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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中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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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敬佛陀》   佛門中的規矩有哪些?

1、佛像——凡佛弟子見佛像必須恭敬、禮拜、供養、護持,雖然是木雕、紙印、泥塑,應觀做等同真佛,所以不論佛像在任何地方都應如是,不可分別像之好壞、大小、寺院或家庭,如是作觀,福不唐捐。凡“買”或“要”佛像時,一律要說“請”,不能說“買”或“要”,附帶說明:佛經、佛具、香花,如用錢買,或向他人要,也應一律說“請”,此是恭敬心。

有的佛像是紙印的,日久欠淨,或有破損,實不能再供,應於佛前言明另請新像再供,此舊紙佛像可恭敬焚化,切不可任意撕毀棄置。如是所作即如出佛身血,罪墮無間。另木雕泥塑之像,如有損毀失修,佛弟子應護持聖像,發心修補,金漆剝落,當發心再貼金刷漆;因眾生禮佛,即能成佛故,可知佛像可度眾生,常令相好光明,令眾生起歡喜贊歎心。倘有金銀、瑪瑙、玉、翡翠等制佛菩薩聖像,不可毀壞,改做其他裝飾物品,如是所作,則獲重罪。有人制香,香上有觀世音菩薩紋形,焚香時顯現菩薩形狀,香熄之後,聖像塌毀。又有人以蠟燭做成觀世音菩薩形狀,上有燈蕊,以火燃化,燭燃相毀,以上兩則,殊大不敬,商買之人,被財貨所迷,不知所造無邊重業。又有用佛像為商標者,眾生不察,難免任意丟棄,實非所宜,皆不知佛陀偉大,眾生濫用胡為,皆失謙恭,罪報難逃。

若畫佛像,要用好筆、好墨、好紙。若繡佛像,要用好針、好線、好布。若印佛像,要用光澤好紙、形色清晰、印制精美,若雕佛像,以金、銀、銅、玉、翡翠及諸般寶石、或檀香、沉香等上木、瓷釉上料,印制雕塑諸佛菩薩聖像,應沐浴齋戒,燃香謹制,攝心一處,不令分心,感應道交,可獲不可思議功德。

配身小佛像之掛鏈及配汽車之掛像,有欠恭謹,然作方便,未嘗不可。若存恭敬,尚可獲福,如有亵讀,仍自獲罪。所以配身小佛像不可當做裝飾品,那根本不是佛教徒所應有的態度,而應有虔誠祈求加被護身一切吉祥想。

還有一種卡片印的佛菩薩聖像,可以帶在上衣口袋。這種卡式小佛像,是為了個人在旅行、在作客、在單宿捨時,做功課取出供養禮拜,方便所需。有人也兼用為護身平安之用,原無不可,但也以存恭敬心,難遭遇想。此種小佛像,只宜放上衣口袋,如放褲子口袋,即為不敬,利而未獲,過咎先至。

再有,一般不信佛的人,常將佛像當做藝術品做擺設陳列欣賞,或與其他物品雜陳並列,皆非正因。如能勸化他人勿做藝術品欣賞,而應恭敬、禮拜、供養,則為利他覺他的菩薩行了。佛教徒見到佛像,無論大小及任何形式,必須要恭敬、禮拜、供養,福德無量。

此外,有見到每一佛者,皆應恭敬,如《地藏經》中有“稱佛名號品”,又如《千佛名經》及《萬佛名寶忏》中所載佛名,皆由世尊金口宣說。一一佛名皆常恭敬、禮拜、供養,功不唐捐。

最後要知道的是迎請佛佛像時,無論是銅的、木的、瓷的、紙的,一概以難遭想,恭敬捧迎,不可輕率從事。佛像用雙手捧於胸前,切記不可放在腿上,不可像包東西一樣,用手一提。請紙像容易犯過失,把佛像拿著垂向膝下,或夾在腋下,如是種種不敬之過,看來沒有什麼,其實不知不覺中已獲罪過。凡諸佛像,那必須視同真的報身、化身佛一樣的尊敬,此種功德又豈是凡夫俗子的我們所可揣摩到的呢?

2、佛法——一切佛法皆由佛說,若無佛說法,眾生無由解脫。故知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得人身者未必能遇佛法,遇佛法者未必起信,此溯至其宿世有無種植淨因。今生既得人身,又聞佛法,又起正信,實屬稀有難得,此定久植淨因,恭敬三寶而來,佛法為三寶之一,如面吾師、如受教誨、如示導歸,應常依教奉行,恭謹修持;況且佛法乃教人出世了脫生死之大法,非世法所可望其項背,因此稍具智慧之人,得遇佛法,如獲無價至寶彌足珍貴。時下,因印刷術之進步,較以前用木刻版印刷方便多多,流通量大增,學佛人多可輕易獲得佛經典籍,對佛法不知尊敬;恐有犯失意過而生輕慢心,致法益未受,徒增罪業,此又不得不說,故略述之以期互勉,提高覺照。

唐玄奘大師留學天竺,取經以還,大譯法音,廣宣妙旨,大師功德豈可思量?取經之時,跋涉數千余裡,縱橫於荒涼邊域,將經頂戴而回,大師對經典之迎請恭敬,值得吾人深思。由此觀之,一切佛經所在,即為有佛,且有無量諸天護法聖眾,周匝圍繞。今人看經,漫不經心,任意放置,尤以聽經之時,許多人將經本放置腿上,乃大不敬,有則改之。又請經時(無論是用錢買或向人要的經,都應該稱做請經)應該雙手捧回,然今人捧經(雙手迎請佛經捧在胸前)者已少,拿者(單手)尚可,但不可過腰下,夾腋下亦不可,男居士更不可將佛書卷起放入褲袋中,女居士不可將佛書塞入女用皮包中,女用皮包雜物太多,此皆不如法;小本佛經只宜放入上衣口袋,否則犯失敬意,雖細微小節,也不可不知,知即改正,不應再犯。玄奘大師是頂經而回,我們怎可將經放在腿上、夾在腋下或放入褲袋中呢?豈可如此冒失。

