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德清縣蔡啟僔,順治甲午年(165 4年)考中了鄉試,此後他四十歲尚未生子。妻子用三十兩私房錢給他買了一個妾。這個女子進門後垂頭哭泣不止。蔡啟僔問她為何傷心。她說道:“丈夫因為欠了軍營的債,才將我賣身抵債。”
蔡啟僔聽了很感歎,就連夜往其夫家說:“我來替你了結此事,今夜我就住你家不回去了,回去就說不清了。”蔡啟僔於是住在他家,天亮後把營卒找來後,蔡啟僔將詳細的情況告訴他,並說:“你把欠條拿來,我把債還了。”營卒也很感動,利息也不要了。然後蔡啟僔又命家人用轎子抬著女子將她送回夫家,把買妾的三十兩銀子贈給了那對夫婦,自己這才回去。過了一年,蔡妻就生了一個兒子。
這年蔡啟僔去京城參加考試,在途中,有個美貌的妓女想要投奔他。蔡啟僔寫了一首《羅江怨詞》:“功名念,風月情。兩般事,日營營。幾番攪擾心難定。欲待要倚翠偎紅,捨不得黃卷青燈。玉堂金馬人欽敬。欲待要附鳳攀龍,捨不得玉貌花容。芙蓉帳裡恩情重,怎能兩事都成?遂功名,又遂恩情。三杯御酒嫦娥共。”表明心志後就走了,再也沒回顧過。康熙庚戌年( 1670年 ),蔡啟僔考取了功名,狀元及第。--源自《熙朝新語》、《壽康寶鑒》
本博:納妾反釋代為償債的仁者蔡啟傳,一文中姓名有誤,應為蔡啟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