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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祥法師:“高僧”名稱的來源和具體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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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佛教從漢代傳入中國,直至南北朝時的梁代,人們一直習慣用“名僧”這個詞來稱呼重視修持、品德高尚、學識優長的僧人。這一點,通過梁代寶唱所著的《名僧傳》的書名就可以看出。但是同時代的慧皎不提倡以“名”作為立傳的標准,認為名僧未必有真實的修養和學問,而有真才實學的人,未必能知名當世。於是在重作僧傳時,定名為《高僧傳》,以“高”字代“名”,提出了“高僧”的標准。“高僧”這一名稱,即來源於此,通用至今。根據《高僧傳》我們可以看出,高僧們不管是出名或不出名,都有“高”的地方,有名者亦非徒具虛名。“高僧”這一名稱的具體意義是:高僧們的“高”,高在學問、修證、品德、行為和弘法技藝上,我們可以簡稱為學高、修高、德高、行高和藝高,無論是哪類“高僧”,其“高”,不是“高”在對佛法的修證上,就是“高”在為佛法的弘揚與流傳所做的貢獻上。

  關鍵詞:名僧高僧《名僧傳》《高僧傳》名稱來源意義

  作者曙祥法師,中國佛學院2007級研究生。

  一、序言

  “高僧”這個詞,中國人是非常熟悉的,因為經常用到或碰到。在漢傳佛教眾多佛教徒的心目中,一位“高僧”,就是一面旗幟,就是一個榜樣,可以作為自己景仰的對象,可以成為自己精神的導師。而許多中國人也知道,歷史上如玄奘、鑒真等出家人屬於“高僧”;人們在談到精通佛理、修行高深的出家人時,往往用“高僧”這個詞來表達對其的尊敬。那麼,“高僧”這個詞,具體的意義是什麼?怎麼會在歷史上出現的?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搞清楚這些,有助於人們正確理解和使用“高僧”這個概念。因此,本文根據相關的文獻,對“高僧”這個概念進行了考察。

  二、《名僧傳》與《高僧傳》

  ——“高僧”名稱的來源

  中國的佛教,自從漢朝傳入以後,到了南北朝時的梁代,已經非常地興盛。佛教傳到中土並在中土興盛,得歸功於眾多具備獻身精神的高僧。從漢朝到梁朝,出現了許多優秀的出家人,他們以自己的信仰、智慧和行為,或專門修行,或翻譯經典,或宣揚佛法。中國向來有為傑出人物立傳的傳統,此時,人們對這些優秀佛教人物,自然而然地就會用中國史學傳統中的傳記文體,來紀念他們修行或發展佛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並為後來的僧人和信眾樹立榜樣,這就是後世各種僧傳產生的原因。

  在梁朝以前,關於僧人的傳記,已經出現了很多。但是,這些傳記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所記載的內容都不全面,有的僅記述某一位僧人,有僅記述某一類僧人,有的僅記述某一個地區的僧人[1]。雖然這些僧傳記載的內容比較個別、分散、不廣泛,但是綜觀佛教史實,後來那些優秀而重要的僧傳,都是在這些僧傳以後產生的。可見,這些僧傳開了風氣之先,為後來優秀僧傳的出現打下了基礎,積累了經驗。後來那些內容全面的僧傳,正是在這些僧傳的基礎上才得以產生的。到了梁代的天監年間(502-519),終於有一部優秀的綜合性質的僧人傳記《名僧傳》產生了。《名僧傳》突破了以前諸僧傳的局限性,所收錄僧人的范圍是綜合全面的,從空間上來說遍及全國范圍,從時間上來說從佛教傳入以後直到作者的時代,從內容上來說包括了各類僧人。

