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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達吉堪布:從佛法角度認識網絡游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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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網上流行玩“偷菜”等游戲,大量網民參與,風靡一時,甚至於不少佛弟子也投身其中,不亦樂乎。同時,在佛教的觀點來看,關於“偷菜”是否屬於偷盜、是否有果報、佛弟子可否參與等問題,也引起了爭論。在此,我們也可就此等問題作粗淺的探討。

  佛法對於是否成立有罪業,有不同於社會一般法律和道德層面的標准,在佛教而言,罪業有兩種情況,一是思業,一種是思已業。而思已業中,犯偷盜的罪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偷盜戒,一種是十惡業(黑業道)中的不與取。作為一種網絡游戲,從社會法律的角度來說當然夠不上是偷盜,但從佛教的觀點來看,更有意義的是考察“偷菜”是否有罪業,如果從教理上成立“偷菜”是偷盜,它自然是罪業;即便不能成立是偷盜,也還需要考察它是不是成立為其他的罪業如意業。

  一、從別解脫戒和十惡業之不與取方面觀察是否成立罪業

  (一)是否成立違犯偷盜戒和不與取

  首先,我們先看是否犯偷盜戒,如果一名佛弟子在具備別解脫戒的共通犯緣,如:已經受戒、在同一戒體相續中、非癡狂心亂等情況下,則需再考察“偷菜”是否具有不與取(偷盜)戒的不共通的四個犯緣:

  1、被偷盜的屬於他人的財物,並且價值過量(佛陀按古印度摩揭陀國五錢定位過量,現在有法師根據律藏推算出以超過2元錢為過量)。有人可能認為網上虛擬的“菜”不算是“他人財物”,但應當知道“他人財物”的含義是“具權有執”,“菜”是其主人“栽培”的,主人是有所屬權的,屬於主人擁有或有某種利益關系,則是“具權”;至於對於自己“菜”的所屬權的執著就更不用說了,不執著就不會半夜起來“收菜”了,這當然就是“有執”了。而價值過量的問題,據說,現在有很多玩家在淘寶網上掛賣“開心賬號”,賬號因配置不同,價位從幾百元到上萬元,淘寶網上一個總資產數千萬元,還擁有豪華別墅的開心網賬號賣家直接喊價一萬人民幣。這樣,如果對應折算,你能保證你偷的菜不超過故印度的五錢或現在的2元嗎?

  2、發心,即對他人財物的確認和具有偷盜的動機,讓他人的財物永離主人而為自己所占有。有哪位“偷菜”者不具備這個發心呢?

  3、加行,也就是自己或教他人實施了偷盜的行為。你沒有行為的實施,別人的菜怎麼成了你的呢?如果你認為點點鼠標與現實中翻窗入室的偷盜手段有差別,那你不會認為網上**銀行賬號沒有翻窗入室而不算實施了盜的行為吧?!

  4、究竟,即行為實施完成後,財物究竟離開原來處所或心裡產生把所盜財物究竟歸屬自己的心念。這個究竟的條件,“偷菜”無疑是具備的。

  如果齊具了以上條件,受過戒的人是不是存在破戒的問題,應當自己可以衡量了。

  其次再看,對於沒有受戒的人來說呢,應當知道不與取是自性罪,從十惡業不與取的條件來看,需要具備:1、事即他所攝物;2、意樂有三,即想(也就是對所盜財物對象的認知)、等起(也就是行為的目的,即未得物主許可令財物遠離彼處的欲)、煩惱(也就是行為的動機起因,即貪嗔癡任何一種);3、加行,自作或教他作,體性為權威不與取、**不與取和欺诳不與取;4、究竟,即移離本處或發起得心。試問,“偷菜”能排除上面的那一項條件呢?

