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沒有命運?又是由誰來決定這一切?其他宗教多認為,命運是由外在的主宰神或某種神秘力量決定。而佛教認為,命運就是生命發展的規律,決定這種規律的力量是在我們自身而非其他。換言之,命運體現了生命發展的因果,是以不同心行為因而導致的結果。有什麼樣的行為,就會導致什麼樣的命運走向。這些行為,包括身、口、意三業。其中,身業是所行,語業是所說,意業是所想。
佛教還認為,這些由所行、所說、所想構成的因果,貫穿著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但現代人很難接受這一觀念,或者說,很難發自內心地引起共鳴。所以,我現在主要提倡的是心靈因果,當下因果。我們可以暫時不考慮三世因果,但無法回避心靈因果,當下因果。當我們行善,或只是生起一念善心時,由此感得的樂果未必立即現前,但由此帶來的內心喜樂卻是當下就能體會的。我們所有做過、想過的事,都會在內心留下痕跡,形成力量。這種力量,正是影響未來生命走向的因。因為心念會形成習慣,並逐步固定為心態,進而導致不同性格,導致不同人格。
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很多不同心念在活動,其中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區別只是在於各自力量的強弱。如果不加選擇地任其發展,很可能就被“我執”掌控,被“我執”發展的負面力量占據主動。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因為“我執”就是我們的本能,是我們不假思索就會維護的本能。修行的意義,則在於幫助我們調整方向,幫助我們由被動轉為主動,有選擇地強化某些正面心理,淡化並逐步根除某些負面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