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祖宗教誨到的,《大學》裡面講「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凡事要從根本下功夫。別人的尊重是要來的嗎?怎麼來的?自己做出來感召來的,這個才是真實的。
您看這個時代,人們一直在強調這是我的權利、這是我的權利。愈來愈自私,有一個個案,我們看了搖頭,父母親死了、去世了,只要父母親有留錢,子女都在搶。可是另外一點父母親欠人家錢,沒有一個人要代父母還。大家看到什麼現象沒有?有錢你可以繼承,欠錢你應該還,這個道理才合法。這個法律要想得很周詳,不然您看看都保護人的自私自利,只享權利,不盡義務。
所以其實人應該是道義,而不是去要求,要求來的,事實上都跟真理不相應,因為真理是什麼?是招感、感得的,不是強迫別人要來的。所以尊重,也來自於自重,而後人重!
所以古人對人性很了解,現在的人都拿著他的思想亂講,不明白人性,還在那裡強調自己的看法是對的,近代很多思潮把人的思想觀念都帶偏頗掉了。所以應該我們回到自己的人生就好了,我們為什麼尊重父親?因為父親對這個家庭有責任。我們對父親的尊重,是父親要求我們的嗎?請問大家,你們的父親有沒有曾經跟你說,你要尊重我。講不出口!可是為什麼我們打從內心尊重父親?相反的,為什麼父母得不到子女的尊重?因為他沒有盡本分。
所以贏得別人的尊重,是自己盡本分;感不得別人的尊重,是自己自暴自棄、甚至不盡本分感召來的。
恭錄自『《群書治要360》學習分享』 蔡禮旭老師主講 (第十三集) 2011/7/23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檔名:55-05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