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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達真堪布:如果做不善的事能使他人高興是否可以做?
我們都是修大乘佛法的,所以一定要饒益眾生,不能傷害眾生,不能讓眾生不高興。但前提是什麼?完全是為了救度眾生,饒益眾生,沒有絲毫的自私自利心。在完全是為了眾生的前提下,你才可以做。首先要仔細觀察自己的發心,是不是清淨的?是不是完全為眾生的?大乘佛法裡強調的就是這個:不能有絲毫的自私自利心,完全要為眾生。完全為了救度眾生,為了饒益眾生,無論做什麼事都是善事,所以沒有罪過。 心善一切善,心惡一切惡。什麼是心善?不為自己,只為眾生。饒益眾生的心就是善心,自私自利的心就是惡心。不管什麼事,動機惡了,就是惡事;不管什麼事,動機善了,就是善事!你完全是為了眾生,都可以做,沒有什麼不可以做的。但是,如果你的發心沒有到位,還有自私自利,你還不是一個大乘修行者。這個時候,還是不能做這些惡事。如果做了,還是有罪過,是要承擔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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