蓋佛法為出世寶筏,不可與世間一般書籍混淆不清,世間任何書不可放佛經書上,陳列書櫥中也當佛經放置最上,世間書放下,最好分開放置為宜。佛書如按分類法放置時,大經先放右邊,依次順排;若置上下時,以大經置上。至於何者為大?依三藏言以經為先、律次之、論再次之;就經典言,以華嚴、法華、般若、方等、涅槃、阿含依序而排,最要者不可將世法書與佛經雜列。又一切佛經佛書不可攜入廁所及夫婦房間及不潔淨之處,如果單身居住,房只一間,不得已而非故意犯者勉可通融。看佛經書均不得躺臥床上看,看時當洗手翻閱,翻閱佛書不可摺角,不可在上塗寫勾劃,如作札記摘錄,也當用別紙為之。翻閱時切忌用手沾唾液來翻。有破損不堪之佛經當於佛前言明無法再閱,送至寺院焚化爐中或淨空地上火化。如有絕版佛經或有價值普及之佛經書,應發心集資影印流通。流通時當注意是否偽經,如《佛說三世因果經》,並非佛說,而偽造者冠以佛說,雖然內容多述因果勸善之作,仍有偽造佛經之過,不宜流通。另有道家假藉佛教觀世音所造之經典甚多,不可不察,應查《大藏經》目錄中有無載入。又“白衣大士神咒”,不載入大藏,為夢授之。然時下也多傳誦,每有感應征驗;蓋觀世音菩薩無剎不現身,道教也多崇拜之,此乃觀世音菩薩與中土眾生緣深,且也在神道中種種示現,以播淨種,此乃菩薩度眾生之方便苦心也。佛教人士初以“白衣大士神咒”做方便前導可也,終當指歸勸誦《大悲咒》、《普門品》方為合法,此依法不依人故。發願印“白衣大士神咒”者不可只印單張者,易令人輕視,以印書本型為宜,甚或改印《大悲咒》、《普門品》及觀世音菩薩靈感錄等與觀世音菩薩有關經典及講述菩薩之德誼者,令大家知道菩薩的來處及偉大也是一樣,功德等同。

凡印佛經書,要慎選版本,要用好紙,裝訂牢固,設計樸素,使令莊嚴,並嚴格校對,不令錯謬,總之不可馬虎從事。借閱他人佛經書,按時送還。借閱公有之或別人之佛書,應視同己物般珍惜,切不可任意塗抹、竊剪、撕毀;依出世法論則為毀法,依世間法論有欠公德心。常住所有佛像經書,非經許可不要動用,私自動用,則犯過失;若私自取走不還,為盜僧祇物,而獲大罪。一切報紙型佛刊,不可作包扎物品之用,也不可任意丟棄、撕毀,應伺機轉贈他人閱讀。凡流通之佛書不宜存置,而應輾轉流通,鹹令受益。

復次,看經之時,身應端正,不宣妄動;口應禁語,不宣雜言;意應集中,不可亂想,此為三業清淨,自能攝心一處,浏覽經意。欲看時,淨手潔案,徐徐翻閱,一字一句,不令空過。燃香一枝,可令經行,心不外弛。用功行者,直看經文,不假注釋,閱之一遍,不明大意,毋退心志,三、四、五遍乃至十數遍時,自能體會妙旨。真用功者,不用妄識,一切經文,直了觀照,文字相中,般若性顯,久久與真心智海,打成一片。故古德宗密圭峰大師看《圓覺經》而心開意解;六祖惠能大師因聞《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徹悟心源;天台智者大師誦法華至“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身心豁然而入定;倓虛大師著書說有劉文化居士因閱楞嚴而現妙境破了識蘊。以上諸德,足資楷范。可見一字一句,一頌一偈,一旦豁破,皆由自性流出般若智性,與文字般若互相呼應,融化為一,等無差別。

無論誦經、看經,功德都大,經行之後,皆應普皆回向,令一切眾生入佛知見,開佛智慧,歸敬三寶,速證菩提。此為如法作,但願諸上善人,珍重法寶,禮拜恭敬,精進不懈,如是熏修。以是因緣,生生世世,不失自性,仍可值遇三寶,今得人身,復聞佛法,起信熏修,已入寶山,不空手歸,百千萬億眾生中,吾人最為幸運,恭敬法寶,必獲淨智大慧。

綜上已知,佛法為度眾之津梁、成佛之階梯、度往彼岸之寶筏,缺此無由解脫也。佛法自敬中求,故細微小節也不可犯,如獲寶在手,光芒四射,怎可使此寶物損毀污穢?由是求法,法益自獲,莫因輕忽,而障自性。

3、僧伽——這裡必先要說明的,有許多人以為出家的人叫做僧伽,其實僧伽是指受具足戒的和合眾,也就是說能守持戒律的行者,達三人以上的清淨團體;單獨的個人不能稱為僧伽。出家男,受具足戒的只能稱為比丘(有乞士、破惡、怖魔三意)。出家女,受具足戒的只能稱為比丘尼。比丘與比丘尼之個人,不能稱為僧伽,但可通稱為沙門。所謂沙門的譯義叫做勤息,就是指勤修佛道和息諸煩惱的意思;今人多指出家之個人為僧,那是錯誤的。我們把出家的沙門通稱為法師,其實法師也不應適用一般出家眾,因法師之稱必須具備精通三藏佛法,而能弘化的出家行者才能受之。今人又或對出家之皈依師稱為師父,這也是順俗之演化,如我們接受皈、接受戒、接受法的出家比丘,我們是應該專稱為和尚的。和尚譯義為力生,是有親教師之意的。我們既然求他授皈、授戒、授法,都有親教之意的,如對出家的比丘尊稱為和尚,那是至高無上的尊敬。