  (二)對於虛擬財物或游戲中的財物存不存在偷盜的問題

  有人會說網上虛擬的財物或游戲中的財物不存在犯盜的問題,因為它畢竟不是現實中的物品。

  首先,要知道,我們現在是以佛法在律藏中所確立的標准來衡量一個行為,盡管凡夫有凡夫社會的法律和道德標准,但永遠不可能比佛陀所確立的標准更符合世間緣起的真實。

  其次,按佛法的標准來說,前面已經了解了“他人財物”的含義是“具權有執”,不管你是虛擬財物或游戲中的財物,實際上還是沒有離開這個“具權有執”范圍,能成為對境的不在於是否虛擬,而在於是否令人生起執著心,承認佛法的佛弟子當然應當承認“心”的作用,擾亂他人的心,自然在緣起上有果報,財物似乎是“虛擬”的,但心的執著卻與對“現實”的財物的執著不相上下,對境雖然一“實”一虛,但你不能說他“心不動”!至於是否“具權”的問題,只有對自己擁有的或有某種利益關系的東西才擔心被人偷,這是很清楚的道路。

  再者,有人認為網上的都是虛擬,與現實有很大的差別,這實際上是顛倒心的表現。佛法告訴我們,我們所認為的現實世界實際上就是虛幻不實的,只不過是緣起的顯現,只不過是心的虛妄幻現,沒有任何實質可言,沒有任何實有的自性,麥彭仁波切在《醒夢辯論歌》中分析了醒和夢沒有本質的差別,只不過我們無始以來輪回中串習久了,串習堅固了,才認為現實世界時真實的,夢和網絡是虛幻的虛擬的,實際上,根本沒有差別,都是虛幻的,都是假的,所以所謂現實中的財產與虛擬的財產並沒有本質的不同!但問題是,無論是虛幻的“現實”還是虛幻中又生出的虛幻,在虛幻的顯現中,同樣的都有緣起力在對心起作用,如同長期做惡夢,也會神經衰弱乃至精神和身體出問題,作惡多了,反過來也會做惡夢,互為緣起的作用也還是存在的。當然如果細致的分析,還不止於此。

  (三)對有些錯誤認識的駁斥

  網上有法師認為玩開心農場在佛教中不存在偷盜行為,我們現列舉他的理由並分析:

  他說:“什麼叫偷竊!當然是指公認的一種犯罪行為,也就是別人不予我們不取。”、“罪惡的行為,怎麼劃定呢?一個是國家法律不允許,比如你偷人家錢包,那麼警察就要抓你。再者是道德的約束,有些東西雖然法律上沒法規定清楚,那大多數人認為他是犯罪的,那麼他就是有錯誤的。”

  對此分析:很明顯,這位法師是以世俗的標准在定義偷竊,這並非佛法的定義,對此,前已詳述。

  另外。這位法師用五個方面“逐一證明”開心農場不成就偷竊行為,我們現在也一一分析:

  “一、一個偷東西的人,他是不會去顧及別人的感受,他會用最大的貪心去滿足自己,但是在這裡不可能,你想偷誰的菜,你不可能想要偷走多少就偷多少,他只有很低的概率,你去了頂多拿走一兩顆,但如果是一個偷東西的人,我就一股腦兒全搬走了,我花那麼大勁,一家偷一點干嘛!如果我們在生活的小偷,也是挨家偷一點的話,你說那是什麼情況。我覺得那就更不像是偷了,還有點像挨家挨戶乞討。”

  對此分析:這位法師在這裡提到了偷盜者“他會用最大的貪心去滿足自己”,這一點在開心農場和與在現實中並沒有本質的不同,能偷多少也都同樣會受限制,現實中也不是想偷多少偷多少啊。況且,這種偷的概率上的限制反而激發了想偷更多的欲望,增上了貪心!

  “二、一個偷東西的,他的信息是顯示在對方那裡的。難不成偷東西的人還有留名字的習慣,所以這也不叫偷。”

  對此分析:古今中外都有“俠盜留名”,就不算偷了嗎?所以這種說法有不定之過。

  “三、一個比如偷者與被偷者兩人同時在線。那偷的人發現有小偷來,肯定是要驅趕的。你說生活中還有看著小偷偷東西的人嗎?”

  對此分析:簡單的對比沒有意義,重點是要看是不是增長貪心、盜心習氣。游戲規則的設定讓與主人同時在線的**者成為由“**不與取”成為“權威不與取”的方式,性質上仍然是不與取,這個“不與取”是關鍵詞,能夠體現出每個園子的主人都不願自己的菜被偷。

  “四、每個人都要有門戶的,沒有門戶的我們只能說他是無主物。比如垃圾場的東西,那裡沒有上鎖的,誰也可以去那撿垃圾啊!”

  對此分析:田野裡的菜地或莊稼地也沒有門戶,都成了無主物嗎?

