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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禮旭:面對事情要“度德量力,審勢擇人”
面對事情要“度德量力,審勢擇人”。我們說量力而為。我們自己的德能,還有包含做這件事情所應該具備的能力,具不具足?所謂“事非宜,勿輕諾;苟輕諾,進退錯”。事實上,當我們這麼仔細去衡量而拒絕,反而會贏得對方的信任。因為對方會覺得我們做事是非常慎重,不會輕易答應。但是答應了,再怎麼難都要去做到,這是古人做事他很守信諾。他很慎重評估,不輕易答應,答應了,拋頭顱、灑熱血他都要做到。 而這個“審勢”當中,有些形勢還沒有形成,不可以強求。比方說雖然是好事,法律還沒有同意,這個時候你硬做,最後落個違反國家規定,那好事的流弊就很大。這個“審勢”很重要。這也延伸出來,另外一個格言說到,“做事必先審其害,後計其利”。我們看事情要方方面面,不能只看到它的利益,可能會產生的負面影響也要想得到。古人考慮事情都會強調“不論現行而論流弊,不論一時而論久遠,不論一身而論天下”。比方我們學傳統文化,做的事情跟法律不相應,最後人家會說學傳統文化的都不守法,這個流弊就非常大。有一些地方還沒有拿到批文,就開始辦課程,這都是很不妥當,要名正言順為妥,做好事不可心急,要很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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