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現在弘揚《弟子規》的朋友們也經常宣揚《二十四孝》。可是我聽說裡面有個郭巨為了孝養母親,卻要活埋自己的親生兒子,難道這也算孝道嗎?
大安法師答:《孝經》是我國傳統社會一部非常有影響力的著作。中國的古聖先賢都強調以孝治天下,一部《孝經》只有一千七百九十九個字,在儒家十三經中屬文字最短的一部經。但是這部經卻有五百多家的注解,其中有幾位皇帝如唐玄宗親自為《孝經》作注解。孝通神明,天之經,地之義。堯舜之道,孝悌而已。《二十四孝》是元代出現的,用故事的形式,配合《孝經》來傳播孝道文化,這部《二十四孝》成為國人傳統啟蒙教育書。家家有《孝經》,每個小孩子都讀過《二十四孝》,並有圖說,雅俗共賞。
二十四孝中,有“郭巨埋兒”的故事。郭巨事奉母親至孝,有一年遇上饑荒,家裡糧食不夠,不能養活全家,在母親與兒子之間,郭巨選擇讓他的母親活下去。這是一個二難選擇:如果有糧食,不存在這個問題;而糧食只夠供一人時,對郭巨這個選擇的價值評判,要放在當時的背景作闡釋。
放在當時的背景上看,第一,對父母的孝是至高無上的,甚至在法律上不孝都要判極刑的,而且整個社會認為孝道就是人最崇高的一種道德。那麼我們設身處地想,郭巨是個孝子,在面臨著兒子和母親只能養活一個人的情況下,他選擇母親,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在傳統社會,並不是人人價值平等的觀念。在傳統社會有一個觀念:妻子和小孩可以歸屬於自己,所以家長有權處理妻子和小孩。彼時郭巨就想到小孩是歸屬自己的,他一定是犧牲自己的東西來保全他的母親。於是郭巨選擇埋子——放棄他的兒子,便是他純孝心自然而然的一種選擇。
正因為他純孝之心——孝感神明——當他一挖坑的時候,竟然挖到一壇金子,這樣他的兒子也不需要活埋了,母親和兒子都能保全,皆大歡喜。這可不是一件很美麗的孝道文化的個案嗎?我們為什麼要以現代的價值觀念來加以反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