世尊在世時,他的僧團中,凡證大乘果位的都稱為聖賢僧,對沒有證果位的自然都是凡夫僧了。但在家皈依三寶的佛弟子,無論對聖賢僧或凡夫僧都應一概恭敬、禮拜、供養,不可取分別心的;在家弟子見出家二眾不依法恭敬、禮拜、供養,是為犯輕慢罪。不只於此,凡十方佛、十方法、十方僧皆是我師,皆當依法恭敬、禮拜、供養;也就是說,十方各地所有僧伽,其個人、團體皆為我師,更不只限於所皈依時的皈依師,皈依師只是在佛前做證明,證明你自今日起成為三寶弟子——為說三皈、忏悔、發願。有人說這是我師父,那不是我師父,這是“外行話”了。

我們要問出家眾的尊稱法號時,要說:“請問師父(或和尚、或比丘、或沙門)的德號上下?”千萬不可問師父“您貴姓”,因為出家後皆依釋迦的法脈相傳,所以皆以釋為姓之,都只以法號相稱。每一位出家眾有兩個法號,一個是內號,一個是外號。內號只是他的剃度師、授戒師、傳法師可以呼的,我們在家弟子不可稱呼。在家弟子只可稱呼外號,稱呼外號也不可稱某某,依今例,稱為某某法師,或某某師。尊敬如法的稱呼,應該稱為上某下某法師。我們對別的在家同修問起皈依哪位法師時,應該說:“請問您皈依師的德號?”答時應稱:“我皈依的法師德號上某下某”。這種規矩不但每一位在家弟子要知道,更要將此一禮節養成習慣。

凡夫僧是未證得果位時所稱,其實他的發心與修持上已超出一般凡夫太多太多了,這只不過是對聖賢僧而言。現凡夫僧相者,因其執與惑未斷,或執斷惑未斷,尚有習氣煩惱所束,在用功修持上、個性修養上、守戒威儀上有些欠缺,但在家居士不可背後批評指說,更不可將道聽途說、且未曾親見親聞所確知的消息加以渲染傳播,此則犯謗僧之過。如見出家眾犯了某些過失,可當面虛心懇切地加以勸谏,如他不能采納,或仍我行我素,也當以恭敬心待之。但可遠離,不宜毀謗,所造因果他自擔當。如在家居士毀謗僧伽及破和合僧,皆獲重罪,不可不知。我們不但對出家眾不可念其過失,就是在家同修之間,也不可念其過失,儒家尚有隱惡揚善之美德,何況佛弟子的我們,更是不可念四眾過的。

凡出家眾之僧團所有,是為常住物,常住為十方所共有,個人是無權動用的,凡所有物為十方僧伽所當均享,個人依法不可捉持。如果在家眾私自挪用常住物者,即為盜僧祇物,其罪過甚大。所以去寺院時,切要注意不可輕犯。在家男眾去尼庵,夜晚應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時應有二人以上結伴同往,在庵中禮佛求法後,如無他事不可留連;在家女眾去寺院,夜晚應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時應有二人以上結伴同往,在寺院禮佛求法後,如無他事不可留連,在家男眾與比丘尼應保持六尺之距,在家女眾與比丘也應保持六尺之距,更不可任意攙住。

在家眾與比丘(或比丘尼)一起行路時,應以戒臘最高者先行,在家弟子居後隨行。若三人並肩行時,以比丘(或比丘尼)居中,居士在兩邊行,與比丘只二人並肩行時,以在家眾左手邊為上首,應讓比丘(或比丘尼)行,在家眾在比丘(或比丘尼)的右手方行。

在家居士在寺院中時過堂用齋,悉依寺院清規。最好自己親手添飯取菜,如有出家眾為我們添飯取菜,我們豈敢受用!一起用齋時,在家眾不可與出家眾同坐一桌;如出家眾少,一定招呼在家眾同坐一桌,不得已時,也應身居下首。午齋時,食前應先合掌念供養文(或咒)。

在任何地方遇見比丘、比丘尼,均應合十問訊,此是在家居士最起碼的禮節。在走路時及比丘臥床不頂禮外,其他地方見到出家眾是應該頂禮的,且不論出家眾的年齡大小;即使是一位六十歲的在家居士,也應向一位二十多歲受具足戒的比丘頂禮的,此乃依法不依人,是折服我慢心、增長恭敬的最有效方法。

每一寺院都以佛像為尊,一進寺院先往大殿禮佛,在禮佛前,不可先頂禮出家眾,但可先向出家眾問訊,禮佛後,當禮拜住持和尚及諸沙門。此外,在比丘說法時、傳戒時、法會時、共修時,必須要向主持的法師頂禮。

僧人衣缽,在家人不可穿著、持用,在家眾受三皈五戒後可著海青。今在家眾受菩薩戒也搭缦衣,此衣為沙彌衣,不知始處。

我們強調尊敬三寶,因為僧伽是專修淨業的集團,他們要放棄世俗的榮華富貴、功名利祿,要斷欲、要素食,甚至有的要持午,這不是一般凡夫俗子所能學的,他們是朝著聖賢僧的途徑邁進。可敬的僧伽呀!我們要五體投地地去恭敬他們,去贊揚他們!他們善於說法的,更是偉大無比,法無說不解,這些佛法,就是要出家的比丘、比丘尼來宣揚弘化,在修學過程——聞、思、修是很重要的,那麼在家居士能在清淨的僧團聞到佛法的利益,才能啟信熏修,也只有清淨的僧團在專心一致的體悟佛法的真義以後,他們依照著佛陀的教化開示給我們,這是值得我們去景仰、去贊歎的。

