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往外觀察到眾生的痛苦,而升起解除他人痛苦的願望時,這是我們通常說的悲心。當往內觀察到自己的痛苦,而升起斷除自身痛苦的願望時,這便是出離心。此兩種悲心的分別在於“所專注之對象”的不同。各個宗派於此二者強調的重點或異。但是,自身的痛苦也好,他人的痛苦也好,想要從痛苦中解脫的希冀卻是一致的。
在厘清為自身,或是為他人的解脫而修行之間的關系時,經典中提到有三種菩薩。最上乘的菩薩是可以令自身與他人同時獲得解脫,中乘的菩薩先令他人獲得解脫,而下乘的菩薩令自身先獲解脫。
乍看之下,自先解脫者似乎是違反一般人對菩薩的觀感,但是,在自心尚未調伏前,就想去降伏他人的煩惱,其實是不切實際的。但若因此而認為菩薩就該放棄利益他人的話,這又是個極大的偏差。有些菩薩可能就像是我們佛法的初學者一般,認識到自己目前尚未能利益他人,但卻立下殷切的誓願,希冀在未來能夠利益眾生。在這樣的基礎上,他們循序修習戒,定,慧三學,以具足利益他人的能力。
因此之故,真正的愛自己包括要能認識到,什麼是對自己有益,而什麼又是對自己有害。這些,也都需要靠我們深入的思維與基本的分析來判斷。舉例來說,我們可能會帶著鄙夷的態度來對待他人,以為這樣是占上風,但是這最終反而會傷害到我們自己。
雖然說只透過開展自身的智慧、特別是了解絕對實相的智慧,是有可能解脫自身的痛苦,但這也僅是一己的解脫而已。做為具有道義的人類,我們無法只顧自己由輪回中解脫出來,而坐視他人持續地在其中受苦。特別是佛法教導我們應視所有眾生為我們過去生的母親,曾以善心與體貼之心養育過我們,只顧一己的解脫是忘恩負義的行為。然而,為了能夠有效地利益他人,我們必須了解各個眾生的煩惱、能力與需求。這需要有極大的智慧,並且,最終是需要有遍知的能力,因為眾生的數量無盡,眾生的煩惱也是無盡的。因此,菩薩為救度眾生升起大悲心,而將成就遍知的佛果視為他們最終的目標。
至於談到我們自身對悲心的修持,由於我們目前猶身陷苦海,是無法就這樣忽視自己的情況而完全地去照顧他人。實際上,我們更應該培養對自己的關心與愛護,並在這樣的基礎上來照顧自己。以捐助善款為例來說明此點:我們必須自己有財力才能貢獻出去。同樣地,如果我們希望帶給他人利益,我們就有責任調伏自心以長養內在的財富,如此也才能利益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