能奪取、不可侵犯叫“力”。我們經常講“要有願力”,也經常發願。但如果經常違背自己的誓言,就說明這個願沒有“力”——沒有力量。這也就是我經常講的“願力沒有超越業力”。我們經常是這種狀態,有想學想修的願望,也發過誓,但是都不強烈,不堅定;遇到一些違緣障礙的時候,就不想學不想修了,也無法再守持戒律,這就是因為沒有力量或力量不夠。
在此處所講的“力”,是一種真正的究竟的力量,是違品無法侵犯或奪取的。
我們現在對佛法稍微生起點信心,甚至皈依了;對大圓滿法生起信心了,甚至到山上來了。這都是力量,但是這個力量很弱,稍微遇到一些違緣和障礙時,就開始捨棄三寶、捨棄佛法。很多人就是這樣,剛開始覺得很好,甚至去皈依,但稍微有一點點違緣和障礙的時候就灰心退步了,甚至徹底放棄三寶,放棄學修了。這就是力量不夠。若是有足夠的力量,皈依三寶的信心非常堅定,即使遇到再大的違緣障礙,也不會灰心退步,不會放棄,更不會捨棄。
雖然我們現在信佛學佛了,但經常是這種狀態:生活上稍微有一些坎坷,工作上稍微有一些挫折,就動心了,心總是不穩定;身體稍微有點不舒服,打坐或修法時稍微有點困,就躺下睡著了;總是借口有病,不來上課;總說身體不舒服,也不打坐……這都是因為希求正法的心不強烈,解脫的願望不夠堅定,所以沒有力量。若是有真正的、足夠的力量,無論遇到何種違緣,無論遇到何種障礙,都不能侵犯,不能動搖。
在修行的道路上,我們會遇到各種對境,主要是看自己有沒有力量,其他的都是借口。有的說家裡違緣大,有的說年齡大,有的說身體差,有的說家裡不同意……其實家裡人不同意你學佛,甚至強烈反對,這不是問題。若是你自己有信心、有決心,有足夠的力量,誰也阻礙不了你,誰也影響不到你。
也許有的人會說,“家裡人不同意,甚至反對,還以自己的希求去學修,這不是讓眾生煩惱嗎?甚至是破壞家庭,這樣最終要離婚的啊!”不是這樣。若是最終要離婚,並不是因為你學佛修行了才要離婚的。即使你不學佛不修行,如果緣分盡了,因緣到了,也是這樣的結果。若是因緣不到,你再怎樣也不會走到這一步。我們是在講因果,在深信因果,什麼都是如此,緣盡了是不可勉強的,緣沒盡也是不能強迫的。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因緣和合而滅。如果自己有信心、有決心,誰也阻礙不了你學佛修行。
很多時候我們不明白,以為家庭有矛盾是自己學佛修行的原因。若是你學佛修行不如法,那是造業。若是你如法地學佛修行,他跟你吵架,跟你鬧離婚,也是另有原因的。無論是吵架、鬧離婚,還是互相傷害、生起煩惱痛苦等,這都是因為自己造惡業了。學佛修行怎麼是造惡業呢?學佛修行不是造惡業,所以它不是真正的因。這都是你往昔造的惡業,果報在成熟,而不是因為你學佛修行造成的。
如果沒有導致吵架、鬧離婚等這些因緣,你堅定自己的信念去學佛,他不但不會阻礙你,甚至會順從你,跟著你學。因為你這種堅定的決心就是戒體,是一種戒,它是清淨的,它有力量;你這種堅定的信念是一種定,也是有力量的。有了這種決心和信念,你就一定有感化他的能力。他不但不能阻礙你,甚至還會跟著你學。
一切的違緣障礙都是自己造的,就是因為心態沒有放下,心在動搖。若是心不動搖,一切都放下了,還會有這些違緣和障礙嗎?所以都是自己的問題。
大家應該好好發願,應該具足“力“,尤其在修行和行道的過程中,更應該具足“力”。不要總屈服業力,不要總屈服煩惱!業力一現前,煩惱一起來,就不行了。導致我們從無始劫以來到現在流轉輪回、受盡痛苦的原因就是業力與煩惱。我們現在學佛修行了,修善修道了,就要反抗!所謂修善,就是為了斷惡;所謂修道,就是為了斷煩惱的。一個修行人不能跟著業力和煩惱跑,自己要有對治力,就是修善、行道。在這個過程中要發願:自己要具足力!只發願也不行,還要落實,即在修善行道的過程中,不可侵犯,不可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