  《名僧傳》,梁朝寶唱撰,已轶失。日本笠置寺的僧人宗性曾於日本的文歷二年(1235),將該書的目錄、部分傳文抄成1卷,稱之為《名僧傳抄》,保留了《名僧傳》的一部分內容,今收於《卍續藏》第77冊[2]。《名僧傳》的基本成書年代,在梁朝天監十三年(514)[3]。完全刊定的年代,應該是梁武帝天監十八年(519),據隋朝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卷3記載,天監“十八(勅沙門寶唱撰名僧傳三十一卷)[4]”。《名僧傳》的正文有30卷,加上最末一卷的“序錄”,共31卷[5],收錄後漢至南齊時期的中外僧人共425人,分為七個科目:一、法師:卷1-卷17;二、律師:卷18;三、禅師:卷19-卷20;四、神力:卷21;五、苦節:卷22-卷28;六、導師:卷29;七、經師:卷30。寶唱撰寫《名僧傳》,是受其老師僧佑的影響。這一點,據唐朝道宣《續高僧傳》所記載《名僧傳》的序文可以看出:“竊以外典鴻文布在方冊,九品六藝尺寸罔遺,而沙門淨行獨亡紀述,玄宗敏德名絕終古,擁歎長懷靡茲永歲。律師釋僧佑,道心貞固,高行超邈,著述《集記》,振發宏要。寶唱不敏,預班二落,禮誦余日,捃拾遺漏,文廣不載。”[6]另外,從現存的《名僧傳抄》裡,也能看出寶唱引用了老師僧佑《出三藏記集》的內容。可見,為了讓諸沙門的“淨行”得到記載而流傳後世,其老師僧佑在《出三藏記集》中已經著手進行了這項工作,而寶唱則在其師的著作及歷代史料的基礎上,讓僧佑的工作得到了繼續和發展。

  《名僧傳》這部作品,其價值和諸多優點是不容忽視的,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不足之處:“體例駁雜,不夠謹嚴;著錄的僧人過於廣泛,不免有濫收之處;加上偏重文辭的修飾,自然要影響作品的真實性;也有一人兩見的”,[7]所以《名僧傳》撰成僅僅幾年後,就有了一部《高僧傳》出現於世。

  《高僧傳》,梁朝慧皎撰,共有14卷,收錄自東漢明帝永平十年(67)至梁朝天監十八年453年間共257位中外高僧的傳記,附見274人。全書分為十科: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慧皎撰寫本書為僧人作傳,主要是為了區別“名僧”,突出一個“高”字。按常理來進,人們的目光往往容易被享有大名的僧人所吸引。在當時的許多名僧裡,確實也有許多人是具儀范、重實行的。當時,人們也許總是習慣用“名僧”這個詞來稱呼有德行、有學問的僧人,猶如世間的“名師”、“名將”、“名臣”、“名匠”、“名家”等稱謂。所以,寶唱才會將自己所撰的僧傳稱《名僧傳》,這也是合理的。但是佛教傳到南北朝時,僧人的隊伍龐大,各種僧人傳記很多,其中名不符實者為數不少,而有些注重個人實修,品德、行為高尚的人卻不一定為人所知。這一點,可以通過《高僧傳》的記載看出,在《高僧傳》的序錄裡,慧皎說到:

  凡十科所敘,皆散在眾記,今止刪聚一處,故述而無作,俾夫披覽於一本之內可兼諸要。其有繁辭虛贊或德不及稱者,一皆省略。故述六代賢異,止為十三卷,並序錄合十四軸,號曰《高僧傳》。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實之賓也,若實行潛光則高而不名,寡德適時則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紀,高而不名則備今錄,故省“名”音代以“高”字。[8]

  慧皎通過對“眾記”的詳細考察,深刻發現了“高而不名”和“名而不高”的問題,所以對寶唱所著的《名僧傳》這個“名”字不太滿意,不提倡以“名”作為立傳的標准,於是在重作僧傳時,以“高”字代之,提出了“高僧”的標准。他認為名僧未必有真實的修養和學問;而有真才實學的人,又每每不肯隨俗俯仰,未必能知名當世。“高僧”這上名稱,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並且一直流傳使用至今。而在稱呼上習慣以“高”代“名”,可以說也成為了佛教的一個特色。

  三、 “名僧”與“高僧”之辨

  ——“高僧”的具體意義

  慧皎在《高僧傳》裡提出了“名而不高”和“高而不名”的說法。當然,在慧皎以前的名僧裡,也有不少人是“既名又高”的。那麼具體來講,什麼樣的人是“名而不高”?什麼樣的人是“高而不名”?什麼樣的人是“既名又高”?

