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反色情志願者
案例一、由於看了黃色書籍、黃色網站受到不良影響,19歲的少年強奸比他小三歲的少女,2007年12月3日,經漳州市芗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涉嫌強奸罪,被芗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07年9月1日晚11時許,陳某酒後以帶阮某某(1991年10月出生)出去玩為由,將阮某某誘騙至漳州市區橋南鳳田花園,用事先預借好的鑰匙打開該花園111室,強迫阮某某進入室內。至9月2日凌晨零時許,陳某采用毆打、威脅手段,不顧阮某某的哭泣反抗,將其按倒在床上,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後阮某某乘被告人陳某熟睡之機跑出報警,並帶公安人員返回將被告人陳某當場抓獲。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阮某某的傷情程度屬輕微傷。經審理,陳某對其強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供述,陳某交代自己平時經常看一些黃色書籍,便在自己心裡產生了對性的沖動。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案例二、在福州當保安的王某,看多黃色書籍、網站後,拿刀威逼強奸一名少女,還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昨日,王某被台江警方刑拘。
據受害少女小梅(化名)介紹,3月12日下午6時許,她下班走到台江仁德路一小巷子時,後面突然竄出一名青年,持刀架在她脖子上,威脅說:“不要出聲,不然殺了你!”隨後,該青年將她推進路邊一雜物間裡強奸了。
小梅說,該青年不僅強奸了她,還拿手機將整個過程拍了下來,整個過程持續了1個多小時。男子威脅說,如果報警就將這些錄像發到網上去。隨後,該男子還搶走她的一部手機、一部小靈通和300元錢。
台江警方接到小梅的報警後,立即趕到現場調查。
經過調查摸排,警方逐漸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福州某五星級酒店保安王某。前日,民警將王某抓獲。
經過審訊,王某供認了自己強奸、搶劫的犯罪事實。據悉,王某是貴州人,今年21歲,由於沉迷於黃色網站、黃色書籍,而萌生了搶劫的念頭。據王某交代,案發當天,他在看了一本黃色書籍後,蠢蠢欲動,便拿著一把刀來到仁德路。之前,他發現仁德路上有一廢棄的雜物間。小梅一出現,王某就實施了自己的計劃。
轉自:中國反色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