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下面第十個問題,工作職責中會經手漏稅問題,又無法勸說上司,本身並無盜心,可以忏罪嗎?生活所需,又需要這份工作,該如何抉擇?
答:估計這個問題很普遍,譬如說做公司財務的、會計的,可能經手偷稅漏稅的問題,老板想要偷稅漏稅,就命令你來做。那你既然受了戒,明知這個不如法,確實不應該做,因為偷稅漏稅就是偷盜。雖然不是自己主動要偷盜,幫助人偷盜也要犯戒的。只是犯的不是那麼深的罪,就是不屬於上品,也可能犯中品、下品。假如你有心盜的話,那可能就是上品罪了,偷五錢以上就是上品。那你沒有盜心,但是你助人成就這個盜,也是會犯的。忏是要忏的,在你還沒有換工作之前,每做一筆這樣的記錄,你要成就人家偷稅漏稅的,你要忏一次。但是不能夠老忏不改,忏久了就等於蒙騙佛菩薩,每次忏都說後不再造,結果還造,這就不行。
所以最好這種情況要勸說上司。上司不聽怎麼辦?不聽,那你看你考慮換一個工作,要有這種氣節,古人所謂「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主而事」,主人要是不善,那良臣就可以選擇善主。這是中國古代義士都是這樣的一種價值觀,我們學佛弟子更應該如此。你說這我生活所需,不能沒有這個工作,這個問題好像是個問題,實際上不是問題。學佛的人要相信因果,你命裡有財,你換了個工作還是有財的,不會因為你要斷惡修善,你要護持你的戒體,換工作結果把命裡的財都丟掉了,不會的。你只會增加財富,不會減少。假若你命裡無財,你做這個工作還是無財,而且還造很多的業,將來還要受報,就更貧窮了,因為你助長人偷盜,招感貧窮果報。所以要相信因果,這個是基本的信心,連這個信心都沒有,怎麼能成為佛弟子?那連世間的正人君子都不如了。你看《論語》裡面講,「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謀的是道,道業的長進,不是謀那些衣食的;憂的是缺道,不憂缺錢,不憂貧窮。我們學佛至少要做一個正人君子,就是要有這樣的氣節。更何況我們講受戒要護戒,寧捨身命終不犯戒。身命丟掉了都在所不惜,更何況身外之物,那些區區的財物?你要真正為了護戒,把財丟了,我跟你講,你增加大福報。福報不一定體現在財上,你可以身無分文,但是你很有福報。
我感覺到我就是這樣的,我現在持不捉金銀的戒,真的是身無分文,真實不虛的身無分文。一分錢都沒有了,有那就犯戒了,身無分文。你看我這一年多,這一分錢都沒有,不是活得好好的嗎?還滿有福報的,到哪裡人家都很尊敬我,供養的食品都很可口,有吃有喝有住,不缺衣不缺食。出門,出門坐車子,沒有錢買車票怎麼辦?有人供養,你看這次從台中坐高鐵來,車票都有人買好了,還有人專門開車送我到車站,這是什麼?有福,雖然沒有財。論財,我是世界上最貧窮的人,身無分文;論福,很多人的福報還不如我。所以要懂,我們要福,不一定要錢,有福的人,沒有錢到哪都活得很好。有錢而無福,也有這種人,生活得很苦惱,雖然家財萬貫,可是出門忘帶錢還得餓肚子,那是什麼?他那頓不該他吃,他沒這個福報吃,即使億萬富翁,他都得餓著。所以我們不要迷惑,要福不要有財。怎麼得福?你行布施,好好持戒,這就是修福,而持戒得到的福比布施的福還要殊勝。我們講《報恩經》裡面講過,《報恩經》裡有這樣的經文,若有善男女布施供養四天下的眾生,所有的衣食供具,不如一日一夜持戒這個福報。所以持戒的福更殊勝,你要好好的持五戒,不用擔心,工作丟了有更多的福報等著,要有這個信心。
答疑解惑 定弘法師主講 (共一集) 2014/4/21 台灣高雄六和淨宗學會 檔名:57-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