4、寺院——談到寺院,就得把佛教所屬的寺院庵堂和道教所屬的宮、觀、廟、祠給分清楚。二者往往混淆不清,是不對的。先說佛教的寺,寺在漢代是朝廷所屬的官署,當時漢代設有鴻胪寺,用以招待四方賓客之用,永平年代中佛法傳入中國,當時招待摩騰與竺法蘭二位印度法師,也是在這個寺;後因西域境內法師來的漸多,乃建白馬寺於河南洛陽,凡外來之僧侶皆招待於白馬寺,此為寺之立名的來歷。按寺的解釋就是嗣,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之意,然佛寺是指清淨眾人所聚居,生植道芽聖果以續佛慧命之所在。寺乃僧園之總稱,院乃寺內之別捨,此為寺與院之略別。今有出家眾單獨用院之名稱,多規模略小。庵者多出家女眾所居,中國各省庵堂甚多,皆只住比丘尼眾,此頗合佛制。堂是為簡單的只有一個廳或只有一間小殿之謂;佛道二教多有通用此名稱的,那就要看所供奉的像才能知道。另外尚有茅蓬,是屬於比丘個人在山林村野間,以簡單建材所造,行精進苦行的居所。佛教又有用精捨的,是指精進修行者所居之所,也表佛音演化之所;在我國漢代儒者教授他們學生的地方,也稱為精捨。佛教精捨之起源,始於印度給孤獨長者將買得祇陀太子之園林奉獻給佛陀,做為說法度眾之場所,故也稱祇園精捨,為最早的佛教精捨(按其園地為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的地而建精捨奉獻佛陀,惟其樹林繁茂,由祇陀太子自留其樹供養佛陀)。念佛修行者多用蓮社之名,蓮社是東晉蓮宗初祖慧遠大師集念佛人於廬山,創白蓮社,為蓮社名稱之始,凡念佛往生極樂世界的善男子善女子,皆以蓮花為化身之依所,故蓮社都以修持淨土法門為主修,今人設蓮社念佛即仿此之意。除以上所說的,還有用“講堂”、“佛堂”、“淨捨”、“學捨”、“學會”、“學苑”、“覺苑”、“淨苑”、“行苑”、“佛社”、“居士林”、“念佛會”等等,皆是以寺院演變出的別稱。

再者,宮、觀、廟、祠,不可用在佛教上,在世法上略重區別。這些都是道士所設專為打醮、祝禱、解厄,拜斗或丹鼎派修心養性之所。其中廟和祠除了道教所用外,一般民俗祭祀祖先宗親也通用之。如有人說“寺廟”並談時,多指包含佛、道二教修行之所在地,單指佛寺不可說為寺廟;其實廟在君主時代的朝廷也多稱用,供奉神仙、祖宗也用之,多為神道所設,如土地廟,是供土地神之用,又如北京之太廟,那是清朝皇帝祭拜皇族歷代祖先所設。惟觀者則為道教丹鼎派用之為多;什麼叫觀呢?按韻會說:“道宮謂之觀”。此乃道士所居之處所,但這句話沒有完全交代清楚;周代有尹喜的人,是函谷關令,結草為樓,精思入道,因老子西游出關,可是尹喜也有了功夫,先觀見其氣,知真人當過此處,後老子果過關,面授《道德經》五千言,遂與老子俱隱遁。由此可知,道教以內守而外觀,故修道所居之處所稱之,道宮稱觀自此始。宮是較高大廣闊的屋宇,過去皇帝所居之所在稱為宮,後人凡供奉天界神明也多稱為宮。祠是專為祭祀的地方,通常很小的屋宇供奉祖先、宗親、先賢、烈士者屬之。如福德祠為供土地神及各家族之祠堂等是。

現在已明白了寺與廟的分別之後,再進一步就是一進寺門,應該稱為山門,也稱為三門,如果只有一個門,也稱三門,但一般大眾都稱之為山門(三門表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之意)。寺院按事相上說,以住持為一寺之主,依法理上說則以佛常住世應化,此為道場故。所以進了寺院先要進大殿燒香禮佛。一般寺院將供佛之所在稱為“大雄寶殿”,簡稱大殿,大殿上通開三門,行者不可由正門入,因正門為住持大和尚進出之門,應由旁門進入。自右旁門入,右腿先跨入;自左旁門入,左腿先跨入。如大殿只有一門,也應於大門右邊門框或左邊門框進入,進入時跨腿也如上述;絕不可大搖大擺由大門正中間沖入,此犯輕慢過失。已入殿內,自應淨手、燒香、禮佛。禮佛時先上香,上香時,以兩手之食指與中指相夾香棍,無名指與小指也要互相貼疊,二大拇指頂在香棍之底,徐徐坐在兩眉之間,成為上香問訊禮。當三枝香插入香爐時,以右手執香一枝先插中間一枝,再插右邊一枝,然後再插左邊一枝,均應插正,不令歪斜。隨後禮佛時,不應跪在中間的拜墊上,此中間之拜墊為住持所用,如果大搖大擺在中間拜墊頂禮,也是輕慢及失儀。拜佛最好不用拜墊,行者應擇一邊,不揀淨穢,就地而拜,拜時應自莊重,不苟言笑,旁視無人,也不必管別人對你的讪笑與輕視,甚至說你迷信,這是忍辱與消業障之時。拜佛不可用三拜九叩禮,宜用古印度之五體投地禮。所謂五體是指額、兩肘及兩膝;此五體(部位)悉投於地,不觸地面則不如法,此點甚為要緊。在印度以頭頂為最尊,以足為最卑;對聖哲賢德之人,最恭敬禮,就是頭額觸地,兩肘、兩膝皆伏於地;雙手撫托受者足,如是為最敬之禮,此表達心悅誠服之意。外道多用作揖(兩手:抱拳手)、三跪拜、三叩首,佛弟子不可用外道禮儀,必須按佛教禮儀方為如法。

