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也講過有關於感情的反省,我覺得講得還不夠清楚,常常把感情和情緒混為一談,現在我要把感情重新定義。
平常我們講這個人的情操好不好,但情操絕對不是指情緒;而感情有一個特別的性質,大家好像知道,但又講不出來,顯得有點模模糊糊的。我認為感情是一種願力,它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圓覺經》所講的無始清淨大願,感情的源頭就是一個清淨願力。這個願力是想要達到無分別、想要達到同體。以一對情侶來說,他們一定有一個共同的願望,他們想要不分彼此,希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地溶成一體。如果他們沒有這樣的願望,我不認為他們有感情。
人成長到20歲左右,不論男生女生,大部分都會想要談戀愛,然後會想要結婚。而談戀愛、結婚這個過程是在做什麼呢?我認為這個過程就是在修行!自動就在修行,也不見得要有佛法的形式,他們就是在修行。談戀愛是在修什麼呢?是修「我相」進入「人相」,所以談戀愛中的男女,他們是要把彼此的「我相」解除掉,然後融合成一體,進入「人相」──就在做這件事!等做到不分彼此,溶成一體時,他們才覺得成功了。所以這不是情緒,這是願力,修行的願力。做成功了以後,然後結婚、生兒育女,而兒女跟他們又是一體,就組成了一個很美滿的家庭。所以談戀愛、結婚事實上就是在做超越「我相」這件事情,只不過有些人沒有做成功,家庭顯得不美滿而已。
所謂家庭美滿就是修行成功,再接下去,就會進入一個家族,而一個家族就是眾生相,又再進了一層。所以我現在會把談戀愛看成是修行的功課。如果這一生沒有修好,下一生還要再來修,所以不斷的要結婚、要重修,當然,只要你能夠離了四相就算修完了。
我把戀愛的「愛」認為是願力,所以它不是情緒,也不是欲望,它是願力,是一個推動修行成道的願力。當然大家也會說:好像很多人不是這樣啊!的確,不見得都是這樣的,但是一定有這個成分,只是這個成分沒有被彰顯而已。因為現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搞不懂這其中的真意,所以在還沒有結婚之前,就要訂好協議,算好離婚的時候該怎麼離?還沒有結婚就先談好離婚條件,那兩人之間的感情就變成一個契約的關系,這樣是沒有願力的。所以這不是感情,但是這裡面有沒有情緒呢?有情緒!有沒有欲望呢?有欲望!只是沒有願力,所以沒有真正的愛!
所以戀愛中的男女,終究要從「分別」進入「無分別」,談戀愛就是在走這條路,讓彼此沒有分別,就是合為一體,也就進入了「人相」的層次。所以要進入「人相」必須要先把「我相」解除掉,然後超越。如果一定要堅持「我相」,不肯進入「人相」,那就沒有在修行,就沒有願力。願力沒有發揮、沒有出現的話,我不認為有感情在裡面──這就是我最近重新定義的愛。
「愛」在佛教裡面,是一個滿麻煩的問題,因為佛經裡面都是要把愛去除掉的。我們把西方講的Love翻譯成「愛」,我覺得西方所講的Love不是佛經裡講的愛欲;佛經講的愛欲是純粹的情緒和欲望,至於願力這一部分,佛經就把它講成慈悲。西方所講的Love是有願力的部分,但他們也沒有講清楚,把有願力的愛和欲望混在一起。我現在幫他們重新定義,把它分清楚,他們的問題就可以解了,不然的話,他們遇到愛情的問題就沒有辦法解,愛到後來就變成了欲望,自己都搞不清楚了,那就會產生很多問題;如果他們能夠定義清楚,才有可能把這件事情做得更好。
我舉這個例子,是要告訴大家:當我們遇到問題時要去反省,去問為什麼?問到後來你就會問清楚,問清楚了以後,我們的問題就可以解除了。關於這一點大家有沒有問題?
Q:您的意思是說:現行的夫妻財產制,應該是共同財產制會比較好,而不是夫妻分開財產制?現在法律已經改變了,是分開財產制,這樣會讓彼此之間的距離增大嗎?
A:我沒有去管這些財產制,我講的是感情、是願力,是講心靈層次。當然以財產制來講的話,財產分開來算,兩個人還是沒有辦法合為一體,分別的個體是比較不好的。但是我們知道人的感情,當有真感情的時候,法律是沒有用的。
Q:中國人一直提倡的仁義道德,跟老師講的感情,有沒有什麼差別?還是完全不一樣?
A:中國人講的「仁」,定義很不清楚,我們之前也探討過,雖然「仁」比西方講的「愛」要清楚一點,但是也有模糊的地方,我覺得還不夠清楚。「仁」的層次可以講到feeling這個層次,但我今天講的不只是feeling,是願力,把感情這個部分、愛這個部分提升到願力的層次來說明,而且是修行的願力,是從「分別」修到「無分別」,比feeling層次要高。
Q:願力的本質就是慈悲心、就是無分別嗎?
A:No,No!願力就是本來面目的性質,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本質就是願力,願力是我們本來面目性質當中的一種。
Q:我們講的願力,是屬於相的展現嗎?
A:它還不太有相,是已經要出來用的時候所展現出來的。
Q:有一種狀態我覺得不一定用愛來展現,譬如說契合的狀態,它會達到沒有人我,不是光,也不是清明,就是沒有人我,沒有外在,沒有世界,沒有客觀存在,這個是沒有人我的狀態;還有一個狀態是跳脫你、我各自獨立之中,我們有一個共體的狀態,所以不曉得老師講的,是應該要超越哪個狀態?
A:通通要超越,因為達到更高就是無分別,它是一種菩薩的願力,其實也就是大家都有的、眾生都有的、凡夫都有的願力,都在內心深處。
Q:其實我們不應該局限在個人,定位在我、色身、思考啦……
A:也不是說應該不應該,因為我們既然在這一個狀態,有這個身體,就是在這個狀態下來修行,就是要透過這個鍛煉的歷程你才會成熟。
Q:基督教講的:愛你的敵人、愛是恆久忍耐……那些是不是也有一點接近人、我、眾生平等的解脫狀態?
A:是有的!是趨向某種程度的無分別。
Q:所以他們在世間展現的時候,基督教的力量也是非常Powerful,而且是滿平等的狀態。
A:對。
Q:我覺得最近有一個體悟,愛要有一個先決條件,他要讓對方展現個別的模式,而不是用你自己想的模式…….
A:這就是你要進入「人相」,你要了解別人的模式。所以談戀愛的時候不能閉著眼睛跟自己談戀愛,你是要跟別人談戀愛,你要知道別人心裡在想什麼?這個時候就有很多狀況、很多問題出來,很多人看起來像是在跟別人談戀愛,其實他是在跟自己心中的模式談戀愛,外面那個人只是剛好套到心中的模式而已,談了半天才發覺:怎麼對方跟自己心中想的那個人完全相反!那個時候才恍然大悟,啊!怎麼會這樣子?原來他根本沒有管真實的對象是一個什麼狀態,也就是閉起眼睛來談戀愛,住心在心中想象的、希望的那個模型。一旦住心在那裡,這個人的眼睛就蒙住了,真實的狀況就看不見了。類似這種事情非常多,所以我始終覺得:看清真相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課。我想今天就講到這裡。
(本文系梁乃崇教授於91年8月5日,在廈門精捨帶領同修共修的開示。紀錄:蔡素钰;整理:羊憶玫、梁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