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佛人都知道,如果發嗔心會“火燒功德林”,因此應當修忍辱以消滅我們的嗔恚之心,進而培養起慈悲的大愛心。記得一位佛友在不久前,因為看到放生的方式不合理,所以憤怒地大聲提醒他們注意改進方式以利益眾生。隨後有一些佛友就質疑這位佛友的心胸氣量,並進行了批評。其實這只是他們的一種誤解。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氣憤的話就愧對眾生,也就不具備菩提心了。只要能對眾生有利,這位佛友的氣憤就是好的,也能喚醒大家的覺知。因此,在能利益眾生的情況下,氣憤不僅沒有過失,反而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我們見到眾生本該得救助但卻又得不到正確救助時,在錯誤的方法前我們選擇怯懦順從錯誤知見的話,那就不配當一名合格的佛弟子。這時的氣憤非常有必要,因為一方面可以鎮住錯誤知見,讓他們聽從良言改進方式利益眾生,另一方面,借助表面的氣憤顯示出你的正知正見,也是菩提心的一種表現。須知,如果沒有菩提心的話,在眾生利益受損時我們就不會有喜怒的表現,正是因為關心眾生的利益,在眾生利益受損時顯發氣憤幫助他們就是慈悲的一種表現。當然,如果能夠在不氣憤時大家也聽你的使眾生得益那最好就不氣憤,但有時軟言軟語起不了作用見到眾生在水深火熱之中受苦我們為什麼不氣憤?我們完全有理由氣憤,因為這也是一劑無可奈何的“良藥”。
諸佛菩薩在面對魔力前來干擾宣揚佛法的時候,也有顯現以忿怒相降伏的一面.在調伏剛強難化之眾生時,有時會以恐怖夜叉之形象予以化度.往昔高僧大德們遇到非人等傷害眾生的時候,也會氣憤地將他們降伏,讓他們改邪歸正,護持佛法.對於一些不聽話的頑皮弟子做了不好的事,也會氣憤地進行呵斥,讓他們知錯改過.這種氣憤,就是一種慈悲之愛.
我們須知,此種“氣憤”並非嗔恚心,而乃大悲心之所成。古時清官林則徐為了禁止鴉片煙的流入,氣憤之中拍案而起,作出了明智的決策.此舉不僅名留青史,也受到後人的稱贊.這種氣憤是一種正義的表現,絕對不是煩惱的嗔恚心,因此我們要注意進行區分.
總的來說,凡是惱害他人的怒心,即是嗔恚心;而為了眾生利益引發的氣憤,則另當別論.對於損害眾生利益、自私自利的嗔恚心我們在修行中應當努力克服制止,而只要對眾生有利的話,偶爾“氣憤”一下不僅沒有過失,還有很大的功德。打個比喻:就像有一個市長,在開會議表決一項利益市民的大工程時,如果此時有人以某些理由來推三阻四地進行反對時,市長為了工程得以落實,人們得以受益就會氣憤地予以反斥,闡明正確的觀點。這時在其威嚴正氣的攝持下,大家也能認真合理地去思考判斷,不會被錯誤的言行干擾,於是利益人民的工程得以通過實施。
綜上所述,有些表面上看似不如法的行為,但是它的出發點是為了利益眾生,因此我們不能說它是不好的。事實上,只要我們做事情的時候是懷著菩提心去辦的,就是菩薩的行為。只要能利益眾生,為什麼不適當地“氣憤”一下呢?如果我們能為利益眾生去“氣憤”的話,那就說明你的菩提心已經真實無偽地生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