禮佛後,應禮拜住持師,以表示恭敬僧伽及頂禮一切十方僧。頂禮法師時一拜即可;若再遇其他法師時,皆可以問訊禮行之,合掌當胸,合十為禮,此禮等於問好之意。問訊禮,更嚴謹的則先合掌當胸(合十)稍彎身,合掌之手順著向地時,立即將右手之中、無名、小指疊於左手之中、無名、小指上,二手之食指尖相結作半圓形,不可為尖形,二手之拇指尖也相結,直身,此禮舉向上至兩眉際間,此手印叫毗盧遮那印。作此印時,我們本具之佛性,剎那與佛的法身結成一片,此是以心印心,佛即會意,理上問訊之最崇高大禮;行此問訊禮時,貴在三業清淨,都攝六根,一念不生,一念不滅,功德難思。

對於寺院中有許多職位名相也應知道,如寺之主持方丈,在中國各寺院皆稱寺主為方丈,實為住持之住所;方丈即今之住持。住持之意即住於世而保持法統之傳承。此外就是監院,監院就是現在所稱的當家師,小的寺院只有一位,大的可以兩位以上。維那師司寺中法務者,在法務時於念經、誦戒或作佛事之領眾者,過去在叢林有犯清規戒律者,也由維那執行處分之事;維那有維持紀綱之意。香燈師是管佛殿事務的。知客師是接待雲水僧及賓客者,並管理清眾的告假與銷假事務。若細分之,在禅林制度中的職位名目繁多,在台灣省內的大叢林已不多見,許多職位更少用了。

還有寺僧所住的叫清眾寮。掛單的行腳僧所住的叫雲水寮,廚房叫做香積寮,病僧所住的叫如意寮。

此處須一提的是掛搭,也稱掛單;凡到處參訪的行腳僧,在十方叢林僧堂之鉤上,將衣缽錫袋懸掛其上,寺主默然許可,即可依止。這些常識在家居士都應該知道。

5、其他——在家居士吃飯也有規矩,這規矩只限用素食,葷腥食為凡食,不得用此法。凡吃飯前先合掌稱念(人少默念亦可):“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供養一切眾生。”念畢放掌,以左手指觸筷子尾端,以右手捏筷子上端。佛教齋堂擺筷子都是橫式擺法,主要怕所披之僧衣大袖把筷子打落地上。筷子拿起來先以筷子觸右邊飯米粒默念:“願修一切善。”次用筷子觸左邊飯米粒默念:“願斷一切惡。”再用筷子觸中間飯米粒默念:“願度一切眾。”此是禅門規矩,行者加此運用,功德更大。用齋時不可打妄想、不得偏食、不得雜語、筷碗均不可有碰撞聲,吃食也不可有吞吐聲,要默然無聲,碗內及面前菜盤內俱不可剩有殘食。食畢稱為結齋,在大眾用齋時有僧值師,見大眾用齋畢居中向上站,默示結齋,維那師舉腔,大眾隨念:“薩多喃,三藐三菩陀,俱胝喃,怛姪他,唵,折隸主隸准提娑婆诃。”接念:“飯食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然後依序出堂。禅宗把吃飯的地方叫做觀堂,把飯菜叫藥石,觀餓為病,觀飯為藥,禅宗以禅悅法食,故在未達此法食時,作此觀想。

齋的意思是時,也就是時食(午前食)之意。諸天早食。佛午食、餓鬼於夜間出覓食,以咽喉出三毒火故,雖食不得,佛以慈悲故,乃過午不食,稱之為持午。所以我們凡夫不能持午而需晚間一食的,不必念供養文,不必念結齋咒偈,只要發慚愧心即可。後人將齋之意思改為吃素不吃肉,這也是慈悲的轉化吧!其實齋的意思很廣泛,不限於吃素,因其中尚有淨心止念屏絕嗜欲的意思。吃素的人不能說成不吃葷,應該說不吃葷腥。要知道葷是指五辛而言,所謂辛是指有辛味的蔬菜,這種帶辛味的蔬菜,雖然吃素的人也不可吃。什麼是五辛呢?是指蒜、蔥(含洋蔥)、薤(像蒜之樣子,但不是一瓣一瓣的,而是如洋蔥一層一層的),韭、興渠(一說是中藥的阿魏)等五樣。其中常見的是前四種,後一種興渠,相傳生長西域於阗,中國不生。此五辛何以稱葷,其氣上沖於腦可令頭暈,依戒律言,若故食犯輕垢罪。實則此五種辛物皆有穢氣味,天龍八部不樂此味,而護法遠離;魑魅精怪反喜此物,而障正道,復多增YIN欲,故佛律止。此葷不指肉而言,甚為明確。獸、畜、水族類為腥,皆帶有腥臭臊膻之味,此味障慈悲心,惟羅剎喜好此味,故不可食,今言吃素者,不可說不吃葷,應該說不吃葷腥,才是正確的全名。