  (一)“名而不高”者

  我們現在根據《名僧傳抄》的目錄可以看出,《名僧傳》收錄的425位僧人中,共有87位不為《高僧傳》所載:卷6的飛龍山僧光、昙從,卷7的僧詅,卷10的昙恆、法整、僧行,卷11的惠超,卷14的道施、昙無達、道景、惠莊,15的惠因,卷16的謝寺僧度、道愛、昙淵,卷17的惠智、中興寺僧念、弘苑、長樂寺僧周、惠原、僧修、昙通、僧顯,卷18的道遠,卷19的跋摩瞿沙、智山、摩騰掘帝,卷20的道韶、道恭、僧谘、惠全、智寅、道忠、昙智、法隱、惠晖,卷21的納衣、南海羅浮山沙門,卷22的惠永、僧開、僧蘭、僧隆、惠堅、僧全、僧嵩,卷23的支昙嶷、支法干、僧秀、惠簡、道固、僧弘,卷24的弘濟、僧業、法纻、弘願,卷25的普施、法恆、玄敦、惠標、智玄、僧懿、惠宏、道毗、惠辨、惠忠、法訓、法纖、惠志、惠演、仙窟寺法惠,卷27的惠護、僧锺、僧楊、道靜、道矯、昙副,卷28的僧律、法智、淨開、僧運、僧智、法翼、智愛、靈曜寺法意、僧瞿,卷29的僧憙,卷30的僧琮。

  《高僧傳》對這些人物沒有收錄的原因,當是如慧皎在傳中所說:“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實之賓也,若實行潛光則高而不名,寡德適時則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紀,高而不名則備今錄”。但是,根據其它文獻記載,在這85人中有些人品德也是高超的,如卷10的昙恆,這也說明《高僧傳》對高僧與名僧的區別並不是完全精確,也有疏漏之處。

  《名僧傳抄》保存了一些《名僧傳》中人物的傳記。《名僧傳抄》中所記載而《高僧傳》沒有收入的人物,有僧行、道韶、納衣、道矯、昙副、法祥(法祥,當是屬於卷28的附見)。《名僧傳》裡的這六位名僧,“名”在何處?根據《名僧傳抄》的原文,我們可以看出。

  僧行:

  和上諱僧行,……和上同學僧悝,擅名東夏,與和上影響惠基,共弘至教。悝山陰人,體度弘泰,風味宕遠。基每曰:“能光益風化,唯行、悝而已”。和上以人間諠動,乃移住法華寺,自非法事。足不下山。永明中,上虞縣城山寺,是蔡興宗所立,年歲稍久,風范雕喪,既阙總領,請和上鎮正,乃拂衣就之。於是闡揚法教,開示誘施,齊齊烏眾等化之……[9]

  僧行之所以名,名在“闡揚法教,開示誘施”。

  道韶:

  ……少出家,勤道業,讀誦大乘,披覽戒律,備學諸禅。頭陀為事業,披服弊衣,或冢間而坐。年過知命,操節愈明。每至獨處山林,單行獸窟,遍入諸門,歷觀生死。甞夜坐樹下,忽雷電霹礰,折樹甫枝,猛虎群號,轉石奔落。韶端然不動,禅嘿無異。明村人獻供,問路泥深淺,村人雲:“不雨久”,方悟鬼神所為焉。其日中晡,又見索甲彌山,舟旗竟野。俄而有人來問韶曰:“沙門何故奪僕所住?”韶答曰:“本來相就,欲以道變俗,謂君是善神,共求勝果,不虞見恠”。神有恧焉。韶剛正質直,少長一槩。獨處山間,三十余載,時遇惡魔,多類此也。後於房中坐禅,舉身皆冷,唯心下微溫。眷屬皆悲,謂已遷滅。經四日乃起,問其故。自說見閻羅王投其手,覺身便冷,謂韶曰:“君今來此,當案行地獄,指示罪人。此皆不信正法,造三惡業。君命尚延,可教化人間”。韶曰:“世間有佛經,善教猶不遵修,況我常人言豈生信?”閻羅王曰:“當為君現證,令人信也。”因投右臂,牽使長八寸,而左手如故。及起右臂,果長。於是精勤有倍恆日,勸導道俗,講說經戒。每中食,輙得捨利,諸有起塔者,皆給與之。自爾以後,氣力康勝……釋智紹昔至抱罕,親見臂有短長(雲雲)。[10]

