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動物、植物和一切生命的摧殘與虐殺,導致人類對暴力的無所謂、麻木、冷漠和習以為常。人類的精神被麻痺,日益增長的暴力行為,不再顯得觸目驚心。
從表面上看,立法保護動物福利,會限制人類處置動物的自由和權利。但這種限制,反而在更深層次的意義上,體現出人類關懷自己生存發展的價值取向。
湯世傑
1988年,我國出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了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法律地位,但對其它動物的保護還沒有立法。動物保護的范圍也十分狹窄,也無從談起動物的生命,動物的尊嚴,動物的福利……
偶然機會,看到一批題名《屠豬》的畫。豬在成為美食之前,先要被宰殺。宰殺這個字眼過於血腥,我們不願提及,盡管千百年來,我們一直享受著豬帶給我們的豐盛美味。日常生活中,屠豬場景的缺損,對享受美味快感的人類來說,無疑是有意的規避,精心的預設,讓我們在大快朵頤時心安理得。如果屠宰在場,豬的被宰殺在場,我們或許會坐立不安,大倒胃口。很難設想,一個男人或女人扛著半邊豬穿行鬧市。但一個家庭主婦拎著一塊豬肉走過長街,走進自己的家,卻是一種美德。在強烈的黑色背景上,《屠豬》裡的豬白得刺眼,實際上是一種淡青色,隱約有淡淡的血痕。面對它們,觀者心裡自有一種隱痛,就像個罪犯。在不經意間,這些以豬為對象的畫作,是否也傳達出某些有關整個大自然甚至人類的信息?它們既表達著日常生活對生命內心的傷害,也揭示出寓於心靈深處,卻離信仰、價值、終極意義都十分遙遠的“感情”與隱秘,化為芸芸眾生日常經歷的嚴酷現實。它們無力拯救世界,也無力拯救自己,而在那一副聽天由命的神態裡,是否也包含著苦難中默默的掙扎,即生命的苦熬?
對豬的屠宰,不只是一例。人類對整個大自然的“屠宰”,對大自然的暴力,包括對動物、植物、昆蟲的暴力,由來已久,且愈演愈烈。大象、熊、藏羚羊、穿山甲、蛇,甚至青蛙、螞蚱、斑鸠、麻雀……一切可吃之物,都在遭受人類的虐殺。“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早已成了人們彰顯自身憐憫之心的空洞口號。熊被硫酸潑面,被活體取膽;老虎被拔光牙齒,虎骨用來泡酒;寵物狗被殘忍地割去聲帶……人的錯誤,在於其作為地球或土地上的一份子,卻自以為是大地的統治者,以為土地只屬於人,別的生命都是為人而生。其實,人類屬於大地,大地卻不僅僅屬於人。大地屬於所有的生命,恰如畫家本人所說,“殺豬無疑是暴力的,只是我們少有機會看到這一過程(因其隱蔽性和時間限制)……偶然的機會,使我得以觀察集體屠宰豬的場面,那種無聲的屠殺在黑暗中進行,驚心動魄。”
這一切,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發生。對動物、植物和一切生命的摧殘與虐殺,導致的是人類對暴力的無所謂、麻木、冷漠和習以為常。人類的精神被麻痺,日益增長的暴力行為,不再顯得觸目驚心。這個世界,大至戰爭、虐俘、強權、部族殘殺,對原始森林的亂砍濫伐,對土地的無度墾殖,小至斗毆、殺戮、校園槍案、家庭暴力,甚至為丁點兒小事拳腳相加大打出手,以及潛藏在日常生活中的“權力暴力”,正日復一日地上演。暴力似乎成了每個人的必修課。揭示人類對大自然的暴力,將使人類產生對大自然的羞愧之心,從自大狂妄中幡然醒悟,從暴力的快感中驚醒。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國外的屠宰場,開始實行動物宰殺的新規則。動物,即便是家畜、家禽,在被宰殺之前,也有權維護它的尊嚴,不受凌辱。聽說在中國,一部新的有關動物的法令正在修訂之中。它最引人關注的內容,是增加了動物安全和動物福利兩個章節。人類真有必要,對豬們實行這樣的“人道”嗎?答案是肯定的。法律作為人類的造物,凝聚著人類關懷自己、肯定自己和發展自己的願望。法治作為人類追求並實現完善自身理想的一種方式,也注定要以關懷人類自己為歸宿。從表面上看,立法保護動物福利,會限制人類處置動物的自由和權利。但這種限制,反而在更深層次的意義上,體現出人類關懷自己生存發展的價值取向。
關愛了動物,也就關愛了自然界,關注了大自然,最終也是關注了我們自己。
今天立法保護動物福利,正是關懷明天人類自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