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孩子,在借別的小朋友書的時候,說好了第二天還,可是他太喜歡這本書了,所以第二天沒還,接著過了好幾天,書的主人催了好多遍之後他才歸還。後來他已經忘記這件事情了,可是別的小朋友向他借書看的時候,想到他曾經不守信用,於是也拖了幾天才還。其它的小朋友知道了也紛紛開始不講信用,結果,他們最終只能看著自己的書,因為已經沒有人相信別人會按時還書了。
我生活的城市裡有一個交警,每當遇到遭遇車禍的傷員的時候,他都會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到醫院,醫療費不夠他就押上他的工作證,後來有的傷者痊愈之後交了醫療費,有的傷者卻來個不辭而別,醫院也承受不了這筆開支了,扣住他的工作證,希望他以後不要用工作證來抵押。這個交警說,當他人需要幫助的時候,我抵押工作證就是誠信,而那些沒有誠信的人,他們身體醫治好了,心靈卻始終是病態的。我希望我的行動是一服藥,能夠對他們有所治療,就算能起到預防的作用也值得。
誰都希望生活在一個充滿誠信的社會,沒有隔閡,沒有心理壓力,遇到困難准能得到幫助。可是這只是一個“烏托邦”似的幻想,現實生活當中,誠信似乎可望不可及,甚至少數的誠信行為被當成另類,失信就像“傳染病”一樣腐蝕著人的心靈,看似個人得到了一些蠅頭小利,卻敗壞了社會的風氣。誠信是什麼,很多人其實都是很模糊,以為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我不講誠信別人講就行了,殊不知,作為失信的攜帶者,任何時候都是一個高危的傳染源,最終只能自己將自己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