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色身,遠遠沒有西醫想象的那麼簡單,好像就只有物質。它其實有更高的層次。這次就從痛苦之身說起。
身體的奧秘,在於它不僅能記憶,而且能溝通。色身能溝通天地能量,法界能量。同時,過去的種種,都會記憶在身上。那記憶,不僅是腦袋能記憶,佛教講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都有記憶的功能。那如果過去發生的痛苦的事情,也會記憶在身上,而形成一股場。
比如有個故事。一姐妹,妹妹談了一個男朋友後,因為分手,妹妹就自殺了,從此以後,姐姐就不再嫁人,一直單身,對戀愛婚姻充滿著恐懼。後來才知道,在兩歲時,姐姐四歲,父母離婚給她們帶來很大的陰影,從此她心中對男人就充滿著恐懼,甚至怨恨。而這個怨恨的磁場,就一直留在身上,但同樣的痛苦重復時,她內心就很掙扎,最後就自殺了。這個就是痛苦之身。
都是同樣的挫折,比如離婚,或者另一方有外遇,有的人就受不了,要自殺。有的人就沒有那麼痛苦,為什麼呢?這裡面就有過去的痛苦之身。
我們講業,業力可見嗎?雖然看不到,但是卻存在我們生命裡。善業也好,惡業也好,都存在生命裡。包括過去留下的陰影,也存在生命裡。所以我提出一個大身體的概念,人的身體不僅僅是色身,而是色身外更大的部分。他會記憶過去的喜怒哀樂,也會溝通天地能量,靈界的能量。
一個人過去自己造下的怨氣,或者給別人造下怨氣,怨氣就不會消失,會留在法界中。同時,也會影響到人,就是當一個人很郁悶,無助,低迷時,這個場就起了作用。這就是業障現前了。當一個人業障現前時,會失去理智,造出種種惡業來。
那痛苦之身是什麼?就是想起一些事情,就很痛苦,很怨恨時,記得這個就是痛苦之身。你要去化解它,不能去逃避。因為你逃避不了,它一直存在,那要如何化解。念《地藏經》來忏悔。別人曾經給你造成什麼樣的傷害時,是因為你同樣給別人造成傷害。用《地藏經》來忏悔,化解。同時,一定要修上供下施的法,這樣子效果才更快。
要修行前,人格一定要健全,不能帶著殘缺,偏見,以及惡習來修行。人格不健全,修行容易修成精怪。真的修行人,對過去要沒有怨恨,只有愛和悲憫。有個公案。
弟子問:師父,我已經忘記了過去讓我痛苦的事情了。
師父說:錯了,你忘不了的。你應該做到,當你想起那些事情時,你已經不再痛苦了。
一個人人格要健全,就要先健全這個大身體,讓痛苦之身化解掉。如果造下很多惡業,那要怎麼消除?不是想忘,就能忘記了,不是說能放下就能放下的。這裡面有個外力的問題。所以先忏悔,然後念《地藏經》,同時多施食,點燈,上供下施都要。不要覺得冤親債主是外在的,其實不是,他都是在我們大身體內。天地鬼神,就在我們大身體內。
有的人很痛苦,一直活在地獄之中,那就是他體內的陰暗磁場一直在起作用。所以地獄不需要死後才有,人活著,他體內陰暗磁場多,他就已經進入地獄了。念《地藏經》,是很重要的一門功課。
要進入修行,和世俗人不一樣的,是修行人要打開法界的磁場。那個磁場裡頭,就有過去生的惡業,就是那些記憶,都要清理干淨。所以要修《地藏經》,我建議一定要供燈,上供下施,這些都要。禅宗也非常注重上供下施,和天地鬼神處理好關系。
轉自:福安觀音寺 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