  “五、這裡是公平的,此時我去你家拿點這個,彼時你也會來我這裡拿點那個只是看誰時間比較多,但基本是公平的但生活中的小偷去你家偷完東西,他會說改天請你到我家來偷一點!你覺得這些還是偷嗎?”

  對此分析:生活中張三偷了李四的東西,李四也偷張三的東西,看起來也很“公平”,但這就不算偷了嗎?如同殺人游戲,有時你殺死對方,有時對方殺死你,這樣,難道就不會增長殺生的習氣嗎?本質上就是增長殺盜YIN妄的東西而已。

  佛法非常重要的原則是“四依法”: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句、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不能因有“法師”稱謂而對其觀點不作觀察,釋尊在經典中也要求弟子可以對他的說教進行必要的觀察。南傳佛教一般都稱“某某比丘”,藏傳佛教的堪布、格西也要考才能授予稱號,漢地對出家人往往尊稱“某某法師”,當然是出於對出家人的尊重,但如果不依照四依法作一定的觀察,還是難免有一定弊病的。

  二、從十惡業之意業方面觀察是否成立罪業

  意業,又可以稱為思業,即是驅使與思相應的心緣著所緣境轉動並且趨入的心所意業,也就是是《集論》所說的“以役使心為業”,包括心所的思以及它所安立的習氣。

  釋尊在《佛說十善業道經》中:“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又雲:“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個別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中也說:“南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可見,意業不可輕忽!

  從十惡業來說,意業包括貪欲、嗔恚、邪見。網游中,這三者一應俱全。

  “偷菜”和三種意業的何種相應呢?當然和貪欲意業最相應,同時,還有邪見意業。

  首先,看看十惡業貪欲意業的條件,需要具備:

  1、事即貪欲的對境,為“屬他財物”;

  2、意樂有三,即想(也就是明知所貪為他人所屬財物)、等起(也就是行為的目的,即“欲令屬我”)、煩惱(也就是行為的動機起因,即貪嗔癡任何一種);

  3、加行,即如《廣論》所說“謂於所思義,正發進趨”,也就是執取欲得的心念不退;

  4、究竟,即如《廣論》所言“說於彼事,定期屬己,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

  “偷菜”不用說身語的加行,單單“執取欲得的心念不退”的貪欲意業加行就已經完全具備,而貪欲意業的其他條件也一一符合。

  其次,如果沉迷耽執於“偷菜”,認為沒有罪業,又可能墮入邪見意業。邪見意業即是對名言中真實有的意義如三寶、淨土、佛菩薩、六道輪回、業因果等,誹謗為沒有,並對此起了決定的執著,譬如心想,殺生不會墮惡趣、布施沒有善報、念佛不可能往生淨土等。邪見意業也如同貪欲意業一樣的具有事、意樂、加行、究竟等條件。試想,如果我們抱著“偷菜”沒有罪業的想法,並起了決定的執著,還能說不是邪見意業嗎?

  “偷菜”的果報

  既然能夠成立是罪業,自然就有果報,我們來看看“偷菜”相應的會有哪些果報:

  一、異熟果。

  《念住經》雲:“以此等小品不善之異熟果將轉為旁生;如是以中品不善轉為餓鬼;以大品不善墮入地獄。”《廣論》亦雲:“異熟果者,謂十業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也就是說,每種黑業都可以按事和貪嗔癡的上中下品,分成上、中、下品,由業有三品,感果也有地獄、餓鬼、旁生三種。這樣,不要說破犯偷盜戒,如果能成立“偷菜”是十惡業的不與取惡業或者貪欲惡業的任何一種,並且所犯的“事”也就是網上的別人的“菜”,以及主觀條件之煩惱的貪欲,這兩者哪怕是下品的,根據上述教證也有可能墮入旁生道感果受報,我想,誰都不願意今生以鼠標點擊造作貪業,而來生成為愛偷東西的老鼠。而且,這還是按照所偷的對境的性質和所生起的貪欲的最低限度來衡量的,如果是中品或上品,那就是餓鬼和地獄的果報了!是不是危言聳聽,可以自己考量。

