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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日居士:論出家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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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佛日居士(陳兵) 提起佛教,不少人馬上會聯想到寺院裡、銀幕上圓領方袍的法師、比丘尼的形象。的確,佛教徒雖分出家、在家二眾,但以出家眾為住持教法的核心、骨干,更由形服之殊和出家禁欲的鮮明標幟,給人以深刻印象,能使人從僧尼的生活方式和人格形象窺見佛教宗旨的大概。出家學佛一事,在南傳佛教國家和藏族地區,乃是為眾人所理解、欽敬的高尚之舉,但在極重家族倫理的儒家思想長期統治浸潤下的中國漢地,往往遭社會人士的誤解非議;一些人或因目的不純而出家,或出了家而不知出家人應行之事,素質低劣,不具僧格,從而更給了辟佛者以口實。本文擬探源於教典,就出家的旨趣、出家人之正業、歸依僧寶等有關問題,作一些探討。 出家修道之旨趣 出家之制,並非佛教所開創,源出古印度婆羅門教。按婆羅門教規,一個婆羅門(祭司)種姓男子的一生,分為四期,在第三期盡了社會責任之後,於晚年(第四期)應出家入林,修道求解脫。即使貴為國王,也多如此。供養出家修道者,在民間形成風俗。至佛陀時代,各種沙門集團勃興,它們雖反婆羅門教的三大傳統信條,但仍多繼承發揚出家修道之制,大批修道之士隱處山林,巡行城鄉,雲游乞食,形成人類歷史上一種獨特的文化景觀。佛教,即屬新興沙門集團之一。據傳釋迦牟尼為太子時,游觀都城之四門,在前三門分別見到老、病、死的苦況後,於第四門看到出家修道者,乃萌出家之念,後來終於毅然捨棄王位尊榮、夫妻恩愛,出家求道。他成道後所創立的佛教,也實行了有自家特色的出家之制,出家僧尼與外道出家者一樣,通稱“沙門”(S/raman!a)。後來,在印度宗教影響下,基督教、道教、伊斯蘭教等,也都先後建立有出家修道之制。 出家修道,是一種為追求某種超越性理想而獻身的高尚行為,與因生理、心理、貧窮等原因而過獨身生活者有別。與神教徒做神甫修女是將全身心奉獻與神不同,佛教徒的出家,是為擺脫家庭恩愛的牽纏,世俗事務的干擾,精勤修習戒定慧等學,以求解脫生老病死等苦,獲得永恆安樂,徹底解決人存在的根本問題。大乘佛徒的出家,更發心弘揚正法,普度眾生,報四重恩,“將此深心奉塵剎”,為無量眾生求永恆安樂而奉獻一切。釋尊當年出家時發的誓言說得很清楚:“我若不斷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終不還家!”(《大善權經》)“我今為諸天人世間作利益故,發心出家”,“我今欲為一切世間求解脫故,出家修道!”(《佛本行集經》卷十六) 被儒家視為天經地義的夫婦父子等倫常關系,在佛陀洞徹三世的慧眼觀來,不過是由欲界煩惱和怨債酬償等業力所構成的暫時性的因緣假合。家庭肇端於夫婦,由男女兩性的性愛、性欲為基礎而建立,性愛、性欲以深重我、我所執為本,是導致眾生輪轉六道、孳生種種惡業及苦惱的淵薮。《圓覺經》雲:“當知輪回,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夫妻恩愛,父慈子孝,雖然出生人精神生活中最為重要的天倫之樂,但終歸為無常之物,必然產生生離死別的苦果,更何況往往由恩生怨,由愛生憂,樂始終與苦相伴。恩愛無論多深,就算是山盟海誓,到頭來終難免長別永訣,恩愛愈深,愛別離的苦痛也愈大。死後神識由各自的業力驅使,輪轉六道,縱使呼天搶地,苦淚流干,亦再難重逢。家庭,非但不是永久的歸宿,而且令人愛染成習,如飲鹹水,永處於愛的渴求中而不得安寧,出生煩惱業種,由此墮於生死輪回的惡性循環,向驢胎馬腹裡受生,镬湯爐炭中熬煎,今生的夫婦,變成來世的母子,前世的怨家成為今生的父子,顛倒錯亂,愚迷不覺,在有宿命、天眼智者觀來,真是既荒唐而又可悲的事。