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兩個人結伴去一個地方。一天兩人發生了矛盾,甲被乙打了一巴掌,甲把這件事寫在了沙灘上;過了幾天甲掉進了河裡,被乙救了起來,甲把這件事刻在了石頭上。
乙不明白,就問甲。
甲回答說,最好不要生起怨恨,即使生起了怨恨,也應該像寫在沙灘上的字,令它很快消失;而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別人的恩德,就像刻在石頭上的字,經久不褪,歷歷在目。因為任何時候,仇恨都是痛苦的因,感恩都是快樂的因。
我們不能計較他人對我們的傷害,要憶念他人給予我們的幫助與恩德。如果繼續沉浸在他人對我們的傷害中,就無法獲得暫時與究竟的快樂,只會感受痛苦。
痛苦是怎麼來的?是執著他人對我們不好的地方,然後生起嗔恨心,不擇手段地想報復他們。這種不清淨的心念,不僅在當下使我們感受痛苦,還會導致我們繼續造惡業,將來仍要感受惡果。這種記恨、報復的想法和行為都只會給我們帶來更深切的煩惱和痛苦。所以我們要去掉嗔恨心。
快樂是怎麼來的?如果去憶念眾生對我們的幫助與恩德,我們的內心當下便是快樂的、清淨的;如果我們進一步地想報答他們,這樣做會給我們帶來暫時與究竟的快樂。
一個是痛苦的因,一個是快樂的因。如果我們想獲得快樂,不願意感受痛苦,就要忘記怨仇,時刻憶念眾生對我們的幫助和恩德,並且想著要去報答恩德,這樣,才能斷除痛苦的因,增長快樂的因。
【摘自達真堪布仁波切文集《人生沒有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