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經說法,是出家僧伽的天職,即本職工作。依佛為師,出家為僧,則上求佛道以自利、下化眾生以利他;利他既是自利,自利完全是為利他。自他同體,若無眾生,即無佛故。經中將眾生譬喻為樹根,把佛菩薩譬喻為枝葉花果。所以要以講經說法的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的智慧花果。
二、講經說法,是佛弟子實踐“四弘誓願”的重要的和主要的途徑。四弘誓願即: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邊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三、講經說法,是佛教優良傳統之一。本師釋迦如來於公元前535年成就佛道以來,直到公元前486年,共49年間,由華嚴、阿含、方等、般若乃至法華、涅槃,無一日不在說法利生。西天東土歷代祖師僧俗大德,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直至今日,我等承受法乳之恩。況且,現在我們生逢盛世,風雲際會,正宜把講經說法這一寶貴傳統發揚光大,傳至後世。
四、講經說法,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是我們為佛弟子者虛空可粉碎、此志不可奪、此誓不動搖的一貫理念。佛弟子每個人都負有四重恩:國家恩、父母師長恩,社會大眾及一切眾生恩和佛法僧三寶恩。三途,即三惡道眾生。若不講經說法度眾生,則四恩莫報、信施難消。
五、講經說法,利益當代社會,覺醒沉醉於個人功利迷夢中的一些人們。提倡人與人之間、人與環境之間的和諧美好,誠信互助,愛護生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六、講經說法,破邪匡正。使世人明了具有兩千五百余年悠久歷史傳統的佛教真面目,遏止那些弄神裝鬼、問卜打卦等迷信活動,廓清那些旁門左道、法X功等妖氛邪氣。
七、講經說法,要高舉愛國愛教旗幟,使佛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熱愛祖國,發揚大乘佛教的慈悲為懷、愛人如己的積極精神,忘我無私,努力工作,盡力奉獻,行菩薩道。
八、講經說法,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在教言教。要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民族的團結,維護全國人民的利益,維護國家的統一。
九、講經說法,莊嚴國土,利樂有情。協助政府貫徹落實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搞好我們的講經說法,也是發揮宗教人士、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積極作用之一端。
十、講經說法,更為重的意義還在於適應改革開放日益進步的偉大時代要求,加強佛教界的自身建設,提高自身素質,以勝任在新時代中住持佛法僧三寶的神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