出家學佛,正是出於對生死輪回的畏懼,從而擺脫恩愛系縛,為永斷自他的生死苦惱、到達究竟安樂的歸宿而修道,如釋尊所表白:“假使恩愛久,共處至命終,會別離見此,無常須臾間,是故我棄捨,恩愛永離別,志求無上道,願度一切人!”(《佛本行經》) 從人類歷史的角度看,家庭乃私有制的產物或發源,私有制,為產生剝削、壓迫、奴役、戰爭、營私舞弊、爾虞我詐等一切丑惡、黑暗現象的根源。佛陀早就明示:“因愛有求,因求有利,因利有用,因用有欲,因欲有著,因著有嫉,因嫉有守,因守有護,由有護故便有刀杖诤訟,作無數惡。”(《長阿含經》卷十)將私有制的產生,進一步溯源於人們由自我中心的占有欲所生的貪愛。人類社會的初期及未來社會,他方世界、佛國淨土,都未必是有家庭、私有制的。人處家庭中,難免YIN欲習染,耗散精氣,播下苦種;難免你恩我怨、你是他非;難免生兒育女、養家活口之累;難免名利權位之爭;難免被世尚時髦牽著轉;難免來自社會的各種壓力、誘惑。尤其生活於家族中心的傳統觀念下的中國人,才開始為社會做事,又挑上為兒女成長、升學、婚嫁、工作乃至生兒育女操勞的重擔,兒女事尚未了結,孫子事又接踵而至,只要一息尚存,便難得輕松自在。多數人都被生計和名利權位牽引驅迫,終生奔忙,即有余暇,也被影視、聊天、花鳥、撲克牌、麻將所吞食,處於低層次需要的滿足上,無暇思考人存在的根本問題。即使有余暇思考,發心學佛,亦為俗務所牽,難得平心靜氣地修學戒定慧。若非宿根深厚,道力充沛,欲圖居家即生成就道果,是為甚難。佛經中喻居家為牢獄、火宅,尅實而言,並無過分。《文殊師利問經》中,佛為文殊菩薩說住家有攝受諸垢、有障礙、行諸惡、溺欲淤泥、多苦、多怨家、有熱惱、饋鬧、常有憂、有放逸、有貪利苦、增長荊棘等“無量過患”。《優婆塞戒經》每一品末都慨歎在家人發心、修行之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心地觀經》雲:“在家逼迫如牢獄,欲求解脫甚為難!” 針對家庭生活的過患而設的出家之制,無疑為修道者提供了專精修學戒定慧的最佳條件:以戒持身,禁欲梵行,則斷YIN欲恩愛習染之緣;剃除須發,盡捨飾好,則離時髦風尚的誘迫,減損對肉身的貪愛執著;三衣一缽,乞食為生,不蓄金錢,則離財產名位的計求,消除我慢自大;不事生產,不拜王侯,安閒自在,可全力勤修戒定慧。僅僅看破住家過患,發出離心、菩提心,決心捨天倫恩愛、世俗享受而出家,便已深植了永出生死的根苗,何況更能精勤修持,斷惑證果。大小乘經論中,多處贊歎出家的功德。《五苦章句經》雲:“為妻子所惑,無復出家之志,是如發系象,不能復動,長受衰矣。”《文殊師利問經》在揭示住家過患的同時,廣說出家有離諸垢、離諸惡、出欲淤泥、得正命、少苦、無放逸、無所作、多果報、成就大法等“無量功德”。《心地觀經》雲:“出家閒曠如虛空,自在無為離系著。”謂發菩提心,“一日一夜出家修道,二百萬劫不墮惡趣。”《佛說出家功德經》謂於此世界一日一夜清淨出家的善根,可於六欲天中六反受福,二十劫中常受生死世間之樂,最後身出家成辟支佛。“若復有人,破壞他人出家因緣,即為劫奪無盡善財福藏”,受生而常盲之報。 或曰:出家為永斷後世的愛別離苦,然辭親割愛,豈非人為地制造了現前的愛別離苦?《心地觀經》載,有一居士智光長者,便因過去金輪王出家時其父母妻妾子女愁憂悲苦之事,請問佛陀,認為出家不如在家修行。佛以種種譬喻,為廣說在家的過患,出家的功德,謂“出家菩薩勝於在家,無量無比”。若以出家的利益與離家割愛的暫時別離之苦相比,則這種主動別離所生的苦,可謂微不足道,為必要的犧牲。何況出家者多得家庭的同意支持,出家亦並非永訣長別,未必一定造成別離之苦。南傳佛教國家的青年出家,親眷鄉裡還要以盛大儀式熱烈歡送,視為莫大的喜慶之事。 或曰:出家獨身禁欲,違反人性自然,剝奪人生幸福。答曰:男女YIN欲,並非自然,若為自然,請問初生男女,誰有YIN欲?以男女恩愛、家庭生活為人生幸福,亦屬主觀之見,並非人皆盡然。獨身主義者,自古大有人在,當今在發達國家還有增多的趨勢,未見有人斥責,唯獨斥責自願過獨身離欲生活的佛弟子出家,甚無道理。古今中外,不少傑出的哲學家、科學家、政治家,為了全身心投入所摯愛的世間事業,尚獨身禁欲。佛法之淵深廣博,過於諸家之學,出離生死之艱難,如逆水行舟,如一人與萬人敵,如此艱難之偉業,若非捨棄世俗欲樂,全身心投入,豈易得殊勝成就?