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應在七天後舉行
《蜀中淨土》編輯組
關於火葬,過去佛教大叢林非常重視,一般均在七天後舉行。這是有依據的,主要考慮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死者的神識(阿賴耶識)離體有早遲的差異;二是人死後由於各種因緣有回陽(復蘇)的可能。蘇州靈巖山了然法師,是近代高僧、淨宗大德,特別在《饬終須知》一書後,寫了一篇“跋語”,對此事作誠懇的告誡,並舉所見聞的事例,希望能引起我們的重視。現將了然法師原著語譯並解釋如下:
首先,人在臨終時,從醫學診斷,雖已確定為死亡。可是神識(一般稱為“靈魂”,佛法說的“阿賴耶識”)的離體則有早遲的差異。古德曾說:“三七(二十一日)猶有余識”意思說人死後二十一日還可能有神識未離體的。因此,對火葬時間必須鄭重,如果不到七天就火化,是對死者不負責任,也是很危險又很殘忍的事。下面了然法師舉了兩件事例為證:
1、江西省廣昌縣龍鳳巖圓明上人圓寂,剛沐浴換衣後坐在椅上,這時他的徒弟聖金師翻閱歷書說,今天是好日子,可以火化。午飯後便連椅子抬進化身窯,舉火以後,看見他兩手向上舉。說明神識未離體,還有知覺,還有疼痛的感受,但已無法補救。
2、省南昌市承恩寺某比丘圓寂,該寺監院某臨時用木板釘一副棺材,次日早齋後抬往城外荒郊火化。當火勢熊熊時,忽然看見死者兩手從棺材兩邊伸出來。
從上述兩例看,不到七天就火化,實在太危險,也太殘忍!這樣的結果,不僅死者的神識不能往生;因烈火燒身產生嗔恨心,使他反墮惡道!我們學佛的人難道這點悲憫心都沒有嗎?
其次,人死亡後,由於各種因緣,也有回陽(復蘇)的可能,例如:
1、江西省黎川藻林庵比丘德若,一次在大病中死去。眾師父給他沐浴換衣後,把遺體停放床上,並輪班為他念佛。第二天,他忽然蘇醒,大家問他死後看見什麼境界?他說:“我覺得一個人正向河邊走著,這時,忽聽有聲音呼喚說:快轉來,不要去!我便蘇醒過來。”當時大眾師正在虔誠給他助念,看見他蘇醒,都十分驚喜,並告訴他:“你已經死去一天一夜了!你知道嗎?”
2、江西省寧都縣蓮花山惟崇師,綽號“魔王”。一次,死去已經六天(裝龛後在如意寮停放三天,送進化身窯又停放三天),到第六天半夜,惟崇師在窯內忽然回陽,沒人知道。到第七天,通慧師等前去舉火,忽聽窯內大喊:“我沒有死,燒不得呀!”通慧師他們大吃一驚,說:“魔王,你不要嚇人哦!”惟崇師說:“通慧師,我真的沒有死,燒不得呀!”,這下,大家把窯門拆開,從龛裡把他扶出來,扶回寮房休養,不久身體復常。我(了然法師自稱)後來會見惟崇師,曾問起這件事,他說:“確實這樣。”問他:“看見什麼境界?”他說:“看見一道大門,許多人都向門內走,我也跟著去。守門的人拿著鞭子,不准我進去,我便驚醒過來。這時候覺得背上很冷,用手摸四面都是木板,摸下面都是木柴,才知道已經坐在化身窯裡了。後來經眾師父扶回寮房,可能我的苦還沒有受完罷!”後來,他又活了十幾年才圓寂。
以上都是了然法師開示,人死後神識離體有早遲的差異,和人死後由於各種因緣有回陽的可能,並舉出當時江西省四個寺廟所發生的事例作證明。讀後,使人深感對於火葬時間應當持鄭重態度,千萬不可掉以輕心,再干冒危險和殘忍的事情。
火葬問題,過去僅限於寺廟僧人,范圍小,人數少,問題雖不算多,但如果按比例說,已值得引起重視。現在情況不同,普遍實行火葬,這是利國益民的好事,它可以革除厚葬的積弊;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節約家庭喪葬費用;對學佛的人說更有利於放下軀殼、破除我執。不過,對火葬時間的問題,連有些學佛的人都不了解,當然也不會重視。據我們所知,目前存在一些現象實在令人擔憂。
如像有些作子女的人,認為既然臨床診斷死亡,當天或次日便火化。如果他們知道神識離體有早遲,事後有復蘇的可能,那麼對父母遺體這樣處理,實在太冒危險,也可能留下無法彌補的內疚。
有的在家助念時間過短,便送進殡儀館,將遺體放置冰凍中,就萬事大吉。其實在家助念很重要,這時正是亡者能否往生淨土的關鍵時刻。除非氣候特別炎熱,在家助念1—2天是完全能辦到的。如過早放進冰凍棺材,這時死者神識尚未離體,等於把他送進寒冰地獄,會起嗔心,會墮惡道。
有的因殡儀館費用高,只停放兩三天便火化,停放七天以後火化的非常稀少。當他們一旦明白這樣做是冒險,是殘忍,是對不起自己的父母、親屬,到那時後悔莫及了。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重溫前人留下的警誡,使我們對火葬應在七天後舉行會有正確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