  道韶之所以名,名在鬼神感應之事。

  納衣:

  ……多服納衣,或時麻衣,而寒暑不易,故世以服為之號,故曰“納衣”,或曰“麻衣”。身首瘡癢,不甚洗浴。晉義凞中,常在廣陵白土椂,讴唱引葃,以自欣暢。得直隨以布施。晝游夜伏,莫知其棲息之處。運力終日,食不加口,靡有知其之所將餌……海行裡外蕭然都盡,不以姓名鄉居語人,時世莫有知者。後人海行,於孤洲上,遇一沙門,求寄書與史宗,雲其在白椂,披著納衣道人是也。仍量書船中,同侶欲取看之,而書著船不肯脫。及至白土,歘然風起,飛書就宗,宗接而將去。人益異之,競來敬事。拂衣南游,憩於永興縣龍山大寺。常過魚梁,魚人將獲,行有屠脍,納衣意甚憫然,乃入上流浴群魚散走。其潛樣物類皆如此。為人清達,不悅榮華,性用深點,雅懷利益。善談玄儒,洞真實相。會稽謝劭魏邁之等,皆笃論淵博,並從其師受……[11]

  納衣之所以名,名在言行舉止與眾不同。

  道矯:

  道矯,高陸人也。性清約,蔬食禅誦。住龍花寺,專當寺任,恪居客眾。元嘉十六年,磬率衣資,開誘聞業。與建康民朱舛孫,共起佛殿三間,並諸花幡。造夾苎彌勒佛倚像一軀,高一丈六尺,神儀端俨,開發信悟。春秋九十三,二十六年卒(雲雲)。[12]

  道矯之所以名,名在建寺造彌勒佛像之事。

  昙副:

  ……憩安樂寺。宿植其因,產業豐積。雖蘊金盈遺,不以累心,行慈悲,知止足,常內懷矝傷,以濟物為務。為沙門寶志所敬,常言“此人五法城之侶也”,每記之雲:君當生兜率懃慈氏。符其本願,會其夙心,乃捨赀財,造《法花》、《無量壽》、《彌勒》、《四天王》、《遺教》,及《賢劫千佛名》、《僧尼戒本》,各一千部。作布薩籌十萬枚,傳布遐方,流化殊域,開暢微遠,竭財弘教,盡思幽深,應門到廣。戒行精峻,唯至唯勤,乃通夢想。有人語之曰:若兜率之業已辨,無所復慮也。又夢彌勒佛手摩其頂,天香幡氣神龍現體。一二年中靈應想襲……。[13]

  昙副之所以名,名在“竭財弘教”願生兜率之事。

  法祥:

  釋法祥,精進有志節。以元嘉九年。立彌勒精捨(雲雲)。[14]

  法祥的記載甚為簡單,但也可以看出,法祥之所以名,名在“精進”與“立彌勒精捨”之事。

  《高僧傳》為什麼沒有將以上這六位僧人收入呢?根據以上《名僧傳抄》原文的記載,可以窺見大概。《高僧傳》的體例嚴謹,分為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十科,對於收錄的僧人自有其標准。像道韶的鬼神感應之事、納衣的言行舉止與眾不同、昙副的“竭財弘教”願生兜率之事,與十科的標准是不太切合的。而僧行的“闡揚法教,開示誘施”或許可以劃入“義解”科中,道矯和法祥的建寺造彌勒佛像之事或許可以劃入“興福”科中,但畢竟事跡不詳,言之過簡,不夠嚴謹。所以,這六位僧人雖“名”,卻不宜列入“高”中。正體現了慧皎對人物收錄的標准:“其有繁辭虛贊或德不及稱者,一皆省略”。