人各有其幸福觀,無不追求自認的樂,出家者捨世俗欲樂,並非被剝奪了人生幸福,其所嘗受的法喜禅悅,比世俗粗劣的五欲之樂不知高出多少倍。《雜阿含》三八經雲:“出家是捨非時樂,得現前樂。” 或曰:出家人為寄生蟲,於社會無益。答曰:出家學佛,並非坐享其成,清閒度日,而是精進修持,並講經說法,指導人修善修道,過智慧的生活,對社會作無私奉獻,能予人以真實究竟的利益,因而受信眾的尊敬供養,為不拿薪金的教育工作者,其所從事的社會教化工作,對人心的淨化,社會的安定團結,國家的繁榮富強,起著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何況當今的出家人,多農禅並舉,勞動自養,即使依靠管理寺院、收門票維持生活,也還比得上公園、旅游景點的工作人員,並且多少做著說法教化的工作,比一般單純的勞動者,貢獻還要大些多些。 古人說:“出家乃大丈夫事。”割捨常人所孜孜營求的眼前利樂,為了眾生的究竟利樂而全身心奉獻,精勤求道,是需要有過人的膽識、毅力和勇氣的,非一般人所堪能,不管其成道與否,即此出家學道的獻身精神,便足以令俗人尊敬服膺了。 並非人人皆應出家 佛教雖高度贊揚出家的功德,但並非認為修道非出家不可,更非主張一切人皆應出家。在家一樣能學佛,而且還有其較出家學佛優勝之處,只是障礙多、進道難罷了。佛經中一般說,只有小乘極果阿羅漢和大乘極果佛,才必須現出家相而證得。佛教的究極宗旨,原是超越了在家相,也超越了出家相的。出家最有利於速證解脫道,但出家者必須具備一定條件,具備適宜出家的根器,若非其器,草率出家,對白身修持來說反而會多所障礙,對佛教而言更非好事。《大威德陀羅尼經》卷一有雲:“有眾生不出家時,於佛教中應生天上,既出家已,墮大地獄,至不善處;有眾生不出家故,應墮大地獄中,到不善處,彼出家已,得勝漏盡智者。”前者指出家而不能守戒者,後者指業障深重而求道心猛利者。國家和佛教界,對出家一事,歷來有一定的制度管理控制,並非想出家便可出家。出家須具的條件,主要有以下三點: 1.具有正信,目的純正。出家必須具有對佛法的正信,自覺追求解脫,發心自度度人,這是出家後能否清淨持戒、精進修行的根本保證。如果缺乏正信,無修道的動力,或者目的不純,為謀生、避債、圖安閒、賺錢、出國等而出家,必難守戒修行,為佛制所不許。《寶雨經》雲:“於如來教中,正信出家,非因王力所逼,不為賊抑,不為負債,不怖不活邪命出家,為尋求正法,以信出家。”若因貧窮、負債等而藉出家謀生求食,或為圖清閒、不勞動而出家混日,經中斥之為“禿賊”、“惡人”,不名為僧。出家這碗飯,大概要算世上最不好白吃的,古人言:虛食信施,得披毛戴角償還他,為吃佛吃教出家,實屬自害害佛的危險之舉。有些人在生活中受了挫折,或失戀失業,或考學不中,或落魄失意,想出家避難於佛門,而無真實正信,無自度度人的志願,亦屬目的不純。缺乏正信、目的不純者混入僧團,使僧團素質降低,失信於社會,是使佛教衰敗的主要原因。歷來大德有見於此,多強調簡擇剃度,如印光大師說:“若或稍有信心,無大志向,欲藉為僧之名,游手好閒,賴佛偷生,名為佛子,實是髡民,即令不造惡業,已是法之敗種,國之廢人;倘或破戒造業,贻辱佛教,縱令生逃國法,決定死墮地獄,於法於己,兩無所益。”1984年中國佛協制定的《關於漢傳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規定,“信仰佛教”,為出家者必備的首要條件。十年浩劫後,僧尼青黃不接,急需補充,有些寺院把關不嚴,吸收了一批不具正信、目的不純的年青人出家,其中有的不能守戒修行,損害了僧團的形象,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吸收出家者一定要嚴格把好正信關,對已出家、經教育熏陶而尚無正信、不守戒禁者,應勸令還俗。 2.具有當好僧尼的根器。除了律中所制六根具足,非畸形、殘疾、奇丑、兩性人、七十歲以上等條件外,出家者還應具有品行端正、能守戒自律、耐清苦生活、不太愚笨等能當好僧尼的起碼條件。若雖有信仰,而生性放蕩,自制力差,則難守禁戒;或生性懶惰,則不能精進修行;或嬌氣十足,則不能忍受淡泊生活,心理難得安定,不能守戒修行,功德未就,罪業先熟,袈裟下失人身,尤為可怖,倒不如在家修行為佳。