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道的凡夫捨身受身,再去找一個身體。通常找身體就是要找父母,父母跟自己一定有緣,沒有緣你不會去找他。佛在經教裡常常告訴我們,兒女跟父母是什麼緣分?佛把它分為四大類,有報恩的,前世父母對他有恩,這一生遇到了,他感恩,他來報答的。這樣一個小孩,天性就是孝順父母,他來報恩的,很聽話,也很可愛,這是第一類的。
2 第二類是報怨的,父母跟他有仇、有怨,可能是過去生中殺害他,這一次遇到了,遇到了,他來報怨、他來報仇,這個小孩就不聽話,不順從父母。第三種是討債的,這個小孩也很可愛,如果欠得少,二、三歲他就走了,你花錢花得那麼多,他討完他就走了,如果欠得多,可能供他念書,念到中學、念到大學、念到博士學位,學位拿到他就走了,他來討債的,你欠他多,你得還他多。
3 另外一種是還債的,還債對父母沒有什麼恩情,但是對父母不錯,過去他欠父母欠得很多,這一世他在物質方面養父母會照顧得很周到;如果欠得少的,這個孩子對父母就相當刻薄,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好,父母有得吃、有得穿就可以了,不怎麼樣的孝敬。
4 這四種情形我們冷靜去觀察,都在我們現前,我們常常都能看到這四種狀況,就曉得佛在經上講得的一點都沒錯。
文摘恭錄—淨土大經解演義(第一O四集)2010/8/9 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