  (二)“既名又高”與“高而不名”者

  ——“高僧”的具體意義

  按照慧皎《高僧傳》的觀點,我們可以如此理解:《名僧傳》中338位被收入《高僧傳》中的僧人,多數可以視作“既名又高”者,而在《高僧傳》中收入而《名僧傳》中沒有被收入的,則基本上可以視作“高而不名”者。也就是說,《高僧傳》一書中,包括了兩類高僧:“名而不高”者和“高而不名”者。但是,不管是哪一類,都屬於高僧。這些高僧,究竟“高”在何處,即“高僧”這一名稱的具體意義是什麼,就是本文下面要探討的內容。

  《高僧傳》全書分為譯經、義解、神異等十科(類):一、譯經科(一至三卷)——記載了許多在翻譯佛典上有貢獻之僧;二、義解科(四至八卷)——記載了許多善於研究、講說經論之僧;三、神異科(九、十卷)——記載具有神通之僧;四、習禅科(第十一卷)——記載專修禅定之僧;五、明律科(第十一卷)——記載研究、實踐戒律之僧;六、亡身科(第十二卷)——記載委棄形骸,輕身殉道之僧;七、誦經科(第十二卷)——記載諷誦經典,歌詠法言之僧;八、興福科(第十三卷)——記載起寺、建塔、造像,廣修福業之僧;九、經師科(第十三卷)——記載善於“轉讀”長行(即用一定的音調誦詠佛經裡的長行),或善於“呗贊”偈頌(即用一定的曲律歌唱佛經裡的偈頌)之僧;十、唱導科(第十三卷)——記載在齋集時,序因緣、引璧喻,以宣講佛理之僧。

  十科的排列次第,是有其道理的:1.佛教流傳,實由於印度和西域大師們的東來及中國高僧的西去,這裡面包括各宗各派的大師和翻譯家,佛教在中國的傳播,他們居首要地位,所以譯經列為第一。2.經典的弘揚,學說的傳播,教義的解釋,使佛教的道理能為廣大信徒所接受,則有賴於法師的講說和注釋,使佛教的道理能為廣大信徒所接受,則有賴於法師的講說和注釋,所以義解列為第二。3.神通,使強梁的人得到感化,回心向善,不嗜殺人,所以神異列為第三。4.安心禅寂,是佛教重要的修行法門,由此而得到智慧、得神通,所以習禅列為第四。5.堅持律法,戒行清潔,是出家之士道德高尚的表現,所以明律列為第五。6.輕身殉道,委棄形骸,以啟發大眾檀施之心,所以亡身列為第六。7.吟諷經典,歌誦法言,以為音樂,所以誦經列為第七。8.建築塔寺,造金石像,以示信仰之誠,所以興福列為第八。9.在天竺很重視贊呗的歌詠,梵調傳來此土,不少擅長轉讀的人,所以經師列為第九。10.在齋集時,升座說法,引譬喻,敘因緣,以淺顯之辭,申奧妙之理,所以唱導列為第十。

  通過《高僧傳》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十科裡的人物,雖然因德業不同,各有重點,但是中心都貫穿著“高”字的標准。高僧們正是因為有真才實學、真修實證或能夠真干實行,才獲得了人們的尊敬。高僧們不管是出名或不出名,都有“高”的地方,絕非徒具虛名。高僧們的“高”,高在學問、修證、品德、行為和弘法技藝上,我們可以簡稱為學高、修高、德高、行高和藝高,無論是哪類“高僧”,其“高”,不是“高”在對佛法的修證上,就是“高”在為佛法的弘揚與流傳所做的貢獻上,這就是“高僧”這一名稱的具體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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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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