《叔迦經》中,佛對在家與出家孰為勝不作定答,謂“若出家者,或不修善根,則不如在家;若在家者,能修善根,則勝出家。”凡出家後不能守戒修行者,則出家對其而言反成了壞事,又出家後若不能有較在家更好的修行條件,或因根器不能上進者,亦不宜出家。如佛父淨飯王在家證得初果,要求出家,佛觀他出家後不能證得更勝果,未許可。又在家較出家更具度人條件者,亦不宜出家。如給孤獨長者之女善無獨要求出家,佛不許,而令她嫁給外道牛授童子,度化彼童子正信佛法。(見《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印光大師主張出家者第一要真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第二要有過人天姿,堪弘揚正法,為人師表,方宜剃度。《關於漢傳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規定出家者須“正直愛國”,“有一定文化基礎”。真正具正信發心出家的人,應從愛護佛教的立場出發,自量根器,如果真具有當好出家人的根性,有自度度人、弘揚正法的德與才,不致贻辱法門,方可出家。 3.父母許可。釋尊在世時,其子羅睺羅未經禀告而出家,其祖父淨飯王不樂,佛因此敕定:以後出家者,須得到父母的許可,以免給親人造成痛苦,招人非議。有的經中還加上國主同意的條件,以解決國家與教團的矛盾。《關於漢傳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根據佛制與國法,規定“被吸收出家的人,必須年滿十八歲”,“本人確實願意出家,父母許可,家庭同意”。 既然佛教和國家都不許可,也不可能人人都出家,故杞人憂天,擔心佛教盛傳會使人類滅絕,大可不必;應該擔憂的,倒是由盲目繁殖欲望所造成的人口過剩問題。 僧尼的正業 從釋尊一生所說法及建立教團的活動來看,出家眾的修學次第,應是先求得自身的解脫,再弘法勸化,普度眾生。釋尊對出家眾先說的法,是四谛十二因緣等小乘法;釋尊只建立了小乘出家的團體,當時出家眾中少數修學大乘者如文殊、彌勒等菩薩,皆寄住於小乘僧團中,後來的大乘僧眾,也莫不以持守小乘出家戒律為本。先修小乘解脫道,後修大乘道,或以小乘道為基礎,“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相”,乃釋尊所定出家眾的修學路線。 出家、在家二眾雖然共同依小乘道的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及大乘道的六度四攝等自度度人,共同以持戒為基礎,但出家眾持守的戒律,比在家眾戒律要嚴格得多,對行住坐臥的威儀動作,都有規定,略說為比丘250戒、比丘尼348戒,廣說有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特別是以絕對戒YIN為首,較在家戒之僅戒邪YIN嚴格好多。 嚴格的戒行,尤其是戒YIN梵行,為修學定慧特別是禅定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是出家眾在修學上比在家眾殊勝的主要之點。三乘道無不以由戒生定、因定生慧、以智慧斷煩惱為解脫之通途,而正定(色界四禅)的發生,必以戒絕YIN欲為先決條件。故在家眾深入正定,要比出家眾困難得多。 在戒行清淨的基礎上勤修定慧二學,為出家眾的正業。《長阿含?大本經》載佛言:“出家修道,諸所應作,凡有二業:一曰賢聖講法,二日賢聖默然。”賢聖講法,指講經說法,讀誦、研習教典,屬於慧學;賢聖默然,謂坐禅入二禅以上的正定,屬於定學。《三千威儀經》說出家所作事務有三:一坐禅、二誦經、三勸化。一禅二誦三勸化,可謂大乘出家眾的正業。 坐禅,為戒定慧三學的中心,乃獲得如實智慧的必由之途。對出家人來說,坐禅尤有其重要意義:若成就奢摩他,得正定,入色界禅,不僅提供了發慧的基礎,而且能使人獲得身心輕安,嘗到較世俗五欲之樂深細綿永得多的禅悅法喜,從而自然離欲清淨,身心機制發生良性轉化,食睡減少,不思YIN欲,煩惱自然伏而不起,心意柔軟清涼。