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法手段得財,不僅種下惡因,更是糟蹋了自己的福業
佛教並不認為擁有錢財是不正當的事,相反的,擁有錢財,有時也更有能力造大事業、為群眾謀福。世尊鼓勵在家人以正確無誤的心態來看待賺取金錢、擁有財富的需求,為的是使在家人不貪著物質享受,而在賺取生計的同時,也能累功積德,修學佛法。
錢財並不是罪惡,只要能了解它無常聚散的本質,好好去使用它而不是被執著其上、被它所系縛,則這些世間財即具有正向意義。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佛教裡也有一些求財、致富的法門,正是這個道理。
因此,一般人該以怎樣的心態來求財呢?經上說:「正命有二:求財以道,不貪苟得;不詐怠心於人。
是為世間正命。」這裡所說的「正命」,正是佛教徒求財時最重要的「合法」前提──不以直接或間接傷害眾生的事以求財,其營生事業必須合乎佛陀的教法(包含戒律)。凡是非法得來的錢財,無論出於什麼良好的動機,都是造業。人不能不依財物而生活,但錢財的獲得,必須要如法如律,這才是以正業、正命獲得財富的生活。
《阿那律八念經》以及《大寶積經》裡也說:「菩薩摩诃薩無有不正求財而行布施。」有越多財富,當然就越方便去做大布施、行大善事,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這些財富都必須是以正當方式去得到的,用非法的手段得財,不僅種下惡因,更是糟蹋了自己的福業。所以佛說:「如法求財,不以非法。」
在經典裡,佛陀開示有關在家居士的財富觀念,大致有四個理財的准則:
一、少欲、知足。
二、善盡照顧家庭責任、社會義務。
三、必須布施、供養。
四、用於資生(購買賺錢的工具、材料)以及儲蓄。
若能依上述方法處理財富,家居生活必能安定富足,也才能使今生與來世遠離窮苦,資財不虞匮乏,而能專志修行、繼續累積善業,為自己累積成佛的福德資糧。
世間種種財物皆有聚散,不必太執著其上;但行善、布施、修行所得的功德法財,卻是永不退失。這才是我們應該盡全心全力去追求的真正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