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紀慈恩,我一直覺得人應該有兩個名字,一個是父母取的,代表了他們對我們的期望,一個是自己取的,代表了我們對他們期望的回饋,所以,我為自己取名為紀慈恩,我非常紀念在我生命中我收獲和付出過的慈悲與恩情,它曾經改變過我的生命。
我到目前的生命分為兩個部分,20歲之前和20歲之後,和所有人一樣,又不完全一樣。
那一年,我最好的朋友得了肝癌,因為她在荷蘭留學,所以她也很自然的知道在荷蘭安樂死是合法的,為了讓我簽署安樂死同意書,她拒絕打杜冷丁,刻意在我面前表現出肝癌是如此的摧毀著她,她每天疼得時候咬自己的胳膊,一直到把牙咬掉,這時,她才告訴我,她想我為她簽署安樂死同意書,她求我,她求我放她一條生路,當年雖然我小,但是我知道,此生,我能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放她走。於是,在萬般無奈下,我狠心為她簽署了安樂死同意書。
這個決定,也因此改變了我的後半生。
那年我19歲,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我以為所有人都會理解我,可是不是,在她的追悼會上,很多人問為什麼她這麼快就去世了,應該還有幾個月的,知情的人說是我簽署了安樂死同意書。於是,那可怕的一幕上演了,我至今都無法忘懷——他們說是我殺了她,他們說我一定會得到報應,他們說我忘恩負義,他們說我是殺人犯,一個人,兩個人,最後幾乎是所有人都對我進行譴責。
在此之前,我每天都在哭,用醫生的話來說,這是一個人遇到這樣事情的正常反應,可是從追悼會後,我就沒有再說過一句話,不是因為他們說的是對的,而是我已無力去面對這個早已坍塌的世界,自我封閉,成了我保護自己的唯一方式。我每天都躲在屋子裡,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不和父母說話,只是每天坐在地上,問自己,問老天“為什麼是我”。
那一年,我被確診為PTSD創傷後應激心理障礙。
就這樣,一句話都沒有說的日子過了一年,直到有一天,在沒有任何好轉的情況下,我當時的心理醫生冒險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那就是孤兒院。
走入孤兒院的第一眼就看到一個小女孩,她用一雙碩大的眼睛盯著我,雖然我還是沒有說話,但是那雙眼睛真的融化了我。後來保育員阿姨告訴我,那個女孩是在自己三個月的時候被遺棄的,有個阿姨撿到她,一直養到她五歲,後來實在養不起才送到福利院,所以她很孤僻,不說話,一個人靜靜地坐在地上一個人玩,不去爭不去搶,不知道是因為我們當時的境況很像還是因為緣分,她喜歡坐在我旁邊,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說,就是乖乖地坐在我的旁邊,我也不說什麼,看見她就笑,我們像是兩個被這個世界拋棄的孩子,坐在一個安全的地方,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說,就是坐在一起,就覺得自己是安全的。
從此,我情系此地,每天都來孤兒院,只為了這個小女孩,我開始慢慢打開自己。
雖然有好轉,但是心理的疾病依然存在,心理醫生要求我一周去就診三次,每次都只做一件事:去復述整個事情。那時才是最疼的,你要把你好不容易隱藏起來的東西撕開來看,我要面對空蕩蕩的房間去回憶我知道她患有肝癌,即將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的感受,我要說我是在多麼不情願又不得不簽。講的第一次,我就受不了了,因為太疼了,疼的時候我就坐在地上撞暖氣管,所以那段時間我頭上都纏著紗布,第二次我對醫生說,不,我不繼續了。
那一年,我外婆每天都會爬六層樓來看我,那天,她爬樓的時候摔了一跤,我躲在門縫裡看她的樣子,頓時,我突然發現,媽媽的頭發瞬間白了好多,外婆也老了很多,我狠心關上門,然後我問自己:我真的只能如此嗎?我真的只能讓家人一生都面對這樣的我嗎?
