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和我店裡的員工阿姨,在聊天的時候,阿姨告訴我她以前一些經歷,讓我為之震感。因果報應來之快,也給予了我一個警告,妄語一定要戒!
事情是這樣的,她說她以前自己開店賣紫砂鍋,一個紫砂鍋進價2到3塊錢,因為她的嘴會說,會打妄語,所以這些東西她可以賣到200到300多塊錢,有時候送點進價只有幾毛錢的小東西給人家。我當時聽了,很目瞪口呆,這個利潤簡直就是暴利到上天,可是後來她又說出了她的倒霉事情。
她做生意掙到錢了 但也沒有留住錢,四五年間被人騙了八九萬元錢。起初是被認識的人騙廣州做傳銷,拿去5萬元才讓回家。後來又被認識的人騙去3萬,說過一星期就還,過後去找他,房子賣了人也消失了。在後來,在路上和她兒子等車回家的時候,被人用迷藥迷住了,騙去了身上僅有的3000元錢,最後連回家的車錢都沒有了。
看到了這個用妄語掙來不義之財現實果報來的是多麼快!大家今後不要在說妄語!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以非法而致富的錢財有十種,是我們不可取的:
1.竊取他物。如小偷竊盜、順手牽羊,或撿到的東西不還人。凡有主的東西,不得到物主的同意就私自據為己有,這都是竊取他物,是不合法的財富。
2.違法貪污。違法貪污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財富。像走私、賄賂、漏稅等各種違法貪污的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3.抵賴債物。像經濟犯罪、惡性倒閉,卻一走了之,開了支要不兌現,違反票據法,這種坻賴債務的行為,屬於沒有信用,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4.吞沒寄存。把人家寄存在我們這裡的錢財沒收了,也是非法的。佛光山有孤兒院,有個年老的父親將小孩帶來給我們撫養。他有房產,銀行裡又有存款,他委托朋友,“等我的孩子長丈時要交給他”,而他死後,朋友就把財物吞沒,等到小孩長大去討要,怎麼都不肯還。
5.欺罔共財。大家合伙做生意,攢了錢,應該將所得的利益由大家平均來分配,但是有的人卻將大部分占為己有,少部分才分給人。像兄弟姐妹分家,祖先的產業應當大家平均分配,可就有人自私,只希望自己多分一些,其他兄弟姐妹少分一些。
6.因便侵占。像假公濟私,為了自己的方便挪用公款,將公家的東西占為己有,還有假報出差旅費,購買物品向商人索取回扣,多報傭金等,這些都是非琺的財富。
7.借勢苟得。仗著自己的勢力苟且獲得的財富,都是非法的財富。像一些不好的公務員,別人來辦事就故意找人麻煩,刁難人,不給人方便,逼他送紅包才肯辦事,這就是借勢苟得。還有許多像恐嚇、敲詐、勒索等,這些都是叫借勢苟得。
8.非法經營。像現在私造煙酒,販賣嗎啡、速賜康、強力膠,或經營地下藥廠等,都是非法的。
9.詐騙投機。花言巧語,坑蒙拐騙,所得的利益傷天害哩。
10.賭博YIN業。於己於人都是惡因緣,造下孽障。
黃金非毒蛇,淨財作道糧.
外財固然好,內財更微妙.
求財要有道,莫取非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