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律異相》一個故事,講一個出家人,他出家前是一個大富長者的孩子,聰明,有智慧,而且長相很端正,出家之後跟著師父學經教。師父有一次就讓他去辦事,到了一個地方,那個地方有一個YIN蕩的女人,把他叫進家裡,他也沒有覺察,進去了,結果門就被反鎖。這個YIN婦就想要侵犯這個出家人,出家人不從。這個YIN婦當時就很瞋怒,就叫她的家人,就把一個坑裡頭點上火,這坑有一丈多深,人可以跳進去,就被火給淹沒。於是就逼著這個出家人一定要就犯,否則就要把他推到火坑。
這個沙門當時心裡想,我現在跳入火坑,只是這一期生命死亡,但是我能持戒,我能生天。假如我現在犯戒,死了之後要下地獄,那我寧願跳入火坑,這是捨身護戒。結果他就不要人家推了,自己跳到火坑裡去。當時這個火立刻化成水,這水只到了這個沙門的腰,火化成清水。這個感應不可思議!這是真正有道心的人,護持戒律,比自己的身命更愛惜。
這是經上所說的,「雖婬佚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因為為貞潔而死,死後得生人天,你能夠念佛,能得生淨土。可是YIN佚而生,最後墮落三途,再得不到人身。所以律典裡頭告誡修行人,「寧著毒蛇口中而死,不著女根中而生」,就是不能犯YIN。
恭錄自『淨宗根本戒』 定弘法師主講 (第十七集) 2012/6/10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 檔名:57-06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