  二、等流果。

  有感受等流果和同行等流果兩種。

  其中感受等流果是指因惡業墮入惡趣受報窮盡脫身為人後,仍需按十惡業的性質而感受相應果報,不與取惡業會感得資財匮乏,乃至成為乞丐等,貪欲惡業會感得增上猛利貪欲。很現實的從玩游戲的人群來看,已經有報道有人因沉溺於“偷菜”而被辭退丟掉工作、家庭不和,這也就是現世的體現出因“偷”而福報減少。以“偷”讓別人的心如何擾亂,自己以後也必定被“偷”而遭受擾亂,這是等流果必然之理。

  同行等流果即是因以前造作某種惡業,往後及來世仍然喜為惡業之事。不與取及貪欲造作者,由於偷的惡的串習,偷盜惡習氣便會延續,遇緣則禁不住再次造作,由此不可避免的感果而受相應苦報。

  三、增上果。

  即因不與取感得外在環境的衰敗,如轉生到沙漠少水、遭遇旱澇災害、果實乏少的地方。此外,熱衷於玩游戲,不珍惜暇滿人身,也難免所生之處難遇佛法,投生到八難(八無暇)之處,可不慎乎?!

  除了以上三種果報外,還有一種“離系果”,之所以要打上引號,因為本來離系是遠離有漏法的系縛而得到解脫,但“偷菜”的“離系”卻是從佛法的正軌中“離系”了,脫離了正知正念和善法的系縛。

  “偷菜”的危害

  一、增長煩惱。

  “偷菜”等網絡游戲令煩惱不斷增上,因其具足增長煩惱的六因之故:在“虛擬的偷不算偷”思想(言教)影響下,網友們相互股動(猥雜),進入網游程序和場景(所緣),被游戲吸引而認為其僅僅是游戲和娛樂,沒有罪業(非理作意),內心貪欲種子(所依)不能自禁而被翻起,然後沉溺其中念念隨轉、欲罷不能(串習),如此令貪欲煩惱不斷增上。煩惱是我們生生世世輪回痛苦的根本,作為修行人,煩惱不但沒有減滅卻反而增上,絕不是好消息,煩惱遇緣而又沒有對治的必然結果是造作惡業,惡業的必然結果是遭受苦報和繼續結生相續、不斷輪轉。習氣力堅固和現行的內因外緣,是相互增上的。

  二、失壞出離心和暇滿人身。

  貪愛網絡游戲,自我約束力越來越差,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輪回苦痛早已經忘記得一干二淨,暇滿難得早已經拋之天邊,以前聽聞善法所生的一點點出離心苗芽,被自己點擊鼠標的手一點點掐滅,即身成就和往生淨土只是成了自己騙自己的空話、假話。

  三、毀壞自他相續、染污社會風氣、失壞菩提心。

  作為佛弟子,絕不能隨順世俗的染污勢力,因為它對自他的危害無窮。對於助長殺盜YIN妄的東西,我們不但沒有說“不”,不但沒有反對和遮止,反而隨順趨入,那麼我們無疑成了隨順染污社會風氣的一份子,成了社會染污的順緣,這樣,世風日下,更多眾生的心相續將因此被毀壞(特別是兒童少年),他們將以此為因緣不斷的增長貪嗔癡煩惱、不斷的造作惡業、不斷的墮落、不斷的感受痛苦、不斷的輪轉,社會上已經多次報道有少年因癡迷於殺盜YIN的游戲而將之於現實中付諸實施,導致犯罪(可參見《QQ農場:你偷的不是菜,而是人生》等網絡文章)。我們作為號稱是發了菩提心的佛弟子,對此能於心可忍、於心安忍嗎?!

  四、障礙福德和戒定慧。

  福德是與清淨心相應的,迷於染污的游戲,破壞了清淨心,結果只能是損福而已,何能談積聚福德?況且,因迷於其中,怠於行持善法,福德自然也無法積聚。

  不以“偷”為恥,“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失犯律儀是遲早的事情,況且前已論證,“偷菜”本身即未排除失壞學處。

  沉迷網游,心隨之掉動不已,沒有一刻安沉止住,散亂不已,何有定心可言?半夜三更也要玩,寢食難安,充分說明連正常的自我約束力都失去了。若說:“我以玩游戲的方式練心不動”,那為何非要以“偷”練心,為何不直接在現實中以偷、殺練心?那不是練的更“有效驗”嗎?實際上,很多大德告誡我們,作為初學者心相續不穩定,應當首先遠離令自心散亂的因緣,逐步修進才對。如果盲目自信,恐怕欲升反墮,及至險地,後悔莫及!