又在家居士皈依之後,是否一定要吃素呢?吃肉食的眾生,是多生累劫的習氣,互相啖食,無有了期。但是一旦信佛,立刻叫他吃素,或許很難斷,甚至退道心;所以佛開方便有三淨肉之說,即“見殺不吃,聞殺不吃,為我而殺不吃”,除此三淨肉之外,皆與殺因太近,尚未修行,業報現前,要注意的是,一切大小生命,絕不可殺害,否則殺生必定墮落,沒有僥幸可言。三淨肉也非佛教就此准許可以吃肉了,乃是不得已所開的方便之門。在家居士應學習漸斷葷腥,起初可以早齋(早晨一餐吃素)朔望齋(農歷初一、十五日)、六齋日(農歷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卅、如逢月小則改廿八、廿九日)、准提齋也稱十齋日(農歷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如逢小月則廿七、廿八、廿九日)、觀音齋(農歷正月初八、二月初七、初九、十九、三月初三、初六、十三、十九、四月初八、廿二、五月初三、十七、六月十六、十八、十九、廿三、七月十三、八月十六、九月十九、廿三、十月初二、十一月十九、十二月初八、廿四)、月齋(農歷每年正月、五月、九月等三個月),以上吃素日期,是為漸斷葷腥之法。或有利根者,也可一次斷盡葷腥。有人念佛,念久一吃葷腥就嘔吐干淨,此為身心不受,自然斷卻。如果仍未吃素的,不要吃牛、狗、蛇、狐、貓及各種野獸肉,以及無鱗魚之類,如鱉、龜、泥鳅、鳝魚、河蚌,有鱗魚如鯉、鲫魚等。十方佛、菩薩皆以斷肉食而興慈運悲,所以學佛的人最後一定要斷肉食,修行才有進步和成就,否則如蒸沙成飯,決無成功的道理;所以《楞嚴經》上說的很好,如果修行人不斷肉食的,不管智慧如何現前,仍要依因果律往羅剎鬼道裡去報到受報一番,那又何苦來哉?!因為肉食者的行為是與羅剎相通的。大乘菩薩要長養慈悲心,最後是一定要斷肉食的,才能與佛、菩薩相應。

或有人問蛋可以吃嗎?依佛法言不可食,因胎、卵、濕、化,皆屬有情生命,就雞蛋未被公雞所乘,以其由雞身所生,仍是不淨腥物,故不應為食。乳類為肉體中搾出者,真苦行者必不會食,實在可以豆漿代乳,更為營養,故乳類非不得已時才可食,今人則以營養為說,古人逢年過節才有雞肉之食,也未有短命;今人日日大雞大肉之食,不但未長生不老,營養過剩的糖尿病、心髒病都來得很凶,甚至癌症,至今醫學束手無策!古德一日一食成就甚多。虛雲老和尚在山中只食芋而能入定,密宗米勒日巴祖師食麻而身能飛騰,足資精神重於物質,精神克服物質。世尊六年苦行,過尼連禅河,行中流身雖難支,以定力故,而達彼岸,由牧羊女供乳,此皆示不得已而食之表法。真修行者,概不重物質條件,由此更可明矣。

回向是為做功德的回轉方向之出處,當然佛教裡指的回向,是回向到無邊際的法界中去,此是大乘行者獨特處;不回向如同自了。所以行者做一切功德,乃至纖細功德都要回向。做功德切忌執著功德相,當將功德相引向法界之後,千萬不可再有所憶念。回向略別之又有一般回向、個別回向、大回向、普回向、總回向等等,其實一般回向就含有普回向,大回向之中也有總回向之意義;但為了要說得明白,就分開來講:一般回向都載在課誦本中,所謂一般是指祖師將其經驗體悟到的,能獲得自他二利者寫出簡要的偈語來,在用何種功課,以何種功德而定。個別回向是對症下藥集中力量之法,往往為了某人、某事,或團體、或冤家債主、或超度薦拔、或消災延壽皆可,其回向文偈可臨時擬用。大回向是加入了無上的悲心與願力凝結而成的回向,大多是文句較多的偈語。普回向是依普賢菩薩的普皆回向的願王而來;此種回向全以一切眾生作出發點的,是無我的觀念,此為悲心至極的表彰。總回向是特定一個時期,如佛七、結夏、水陸道場、法會等圓滿之時,或一年之歲尾之再一次總的回向之意,有加深回向的意思在內。

以上所有回向的略別,在形體上、文字上或略有不同,但其主旨以發揚大乘行者的精神則是一個,所以回向在修行者來說,是不可免卻的。

佛教徒對外講話不可以太“外行”,因為您的言行舉止充分代表了已受過佛陀教化的人。譬如有人問您什麼是佛,這個問題都解答不出,就未免太疏忽了。如果您說佛跟神差不多,就是為人求平安的,這種似是而非的語病,不但失去了弘法的意義,而且助長邪見,那就得不償失了。因此在這個新時代的大乘菩薩道的學佛者,應具備了出世法之慧學及世法上的一般知識,才能在自利利他、自覺覺他的菩薩行當中勝任愉快;尤其今日社會組織形態上的錯綜復雜,人際關系接觸頻繁,當然這是一個弘法利生最恰當的時期,因為人們在物質享受之余,他們心靈上的空虛是不能用所有物質條件所可彌補的,我們要接引眾生,就要了解眾生,更要充實自己的學識(世法的),啟發自己的心智(出世法的),那麼“外行話”和“語病”必須格外小心,不要被人贻笑大方。

諸如“靈魂”是異教所用,佛教應叫做“神識”;宗教家指人死後的靈性精神,現代講的四次元靈的世界,充滿了這種幽靈。西洋宗教學者及我國道家也多用“靈魂”來表示人身死後的另一生命的形成,惟獨佛教說為“神識”,此處所說的神是指那一點靈明不昧的精神,而寄於第八識中,人在死後所有識的反射次第消失,歸於第八識,第八識依業輪回受報,此說為圓滿,佛教用“神識”而不用“靈魂”一詞甚明。“禮拜”也是異教所用,其意指七天一次的教堂祈禱,“星期”是指每七天輪為一周期而言,佛教徒每日做課,也可說時時做課,不規定在周日,所以不宜稱星期日為“禮拜日”。佛教談“慈悲”,異教徒談“愛”。因為有“愛”就有占有欲,有占有欲就有我執堅固的決定性,所以佛教不說愛而言慈悲,悲者拔苦,慈者與樂,足見佛陀平等度世的偉大,他不但拔除一切眾生的痛苦,同時還要灌注給眾生一切法樂——無苦之樂,因佛已破我執,豈有占有、貪愛,假如配合今天時代潮流所需,以方便而用“仁愛”、“愛心”也無可厚非,問題是能這樣說就可以度脫他們,如果能度脫他們,用用又何妨。這時要說明如此運用的方便行也是很不得已的,就以“慈悲”來說,是徹底解決人生痛苦的方法,佛教不只是標榜、不只是表面化,而是出自內心。“慈悲”比之“愛”的含意是兩種不同的方向,“慈悲”是比“愛”來的更偉大、更遼寬。當然類此用語很多很多,一個佛教徒的言行立場很是要緊,祈勿忽略。

