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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源:管理的本質是創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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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這是寫給《商業評論》的一篇稿件。這一思路受系主任牧野成史教授啟發。前年,牧野教授在給全系同仁的一封電郵中援引日本一間粉筆廠的故事告訴大家,商學院的教授責任是培養學生如何創造幸福。思索之後,我領悟到,其實管理工作的本質就是創造幸福。從這個角度看,卓越的管理無一不是在創造幸福:為他人也為自己創造幸福)。  在日本,有一間制造無粉粉筆的工廠。工廠比鄰一所殘疾學校。1959年,公司應學校的要求,聘用了該校兩名應屆畢業生。這兩名年輕人來到工廠之後,工作異常勤奮和刻苦,甚至午飯鈴聲響了也不停頓工作。他們以自己出色的表現感動了全公司上上下下。從此,這間粉筆廠每年都從這所學校招聘畢業生。年年如此。漸漸地,這間工廠在日本無粉粉筆市場中脫穎而出,成為市場的皎皎領導者。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這裡竟有70%的員工都帶有某種殘疾。

  在一次年底的職工聚會上,工廠的總經理恰好坐在一位寺廟住持身旁。他問住持:“在我的工廠裡的這些員工,很多都不識字,但是他們看上去卻比那些在福利院的殘疾人更加幸福。我奇怪,為什麼他們每天乘坐擁擠的火車但卻從不遲到,而且如此刻苦地工作?”

  住持沉思了一會兒,平靜地答道:“難道你認為擁有物質和金錢會使人們幸福嗎?有四種因素會令人獲得終極幸福:被愛,受到贊美,為其他人提供服務,和被(別人)需要。在你的工廠裡,通過工作,那些員工可以獲得四種因素中除了愛之外的另外三種。大概這就是他們非常幸福的原因吧”[1]。

  這則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管理的本質在於創造幸福。

  什麼是幸福?

  一百個人也許有一百種對“幸福”的理解,而且各個不同。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或者不同地點也可能產生不同的“幸福感”。“幸福”的定義如此繁多而且差異頗大,以至於連偉大的哲學家羅素也感到為難,只好從“不幸福”的對立面尋找幸福的共同元素。

  通俗的看法認為幸福就是個人擁有或者占有的欲望得到滿足的程度。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例如,對一名剛剛參加工作渴望擁有一套住房的年輕人來說,買彩票中了一套房子的大獎會令他感到非常幸福;而如果一位房地產大亨也贏到同樣的大獎,他未必高興的起來(除非這套房子是他最想要的,比如全世界最豪華的)。

  幸福是一種個人的主觀心理感覺,而且是相對的。

  但是,日本這間粉筆廠的故事卻告訴我們另外一種幸福。這種幸福不是來自個人欲望的滿足,而是來自於“給予”產生的快樂。想一想那些努力工作的員工們。他們之所以感到幸福是因為他們感到被社會需要,被他人贊美,而所生產的產品被社會需要。這表明,他們的成績被社會認可。一句話,他們感到幸福,因為自己用自己的行動為社會創造幸福。同樣地,那位為他們提供職位的總經理也一定因此感到幸福,因為他給予員工們機會發揮他們的能力。正是他的“給予”是員工們感到被需要的必要條件。

  欲望得以滿足帶來的幸福是加法,因為那只能使一個人感到幸福。而給予創造的幸福是乘法,因為一個人的給予可以使很多人感到幸福。從這一點看,給予帶來的是一種更加崇高、也是更加深刻的幸福。

  為什麼“給予”更能令人感到幸福呢?

  從哲學上講,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後者只是靠本能和自然賦予的本性生存。因此,動物從來沒有以超越自己本性的意義活著。而人不同。人之為人,就在於人有自覺意識。這種自覺意識令人們有目的地行動,而且去做有意義的事。做事,無非有兩種目的:為己或者為人。滿足欲望,是利己;而利己,僅僅是為了滿足個體生存最基本需求的行為。因此,以利己獲得的幸福是低層次的。

  對人來說,應該超越“利己”,因為,正如亞裡士多德所說,“人是社會的動物”。人,必須依賴社會生存,也應該對社會做出貢獻。缺少後者,人類將走向滅亡。由此可見,一個人的行動是否有意義,不是看他獲得了多少,而更多地要看他“給予”了社會什麼。只有“給予”才能推動社會文明的進步。

  因此,“給予”賦予“做事”以完全不同的意義,因為它既能夠為他人創造幸福,也令“給予”者分享他人的快樂而感到幸福。

  這就是“給予”帶來比“滿足欲望”更加崇高的幸福感的原因。

  以“給予”的角度看待企業,我們會對企業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將企業的目的局限在“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上,這顯然是一種以滿足“獲取”利潤欲望出發的“利己”觀念。可是,柯林斯和波拉斯在《基業長青》這部劃時代的著作中早已告訴我們:超越利潤才是公司“基業長青”的根本。如果我們翻開那些令人尊敬的企業歷史,哪一間偉大的企業不是在謙卑地“給予”?它們給予顧客超值和滿意的產品,給予員工安定的工作條件和精神上的激勵,它們也給予社會大力的支持和贊助。通過企業的“給予”,社會得以發展,從而促進了人類文明的發展。

  在企業是通過“給予”創造幸福的來源和載體這個前提下,管理就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展開的一系列社會活動。管理活動不僅對他人造成影響,而且管理者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也會引起對方的反應。這種反應又會反過來影響企業家和管理者自己。印度古諺語說:贈人玫瑰之手,經久猶有余香。給予他人正面鼓勵和贊美,一定會收到同樣的反應,從而使自己也感到快樂。反之,一名每天苛責員工的管理者,你能指望他心裡很快樂嗎?假如連員工都感覺不到幸福,你能期望這樣的企業受到人們的尊重、並推動社會進步嗎?

  作為一名企業家或者管理者,不要吝惜給予他人關懷,不要忘記給予他人贊美和鼓勵,哪怕他們只取得很小一點兒進步。重要的是,令你周圍的人從你的贊美、支持和幫助中獲得自尊,自信,從而使他們感到快樂與幸福。而你,也一定會從中感到更加幸福。

  道理說完了。當你工作時,千萬別忘了這個原則:

  “管理的本質是創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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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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