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忏悔及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忏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這好像犯罪的人在受審之時,若承認犯行而有悔意並和法官合作的話,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古有戴罪立功、將功贖罪,今有判緩刑而不收監執行,有不起訴處分,還有庭外和解等,都是雖有罪行的因而能轉變犯罪果報的例子。佛法所講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災難現象的發生或幸福的來臨,就是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危。所以從佛法的觀點而言,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
祈求消災、延生的人,不會一邊祈求,一邊繼續造惡,這即是忏悔。而且以做佛事的誦經、拜忏、布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再者,由於發願的力量,而將未發事件的因素改變。若繼續做惡,便和災難的原因相應;若棄惡向善,便消弭了災難的因素而遠離災難。
所以,發願、學佛、修善,能夠改變未來的命運。當然,其中有佛法不可思議的力量在;經中說,皈依三寶即有三十六位大善神來做護持,求願消災、延生的人既皈敬三寶,當然也有善神護持。由於無始以來,善惡因果循環不已,而且復雜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錯,誰先欠誰,一般眾生乃至羅漢都難辨明;若以佛法的力量和護法善神的庇佑,應受的果報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貴者不會和貧賤之人計較小債而急求償還,當宿世的冤家超生離苦之後,心頭的怨恨消除便不再以冤報冤,這就是消災和延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