當知出家眾的禁欲梵行,並非強制性地扼逆人欲,而是用禅樂代替、轉化人欲,把人欲升華為真正安祥幸福的“現法樂住”。 坐禅,需要遠離愦鬧和俗務干擾的寂靜環境,以山林風水之地為佳,佛教因此提倡出家者居於山林蘭若,形成“天下名山僧占多”的現象。《心地觀經》雲:“出家佛子,誓捨身命,不離山林,若為聽法、供養病人師僧父母,出阿蘭若,入聚落中,宜速歸於阿蘭若處。”又說出家菩薩分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眾落,隨緣利益,安隱眾生。”又教誡住蘭若菩薩精修頭陀,以深入禅定:“上根菩薩居露地,中根菩薩居葉中,下根菩薩居石室,未成佛道常不臥。” 坐禅,與時間有重大關系,一般以一座二小時半,最易入定。佛制僧尼須於初夜後夜精修禅定,《佛遺教經》還教誡比丘中夜亦應誦經,從定學、氣功學的角度來看,這是大有深義的。夜晚萬籁俱寂;最易入定;初夜後夜,正是人身之氣陽極生陰、陰極生陽,從而產生YIN欲之時,於其時坐禅入定,有自然煉化精氣、伏斷YIN欲的作用,對出家人禁欲梵行至為重要。漢地寺院中三點半鐘起床做早課,即有此意。現在有的寺院作息時間和在家人一樣,每日除兩堂功課外,別無坐禅時間,僧尼無法由定生樂、由定發慧,當然難免身心失調、精神不振了。不少寺院僧尼禅修用的功夫,還不及許多在家人煉氣功用的功夫大。這個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寺院應盡量合理安排農禅,保證僧尼每日有四小時以上的時間坐禅。不修禅定,則戒亦難持,慧亦不發,各種問題自然層出不窮。 坐禅,需要以正見為導,以正見修觀,故先須深入教海,學通佛法。一個出家佛子,起碼應在通達佛法基本原理的基礎上,通曉某一宗之學,這也是說法勸化的必備條件。如果自己對佛法尚朦胧颟顸,連自己為什麼信佛、出家都講不清楚,豈能正信不疑,又豈能勸導他人,以己昏昏,令人昭昭?在通經教、知佛法方面,專事禅誦的出家眾,無疑比一般在家眾條件優越,理應比一般在家眾學得好。 勸化,乃大乘菩薩教化眾生的職責。出家眾的勸化,主要是作法布施,包括講經說法、撰述弘法、培育僧才、辦佛教報刊、隨緣化導等。這是出家眾修習布施度的主要方式,也是報眾生恩、為社會奉獻的主要方式。出家、在家二眾,應是相互供養的關系:在家眾以物質財富供養出家眾,出家眾以佛法的精神財富供養在家眾。一個出家人對社會的供獻及其價值,不在於他拿出多少工農業產品,不在於以醫方、工巧技術為民服務,不在於他拿多少錢捐助社會福利事業,而在於向眾生提供正法、正智的精神食糧。當然,要以法布施,必須自己修學有成,有法可施。 出家眾的讀誦正業中,還應該包括外典世學的學習。佛法不離世間法,須從五明中求,若不具備現代一般的科學文化知識,了解社會思潮,分別邪正,難以真正學通佛法,更難以弘法護教。律中規定,僧尼明慧強記者,可以三分之二的時間學內典,三分之一的時間學外典。歷史、哲學、心理學、倫理學、宗教學、人體科學、時事政治等,對研習和弘揚佛法,尤為重要,發大心弘法者不可不通。為化導在家人,出家眾應通達在家學佛之道,了解在家人的生活、所關心的問題及與此有關的社會思潮,鍛煉對機說法的才智,善於解決人們精神、思想和生活上的問題,教給人以正確生活的智慧,成為人們心目中的人生導師。 佛法淵深,法門眾多,自非所有的出家人一生所能盡學圓滿。根據寺院的現狀,一個出家人,在修學、作務上不能沒有分工,可以有所側重:或專精於禅定,或致力於義解講說,或住持叢林,管理、營建寺院,或從事佛教教育、文化事業。無論做什麼工作,側重於哪一方面,皆不應失了出家人一禅二誦三勸化的正業,不能誤了自身定慧的修學。若事務繁忙,亦應修可在繁忙中修的禅,如禅宗之禅、天台宗隨自意三昧、淨土宗念佛禅等。定慧為本,外用服務教化為末,定慧不修,無以得正智,無力伏斷煩惱,縱有作為,亦易成魔業。不行解相應,修定修觀,徒事講論研究,易增益邪見,錯會佛法,自誤誤人,釀成罪業;不修定慧而住持叢林,難免吾我貢高,難以自正正人,深孚眾望。不務正業,不修定慧,無智無德,自身不得法味滋潤,身心不寧,更為社會人士所憐愍歧視,贻辱佛法,倒不如不出家為好。 