再者,有關居士求法的問題,末法當中以修淨土法門為最捷徑,也最穩當;因為皈依以後,師父教一句“阿彌陀佛”聖號,直下承當,行住坐臥,不離這句,一旦攝住了心,淨念相繼,包管最後有個好去處。因為這是末法中三根普被、眾善同歸的無上法門,老人、小孩、忙人、閒人、有學問的人、沒學問的人、士、農、工、商、學,上者達官顯貴,下者販夫走卒,若肯萬緣放下,執持佛號,就是乘上了大法船,不達彼岸,船是不停的。而且妙的是不管哪位過來人,告訴你這一句佛號,就決定度定了。明朝以後許多大禅師,到了參破話頭,漆桶脫落,回過頭來,還是修淨土法門,發願往生,成就宏偉,歷代高僧,斑斑可誇。那為了什麼還回頭去修淨土呢?因為雖然悟了法界空性,畢竟在事相上要經過三大阿僧祇劫,絕對不是一悟就可以成佛的;那麼依止空法並非究竟,就是見思二惑已斷,然而那無明、塵沙二惑尚未斷盡。若不相信,請自己觀照一下,業障多重?習氣幾多?您心裡總有個數,就是那些隱居深山的老禅師,開悟了就判位說也還是在三賢位或登地的菩薩,如說一開悟就成了像釋迦佛一樣,現在千佛、未來千佛中恐怕沒有你我的名字吧!肯定說不是一悟,就能成佛,故爾回向往生淨土,此為方便依止,以往生西方不退轉故。就是許多智慧極高的利根行者,先求得開悟(上根修行方法),然後再依止淨土,成佛做祖是跑不掉了。今天末法找位有功夫的禅師,是難以尋找的。為什麼參禅要找禅師指導,此是法脈傳承問題,沒遇到傳法的,等於不得法,也就沒有傳承的加持力;尋不到禅師傳法,等於沒有緣得法,如果與禅沒緣,可千萬不要盲修瞎煉,不然中途出了差錯,就只有隨業受報去了。這傳承的法牒,依法而受就是規矩,佛教徒當然要懂得。末法當中,我們凡夫業重障深,法未修成,障先現前,所以說沒有有經驗的禅師指導,如履簿冰,如入深淵,一不小心,就此休了。更當知道的是禅宗的書籍,有許多公案解答,千萬不要去看!如果你看了哪一則公案,那一則公案的話頭你就永遠參不透消息了!何以故?一切文字相皆是葛籐,把人纏住不肯放松,吾人修法常以自我知見,依文解義,與法相背,去聖日遙,不以智照,性何以顯?當知,禅宗離文字相,絕諸戲論,取性不取相。就凡夫言,思惟則以先入者為主,否定客觀因素;取著文字相,不肯捨離,故文字相一經滲入,必為所縛,萬難拔除,那麼古德寫下公案的機鋒又為了什麼呢?那是為了透了本參以後,乃至重關、牢關的諸般消息的印證而已。其實也是多余,真正開悟以後,以心印心,還要印證些什麼?彼此會心一笑,或者語默寂然,皆可印證,文明的說法,就是玄秘的默契啊!

出家人誦戒時,在家居士或凡夫不可故意聽。出家人之戒本及其注釋,皆不可翻閱,故意聽及閱出家律,皆有罪過。以防在家身、口、意三業造作;人之習作,常揭人之短私,實則自己尚未修為,而先口傳出家是非,苦報先受,況且影響佛門清淨,令人退失道心,皆難逃因果律處分。

尤其要注意的,千萬不要修淨謗禅,修禅謗教,修此斥彼,修彼排此,皆有謗法過失。佛說八萬四千法門,乃針對眾生八萬四千種病,對機施藥,可起沉疴,涓滴流水,悉入大海,學人若不慎思明辨,理事圓融,則障生無疑。

我們繼續談談寫信的規矩。今天以科技為主的時代中,人們似乎成為天之驕子,反把文、史、哲的人本精神給埋沒掉了,所以人心不古啦!人情淡簿啦!世風敗下啦!道德淪喪啦!都為之來臨,那因為人類自私自利的現實觀念很重所致,短視刻簿的思想油然而生,追求物質享受不遺余力,不要說道德問題了,文學上的修養也大大的打了折扣,就是寫信的禮貌問題,也幾乎蕩然無存。就以佛教徒來說,我們所追求的應屬於精神范疇內的,那最起碼的文學修養、禮節修儀,總得要講究的。所以借這一章也要交代一下。

寫信抬頭的稱謂,也不是隨便的。已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女眾,今依俗稱一律稱法師,或只稱師也可,未受戒的出家男女眾,只可稱為沙彌師(男)或沙彌尼師(女),不得稱為法師。對德高望重的稱為和尚(和尚義譯為力生,也就是說依著師父,佛法的傳承力來啟發之法力,有親教師之意,在佛教內之和尚一詞,是極為恭敬的)、年高可加“老”字,僧、戒臘俱高,有威德可服眾的,稱為長老或上人。給法師寫信恭敬一點,應加上某下某,較為莊重與尊崇。法師們都有兩個法號,一個內號,一個外號;內號只有他的皈依師、剃度師、尊證師才能稱的。因此我們稱呼他的內號就不應該了。佛教徒對一般人信件來往之稱謂與俗家一樣,如先生、小姐、女士、兄弟等等,但與在家居士通信就有不同,如已確知皈依過三寶的,才能稱為居士,不能確知皈依過三寶的,只能稱為大德,居士不是隨便稱呼的。