  迷戀網游,不但增上煩惱,更是不斷的增上分別心,可謂念念分別,迷於妄相。這不但與抉擇的智慧相反,更與無分別的實相智慧正相反。如此,隨煩惱而轉,不斷增上智慧的反面——迷亂、虛妄、染污、無有實義之法,世間抉擇的智慧不可得,出世間的殊勝智慧更是遙不可及。

  可以想見,一個沉迷於網游的人,世間的工作、家庭等都不可能有能力圓滿,更何況是修行呢?!

  認識網絡游戲的本質

  至此,我們應該知道網絡游戲的本質是什麼了嗎?答案只有一個字:魔!

  令人上瘾、欲罷不能,同時是增長貪嗔癡的有害的東西,則必定是魔的加持品!平心看看,網游與煙酒賭毒,有差別嗎?

  為什麼有末法時代?是從心上開始壞起來,而令時代成為末法的!把“開心農場”一看,就知道未來末法的征相必定越來越彰顯,隨著時代的發展,世界將越來越成為魔的“開心農場”。這些充滿殺盜YIN妄的游戲,完全可以說是其制造者在魔操控其心識的狀態下創作出來的!魔為了未來有更多殺盜YIN妄的子孫,自然要先下種子,網絡游戲如今成了魔大面積機械化耕作的手段。如果你癡迷於這些游戲,那恭喜你!你正被魔相中,成為他園子中的“菜”了,貪嗔癡煩惱的灌溉會令你“茁壯成長”,當你成熟時,魔會不客氣的吃掉你,享用你,也就是:你將成熟惡業習氣,不由自主的造作相應惡業,依業感受三惡道劇苦果報,輪轉無期。這是必然的緣起規律。

  網絡游戲這個魔具有極大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是善於隱蔽讓你不以為是魔的真魔。為什麼呢?如果說一個魔,讓你直接去殺生、去偷盜,你會去嗎?你可能不會去。但是,如果他先讓你串習這些殺盜YIN妄的習氣和心理,讓你一步一步趨入,等你習慣了、麻木了,你就會很自然地、理所當然地去嘗試、實際去做,最後是惡業也如潰堤之水,一發不可收拾,及至那時,已是不能自己、不能自拔!看看許多造作惡業、犯罪的人,不都是這樣一步步演變的嗎?魔就用這種極為隱蔽的方式以邪惡的種子毀壞眾生的相續,對此我們應該有絕對清醒啊!

  如何對治

  分析了“偷菜”等網絡游戲的性質及危害,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成為魔的園子中的“菜”!那應該如何對治呢?

  首先,應當忏悔。因為畢竟在以前玩“偷菜”等游戲時,已經種下了惡的心識種子,如果不以忏悔還淨,就難以清淨心相續,故應對照網絡游戲的危害,對由其產生的惡業生起畏懼心、慚愧心,進而以四對治力勵力忏悔。

  其次,修好無常觀。在心意散亂,念趨游戲之時,當立即想到:我所擁有的已經接觸到佛法的寶貴人身,其實極為稀有難得,但又免不了終將死亡,如果無常死亡來臨時,佛法卻僅僅限於淺略的聽聞,因為自己的散亂而沒有修證,死時根本沒有解脫的把握。不僅如此,今生遇到的珍貴佛法和珍貴的暇滿人身,被我虛耗,在我死時被畫上句號,又不知道需要多少時劫和需要積聚多少福德才能重新獲得,這樣將在難以言表的遺憾和後悔中死去。如此,猛然警醒,斷然遠離無益而有害的網絡游戲。由此也可知,修好五加行極為重要!

  再次,精進投入聞思修行。佛法如此珍貴而難得,不知珍惜者絕然是愚癡的!因此,應當摒棄散亂,一心精進。如此深入經藏、聞思法義,斷疑立信;致力實修,調伏相續,斷惑證真。這樣,世事游戲尚且遠離,何有閒暇迷於網絡游戲?

  最後,也應當盡己之力,勸誡他人,遠離網絡游戲,遠離散亂和心相續的染污,這也是佛弟子對社會應盡的一份責任和菩提心的要求。

  以上以“偷菜”為例淺析探討了網絡游戲的危害,望廣大佛弟子各自斟酌、把握!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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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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