近代以來,有人主張出家人應實踐大乘利樂眾生的宗旨,走出寺院,從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工作,無論從經律還是國法看,這都是不務出家正業,有違出家意旨的。大乘佛徒當然應以菩薩精神從事教育、文化、醫療等事業,饒益眾生,但這些事業宜由在家人經營,非出家者當為。若為從事此類事業,在家更好,何用出家? 由於民間傳統信仰的需要,及佛教的衰落,近世佛門中出了一種專門應赴,做經忏佛事的僧人,被稱為“經忏流”、“應赴派”。按教律,忏悔本為自己修行的一種重要方法;為亡者追福,可由亡者親屬以亡者財物布施僧眾,或為念佛菩薩名號以回向,佛世本無為人做經忏、道場之事,大乘、密乘雖有忏儀、瑜伽焰口施食法之設,以為度人利生方便的一種,但必須在自己定慧修學有成就的基礎上作,方有實效。定慧、慈悲為本,儀軌唱念為末,若真實有定慧慈悲,定中動念,即有其用,亦無須許多儀式事相。超度亡魂,按藏傳佛教諸派之說,須證到初地以上菩薩位,方可真實超度,方可行此事,藏僧對此極為審慎。連自度尚不能,能度亡魂,寧有是理!總之,經忏焰口,雖非絕不可作,但非出家人的正業,亦非無修行者所應作。經忏流、應赴派以此為職事,不事修行,日日鐘鼓铙钹,唱贊誦偈,心思實際專注於金錢,事同貿易,形似俳優巫祝,將人間佛教的正旨淹沒於超度死者的铙钹聲中,有損於佛法的聲譽與僧人應有的形象,受到近代以來不少教界大德的痛斥,太虛大師曾斥之為“創種種名色,裨販佛法,效同俳優,貪圖利養者也”。現在有的寺院佛事無虛日,有些青年僧人戒行、佛法尚未學得,而熱衷於唱念,心在利養,專朝經忏收入好的大寺院跑,引起社會人士的非議,教內有識者的擔憂。出家不修戒定慧,不努力爭做人天導師而願做個經忏僧,眼睛盯在錢上,實為可悲之事,還不如去做小本生意。寺院對此應有自覺,作出合理安排,將經忏佛事擺在應有的次要地位,保證僧尼不誤正業。 出家後的再出家 佛陀在世時曾一再預言:後世出家佛弟子,將因貪著名聞利養,敗壞教法,如獅子身中蟲,食盡獅子肉。佛所制定的僧團軌則,因各種社會原因,在後世不能沒有應機適時的變化。寺院的家族化、產業化、商品化,僧尼乞食為生及不蓄金銀、不營俗務之制的改變,國主、信眾的布施恭敬,宗派的分立,世俗生活的誘惑,制造了不少名聞利養污染的塵埃,使寺院這塊清淨佛地也難以保持清淨。一些因憤世嫉俗想在寺院裡找到一塊清淨的安身之地的青年,出家後不久即發現:寺院並非理想中的淨土,且不說旅游觀光,男喧女雜,那些令人厭惡的世俗丑惡現象,如貪名逐利、明爭暗斗、是非口舌、宗派門戶、嫉妒輕慢等,在寺院裡也還是少不了,真是:出了父母的家,又進了寺院的家。這個煩惱家宅,真是不易擺脫啊! 實際上,僧人畢竟多數凡夫,不清淨之事,即佛世的僧團中,也非絕無僅有。教法愈衰,則寺院之家的系縛污染愈重。出家後又被寺院之家的名聞利養污染而喪失法身慧命的現象,宋元以來便已相當普遍。明蓮池大師在《竹窗二筆》中曾說:“人初出家,雖志有大小,莫不具一段好心,久之,又為因緣名利所染,遂復營宮室,飾衣服,置田產,蓄徒眾,多積金帛,勤作家緣,與俗無異。”到了晚近,這種現象更為習見。既貪名聞利養,則自然難以抵擋住近現代生活方式的誘惑,身雖出了家,內心卻暗暗羨慕在家人妻兒團聚、酒肉餍足,乃至西服革履,教授頭銜,學者風度。如此身出家而心在家,焉能放下一切,專心修學戒定慧,即使坐禅,也難伏心猿意馬,即使學經,也如同融靴搔癢,自然會精神萎靡,常懷自卑感,如此出家,良足悲歎! 古人早就指出:出了父母俗家,尚有個出寺院之家的大事在;身出了家,還有個心出家的大事在;出了父母、寺院的家,還有個出三界火宅的大事在。蓮池大師慨歎:“出前之家易,出後之家難,予為此曉夜惶悚!”如何出前後一切家?唯有穩操僧尼正業,精進勤修戒定慧,不為任何世間之家的邪風所動,保持一個不住相的空靈心,念念常與般若相應。若非如此,則將永遠被世間家宅所縛,寧有出期! 僧寶與歸依僧 僧,被列為三寶之一,為歸依的對象,此乃佛陀所定的軌制。由此,有的人一出家,沒多少修行,便自以為已屬僧寶,應為在家人歸依供養,喜收徒眾,常樂道我有多少歸依弟子,某某名人也歸依了我,乃至因爭奪歸依弟子而互相嫉妒爭斗。有些在家居士,尤其是通佛學、能講會說者,看到出家人素質低劣,行為不正,便聲稱已無僧寶,只須歸依佛法二寶而不歸依僧寶,號稱“二寶居士”。