寫信抬頭的稱謂弄清楚以後,在稱謂之後就是要寫○鑒,鑒就如同用鏡子照著一樣,以辨別以下的信件內容不是虛偽之意,換言之,這封信的表達是出於至誠的。對德高年長的法師,如同面對我們的父母一樣,我的父母傳給我們生命,師父是傳給我們慧命的,生命是世法的延續,慧命是永恆的持延;因此,對父母寫尊鑒,對師父也是要寫尊鑒,尊者至高無上之意。對法師及居士們,都可寫淨、慧、慈、法鑒等。社會上寫的惠、偉、鈞、勳、台鑒等在此並不太適合,有人用如晤、如握,有欠謙虛,那只限在俗中之兄弟及至友,尤其禮鑒是大忌諱,對方有喪服在身才用的,不可不知。信寫完了,有一個結尾祝頌詞,對長上的應寫敬頌、敬祝、敬請,平輩者除上面所述也可應用外,熟一點的可寫順頌(祝)、並頌(祝)。其中詞句以簡潔有意即可,如:淨安、淨綏、法安、法樂、禅悅、福綏、福安、慧綏、慧安、法喜充滿、法喜無量、福慧增上、吉祥如意等等。署名之下居士彼此之間寫“合十”即可,不必寫“頂禮”,如甲居士寫給乙居士的信,署名之下寫了“頂禮”二字,乙居士回信時一定要寫“頂禮”二字,以示回拜。和南以華譯即為頂禮,在此附帶一提。居士們對出家二眾應以尊敬心,必須寫“頂禮”二字,凡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不論其年齡大小皆應如此,此是依法而言;至於世俗上的叩上、拜上、謹啟、敬啟,都不太適用。居士彼此寫信署名上自稱“末學”、“後學”、“晚學”、“無學”、“不慧”,如給法師寫信時,應自稱“三寶弟子”、“佛弟子”、“弟子”(不必稱門生或徒),向戒師父可自稱戒弟子。總之,無論細微小節,也不可忽略,為佛弟子,做眾生楷模,以正知、正見、正信、正法之身教,示范於眾生之前,則眾生易於接引,實非難事。

四眾佛弟子,以在家居士易犯威儀不整、言行失態之過咎,諸如東張西望、神不守捨、勾肩搭背、绮語嬉笑、隨地吐痰等等,其原因以出家眾依律搭衣,於世俗上易於辨認。在家弟子,則以衣著與世俗無二,故爾放浪形骸,常失身份,應常自念,我為在家佛子,整肅儀容,自重莊嚴,為眾表率,令人欽敬,言談不苟,行不乖違,常提正念,不令散亂,舉止安詳,易制一心,在家行者,為真修行。世俗稱“禮節”是指以禮的形態來節制約束自己的身、口、意三業,“禮貌”是指以禮的威儀,來端正莊嚴自己的行為。佛教是以戒律及其演化的威儀及清規為主體的發揮,做三業的指導原則。因此佛弟子的一舉一止,皆應三思而慎獨。

居士在社會上可以有種種事業,以維生命,養護家族;但應從事正當職業。一位正信佛教徒,如果做非法職業在修持上必有重重障礙,非但不能成就淨業,反而造業而墮惡道,則又苦無出期了。尤其是對世法上觸犯國家的法律,更不可原諒,諸如販毒、走私、開設賭場,以及違反國家與社會之安全等職業。此外如舞廳、歌廳、酒家、影戲院、暗咖啡廳、暗茶室、旅館、賭具、捕魚具、釣魚具、獵具、YIN藥物具、墮胎業、養畜、禽水族(奶業除外)買賣、肉商、野味商、葷腥菜館及攤販、漁夫、屠夫、獸禽蟲類之藝品商、色情書刊、外道書刊、販賣禁藥(迷幻藥、速賜康)等。凡從事交易,絕對公平,不貪暴利,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從事任何行業,並不妨礙自身修持,惟以上各行業乃不正業與五戒有關,因果甚速,故不宜為。如已做者盼能漸漸轉其他行業,萬一暫不能轉,應存慚愧心、忏悔心,也應時刻存心轉業,此事對在家居士來說,甚為緊要。

大乘精捨藏書甚豐,筆者的所有佛教書千冊,都捐獻精捨,擬成立完善的資料圖書室,所以加上資料二字,是表示可以供給專家學者到我們這裡查考研究之所需。當然,借閱佛書也有規矩,不但是借閱佛書,就是一般圖書館也要遵守他們的規定章程,何況佛書。佛經典籍,是無上智慧的凝結,所以說“佛經所在,即是有佛”,此即令人有恭敬心。況且佛陀金口宣說,乃至菩薩及祖師們的論鈔注疏,以及諸上善人依佛所說,廣疏正見,自應頂禮贊歎,所以請閱佛書應有十五點規定:

一、閱前請先淨手。
二、閱時雙手捧著恭讀。
三、閱時或置淨桌。
四、閱後請放淨處。
五、請勿攜入閨房。
六、請勿攜入便所。
七、請勿躺臥閱讀。
八、請勿放置腿上。
九、請勿放床椅上。
十、請勿粘唾揭頁。
十一、請勿畫塗污染。
十二、請勿撕破折角。
十三、請勿損毀封面。
十四、請勿卷疊夾腋。
十五、請勿持經過腰。

今天各位同修家中,或多或少皆藏有佛經佛書,這十五點規定,應予遵守。但願大家智慧增長,莫因忽略小節而獲無邊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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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