我想不是的,於是,我咬著嘴唇忍著其實已經掉下來的眼淚給心理醫生發了一條短信,我說,我要好起來,我去治療。
就這樣,我逼迫自己再次走進心理醫生的辦公室,去面對我自己的傷口,一次又一次的復述,一直到最後一次,我已經復述了5個月,那件事,我講了三五十遍,當我去北京德勝門的精神鑒定中心做鑒定的時候,鑒定師說,你真是個奇跡,這麼短的時間就恢復的這麼好。當我拿著那張蓋了“已康復”的章的單子時,我哭了,哪來的奇跡,這都是我付出了血的代價。
所以當孤兒院的那個小女孩越來越開朗越來越快樂的時候旁人說是我救了她,可是他們不知道,其實是她救了我。於是我決定我要收養她,我認為只有在我身邊,她才是安全的。
就這樣,我陪伴她走過了很多年,等待我符合收養年齡。
可漸漸地我卻發現“愛”與我想象的不同,以前,我認為我一定要收養她,只有我才能給她幸福,可漸漸地,我開始接受一個現實:她的病太嚴重了,她需要好的醫療,好的心理輔導,一個健全的家庭,一個好的特殊教育環境,而這一切都不是我能給的。
於是,我開始幫她尋找收養家庭,最終有一對善良的美國夫婦願意收養她,而他們家其他的孩子都已成人,他們會對她呵護萬分,我想,這是她最好的歸宿。
她要走的那天,她躲在房間裡一直一直哭,我以為她是害怕,害怕在沒有我的日子裡,會孤單會沒有安全感,就像我來之前的她。我對她說,收養你的爸爸媽媽很愛你,他們會對你很好很好,你去了美國會有很多新的小朋友。可是這個時候,她卻說,如果我走了,我就再也沒有機會回報你了。
當時,我真的感覺到我的心在顫抖,一個孩子的成長真的遠遠超過了我們成年人的想象,她對於未來,沒有一個孩子對陌生的事物本能的恐懼,她只是擔憂她無法回報我。
我抱著她,對她說,孩子,你回報我的方式就是用我愛你的方式去愛天底下所有人。
我不知道當年9歲的她是否能夠深刻領悟我這句話的含義,她只是趴在我懷裡使勁使勁的點頭。
去年她又跟隨她的養父母回到中國,我們見面的時候,我問她在美國的生活,平常都做些什麼,她說,她參加了和一個非洲小朋友互相幫助的活動,我說,你好了不起,小小年齡就做善事,她突然很深沉地說,因為我想和你做一樣的人。
這些年,有很多人問我我在孤兒院都做什麼?其實人與人之間能有多大的恩惠。我什麼都沒有做過,我不過是在用我的力行去告訴他們,他們長大以後應當去做一個怎樣的人。
但是,我沒有做過任何一件所謂偉大的事,這個世界並不存在偉大的事,只能用偉大的愛去做微小的事,我害怕贊揚,並不是謙遜,是因為贊揚讓我覺得理虧,因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自己,首先是因為這件事給我喜悅,只不過同時也給別人帶來了一些益處,而這種益處被外界所放大,其實,最終的受益者依然是我自己。
所以現在我想來說說人生的意義。這是很多人都在追尋的問題,而也有很多人覺得我一定是知道答案的那類人。
但是很遺憾,我沒有答案。
現在,我想問你們,光明是什麼?你可以用語言敘述給我聽嗎?我相信大多數人同樣沒有答案。
是因為我們從來不需要知道答案,因為我們就生活在光明中。
那麼,什麼人會有答案呢?
盲人。
如果你現在問一個盲人光明是什麼,他一定會給你一個解釋,可是他並不知道光明是什麼。因為看不到才會想要知道。
那麼人生的意義呢?我已活在意義中,不再需要去追尋。所以,如果硬要給人生加一個意義的話,我想是這樣的,人生的意義就是在解決自己內心的困惑,當你的內心沒有困惑的時候,你根本不屑去知道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我很感激所謂的苦難與不幸,它讓我完成了人生的終極使命:知道“我是誰”“我來到這個世界來做什麼”,我想,這比追尋人生的意義更有意義。
我也很感激這個講台,它讓我和我的過去正式的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