這兩種錯誤傾向,皆由未弄清何為僧寶、何為歸依僧義所致。 僧,乃梵文僧伽(Samga^)略稱,意為和合眾,指三或四人以上出家僧尼的團體。《大智度論》卷三雲:“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僧伽乃三寶之一,為住持佛法的核心、骨干,這是釋尊所制定的基本法則,有其深遠意義,不容更改。何以故?出家眾離塵出俗,專職修學解脫道,修持條件較在家人為殊勝,因而成就亦殊勝故;出家眾無財產兒孫的牽累,有嚴格戒禁的約束,較在家人更易如法傳承佛陀教法而不易走樣故。由於出家眾條件優越,歷來即身證果,弘法利生,為萬世師表、法門龍象者,如釋尊及其十六弟子、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文殊、彌勒、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菩薩,及諸宗祖師大德,大多數皆出於僧尼中。若無出家眾,而由在家眾為中心來住持佛法,則佛法難免走樣變質,試看今日日本、南韓由在家眾所創立領導的不少新興佛教,其宗旨教義,去釋迦的遺訓有多遠! 然而,僧寶,並非指所有的、個別的出家人,而有其特定范圍與標准。經論中說住持僧寶,一般分福田僧(功德僧)與歸依僧兩個層次。福田僧為應當供養、尊敬的對象,包括歸依僧在內。福田僧的最低條件,起碼須具有正信正見。《心地觀經》雲:“雖毀禁戒,不毀正見,以是因緣,名福田僧。”此所言毀戒,當指犯四波羅夷之外的可悔輕戒而言,犯了根本戒應被驅擯者,不屬福田僧攝。出家具正見而未證聖果,乃至毀犯輕戒的僧尼,與已證聖果的“勝義僧”相對,稱“世俗僧”。若出家而無正見,不懂佛法,稱“啞羊僧”;既無正見,又毀犯輕重戒,稱“無慚愧僧”。只有勝義僧與世俗僧為福田僧,屬僧寶攝,啞羊僧、無慚愧僧,非屬福田,非屬僧寶,而為僧中敗類。 歸依僧不僅為應供的對象,又為歸依的對象,稱“真實僧寶”、“勝義僧寶”。這在多種經論中,都僅指三乘聖眾或賢聖眾。加《涅?經》卷六雲:“三乘所有三寶實義,唯取聖位名為僧寶。”《十住毗婆沙論》雲:“僧者四向四果,眾者於佛法中受出家相,具持諸戒,……依止是僧名歸依僧。”《瑜伽師地論》卷六四雲:“先受歸依三乘,皆取見道以上。”《大乘義章》雲:“三歸僧,唯局分處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為僧寶,凡夫比丘無德可歸,是以不取。”“大乘法中通而論之,三乘聖眾皆是僧寶。”密乘歸依偈雲:“諸佛菩薩賢聖僧,直至菩提我歸依。”都未說世俗凡夫僧為歸依處。歸依,不是一般的恭敬禮拜,而是投靠依止,以作模楷,以為歸宿。凡夫僧未證佛法,未真見道,其見地行持,或有過失,不足以作人歸依。又歸依者,要能靠得住,不僅現在為歸依,而且永遠為歸依,自己若未見道證果,連人身都未必能保得住,何堪為人歸依處?難道要人家到地獄、餓鬼中去投靠你? 歸依僧寶,不僅是歸依一師,而是歸依三乘一切聖眾,包括文殊、普賢等大菩薩僧,不僅在家人須歸依此類聖僧,出家人也須歸依此類聖僧。歸依聖僧,主要是歸依其正見,歸依其所見證的學、無學法,亦即真如自性,唯此不生不滅法,為究竟的歸依處,而聖僧為已證此法的實體故,值得歸依。至於誰為聖僧,證者自知,未證者也可依經教所示的標准,從其言行為人去判斷。現在有些出家人喜為人當歸依師,不知若未證聖果,即使為人授歸戒,也只是為之作證明人,證明其歸依三寶,而非歸依自己。弘一大師教誡說:“若歸依三寶時,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不可妄雲歸依某人,因所歸依為僧,非歸依某一人。”至於依止剃度、依止學戒學法的師長,只要實有德行、自己尊敬即可,未必一定要聖賢僧,但這與歸依僧寶尚非一事。 福田、三歸二種僧,何名為寶?因此等人即使破犯輕戒,德行尚不無疵漏,但具有正見,為人中的明眼人,能指示給人究竟的真理,使人趨向永恆安樂的大道,其見地超過任何世俗的智者,至為珍貴,故稱為寶。《地藏十輪經》雲:“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勝,就勝在其具有正見。若更證入聖果,則更為稀有,能作人生死海中度登彼岸的船師,修行路上的師友道伴,為真實可靠的靠山,應該恭敬供養,歸依投靠。恭敬供養、親近承事世俗僧寶、勝義僧寶,皆能使人出生無量的福德果報,故稱福田。 近世以來,佛教衰落,僧人素質下降,而居士運動卻頗為活躍,出了不少弘揚正法的法將,這也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因此而認為無僧寶可歸依,則屬邪見。歸依僧寶者,歸依三乘聖僧,難道文殊、觀音等大菩薩僧,阿羅漢聲聞僧,馬鳴、龍樹、無著、達磨、慧能等祖師,不夠歸依僧資格?即使證到聖果,直至成佛,尚且要歸依僧寶,何況未證聖果。若論僧人素質低落,則在家人素質低落者,更為多見。僧團雖現衰相,但精進修持,有定有慧,乃至證入果位、恢弘正法者,在漢地一直代有其人,如近代的虛雲、太虛、印光、弘一等高僧,其德行智慧,不遜前賢,難道不堪為在家人師表?漢傳僧界,直至近今,尚保持獨身、素食、農禅一體的優良傳統,較之有些地方的僧人娶妻吃酒肉,猶勝一籌。雖經十年浩劫之磨難,不變信仰、不還俗、勤修不辍者,亦不乏其人。若論行持驗證,如最近圓寂的通願、淨如、慧淨等法師,茶毗後捨利數千,九華山大信法師,化後肉身不壞,在古代也屬罕見,起碼證明其幾十年梵行無玷、戒珠圓明。即就一般出家人而論,具正信正見、基本守戒者尚屬多數,在福田僧寶之列,應該為在家人恭敬供養。 出家、在家二眾,猶若股肱,不可分離,出家眾為在家眾的核心、導師,在家眾為出家眾的外護、基礎,應互相愛護,互相團結。愛護、供養、監督出家眾,尤為在家眾的職責。在家眾素質低,出家人有責任,出家眾素質低,在家眾同樣也有責任。在家眾應該盡力幫助寺院培育僧才,培養出一批賢聖僧寶,住持佛法,為眾生作歸依。因嫌出家眾素質低而不歸依僧、不維護僧寶,其結果必然是佛、法二寶,出家在家二眾同歸於毀壞。 在家眾不滿出家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以賢聖僧寶的標准來要求出家眾,不體諒出家眾也是眾生,同樣生活於充滿污染的社會環境中,只不過出家修道而已,而且修持條件不比古昔,不可能一出家便成為聖人。僅其能出家、梵行、耐清苦生活,便已勝在家人一籌,非在家者所盡能為,應該愛護、尊敬,至於他們有缺點,乃屬正常之事,不宜背後議論,可當面奉告。對破重戒應驅擯、教育的僧人,應協助寺院,予以教育、清除。如果要求出家人都成聖人,那麼在家人也理應證到初二三果,為什麼不先自檢自責?苛求出家人,顯然是嫉妒心理在作怪。 另一方面,有的出家人見在家人通佛法、有修行,講經說法,也喜歡非議挑刺,說白衣上座,乃佛教衰落的征象。這同樣是嫉妒心理在作怪。當知出家在家,只是修持條件不同,在修道、證道上是平等的。在家人若證聖果,亦在歸依僧寶之列,其所證之道,起碼應為凡夫僧所歸依。 一些曾還過俗的出家人,往往為出家、在家眾所瞧不起,這也屬對出家之制無透徹了解的表現。當知出家與還俗,全憑自願,出家有種種條件,還俗卻十分自由,還俗後還可出家,乃佛所制。僧人還俗,是正常現象,證到初、二果的聖人,尚可能還俗,何況凡夫僧。還俗後再出家,說明於道有進。還俗、還俗後出家,及婚後出家,對修行斷惑來說,未必不是好事。體驗了家庭生活,比未經體驗者更易於看破,更易於斷離,而且有利於對在家人說法。看一個出家人,主要觀其見地、行持,及弘法方面的才智和貢獻,不在於是否童子出家、還過俗與否、年齡長幼、戒齡長短。實際上,南傳佛教界采取的短期出家,是一種很好的制度,可使更多人受到出家生活的鍛煉,廣種善根,漢傳佛教界也不妨試行。 作為出家人,既已捨世俗欲求,便應該不愧僧相,努力修持正業,不做啞羊僧、無慚愧僧,爭取做真實僧寶,以續僧慧命,為法良將,方不負出家披剃的一大殊勝因緣。 (來源:摘自《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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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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