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現在在學修的過程中,會在法本或者是上師開示的書籍上做記錄,比如劃重點,打括號。 還有不認識的字標音,這樣是否如法?
輔導師A:《功德藏》中雲:樹根為藥芽亦藥,根為毒芽何用說,唯隨善惡意差別,不隨善惡相大小。所以,主要是看發心和動機。若是以恭敬心和對法的希求心,為了能夠精進的學佛修行,這樣做也不會有過失。《耳飾經》中雲:末世五百年,我現文字相,作意彼為我,爾時當恭敬。可見,法本、佛書都是佛的化身,佛的語,所以我們理應恭敬頂戴供養。如果能夠有其他替代方法,比如做筆記等;或者使用鉛筆暫時做標注,以後熟悉後可以清理掉;即使打重點號也應該謹慎、認真,不能隨便、隨意。總之,應該盡己所能地以恭敬心、信心對待法寶。
2、自己在觀察自己的念頭時,有觀察的行為和觀察處兩個,這兩個之外再也沒有其他,而第一個念頭消失第二個念頭生起的中間是寂靜的,如果說自然安住在那個寂靜的狀態,是否妄念之流自然斬斷?
輔導師A:上師達真堪布仁波切在《中論淺釋》中開示過:剎那心是連續不斷的。《俱捨論》裡講到三種無心之時,在下面這三種情況下沒有心和心所的波動與連續:其一,入睡眠之時;其二,昏迷之時;其三,入寂滅、入無余涅槃時。但是,根據大乘觀點,這些時候只是粗大的心和心所的相續停止了,但是細微的沒有停止。在大乘佛法裡,最後入法界的時候,這個時候有光明、有智慧,所以還是沒有斷。但是,這個時候不是心和心所,而是變成智慧了,分別沒有了,完全進入平等的狀態。
3、我們學佛的時候周圍的人也看到我的一些改變,就說有個信仰挺好的。我就勸他們皈依,可是他們說皈依也是有約束的,如果要受約束,還不如自由自在好。我想也是,皈依之後也要遵守皈依戒,接下來就不知道如何說了。如何勸有緣眾生皈依,對於他們擔心的皈依戒的問題,要如何對待?
輔導師B:我們要給他們講明道理:
(1)皈依的功德。《佛說希有校量功德經》說:皈依三寶所得的功德之大,若具足四事供養,乃至建七寶塔供養捨利的功德,尚不及皈依三寶所獲得的功德之百分之一。上師開示說過,皈依的功德如果有形狀的話,整個虛空也容納不了。皈依的人會得到上師三寶、善神護法的護持,最終一定能夠成就。皈依是戒律的根本。經論上告訴我們,沒有得皈依的話,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是佛弟子的事情,你很能干做很多事情,雖有功德,可是這個功德是很可惜的。
(2)佛法是最究竟的科學,是最究竟的教育,佛法裡講的都是宇宙人生的事實真相和真理,而且講得非常全面、徹底;佛法是一種快樂的活法,它教我們怎樣為人處事,怎樣生活工作,怎樣平等地對待一切眾生。有了佛法我們才能輕松自在地活著,才能安居樂業,幸福美滿。
(3)皈依是歸投、依靠,皈依是開啟一切正法之門的鑰匙。皈依有因皈依和果皈依,因皈依是以佛為導師、法為道路,僧為道友,這是對解脫成佛的因而發的願,立下的誓言;果皈依是要獲得佛的果位,是對解脫成佛的果而發的願,立下的誓言。佛的智慧是最究竟圓滿的,我們以佛為究竟的導師,最後一定能夠去除煩惱、習氣,獲得究竟的解脫成就。那時才會有真正的快樂、自在。
(4)世人所認為的自由自在,其實是顛倒的。沒有煩惱,沒有痛苦,福報圓滿、智慧圓滿才能夠有真正的自由自在。在沒有開悟證悟之前,怎麼做都是苦的,一切所思所行要麼是苦的根,要麼是苦的果,哪裡有真正的快樂,真正的自由呢?只不過是自我欺騙,自我蒙混而已。說是自由,其實就是放縱自己的煩惱習氣,沒有約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真正的善惡標准在佛法裡,如果不如理如法取捨善惡,只靠分別妄念自以為是,果報現前時才會害怕、恐懼,那時已經晚了。“菩薩畏因,凡夫畏果”,作為菩薩他懂得因果規律,懂得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就如按交通規則走路一樣,所以他會很安全;而凡夫不懂因果規律,不按正確的交通規則走路一樣,隨心所欲,想想看,這樣上街是否非常危險?道理是一樣的。 佛法是一種快樂的活法,要想獲得真正的快樂、自在,首先要皈依,然後以佛為究竟的導師,按照佛的說法去做 ,最後能獲得最究竟圓滿的成就。
4、一真法界中的顯現可以分為“法界明分”和“現分”,清淨的是明分,不清淨的是現分。那麼不清淨的話,應該是凡夫所見吧,又怎麼是一真法界呢?
輔導師B:(1)上師達真堪布在開示中講,諸法最究竟的實相就有一個,即一真法界。《般若二萬五千頌》雲:“無論佛出世與否,轉法輪與否,眾生了達與否、證悟與否,諸法的實相就是二谛雙運。”二谛雙運可以理解為現空雙運,明空雙運,覺空雙運等。即無論清淨的顯現、不清淨的顯現都不離大空性,只是站的角度不同而已。站在八地以上的菩薩的角度,一切顯現都是清淨的,可以說是明空無二;站在一至七地的菩薩及凡夫的角度有清淨的,也有不清淨的。無論清淨不清淨的顯現,本體都不離大空性,所以,上師說有時說是現空無二,有時說明空無二,有時說覺空無二,只是角度不同而已,並不矛盾。
(2)站在凡夫的角度,可以說顯現都是不清淨的,但是諸法的實相是顯現不離大空性,只是凡夫沒有了達而已。凡夫因為有內外緣所遮障,內緣指內心的無明,外緣指沒有遇到具德上師善知識的引導和竅訣,認識不到本面,認識不到諸法的真相、實相。猶如一個得了眼病的病人把白色的海螺看成是黃色的。但是他看不到白色的海螺,並不等於白色海螺不存在。同理,凡夫因為貪嗔癡慢疑五毒病看不到諸法的究竟實相,但是諸法的究竟實相就是現空不二、明空不二、覺空不二的。如果眼病患者按照醫生的藥方積極治療,病好了,自然能看到白色海螺;同樣,凡夫依照上師的引導,如理如法修持,相續中的五毒病去除之後,自然能夠現量見到諸法的究竟實相。
5、供燈必須油燈嗎?我在佛前供的是插電的燈行嗎?白天也亮燈嗎?
輔導師C:供燈最好是供酥油燈。但也不一定,如果條件不允許、不具足,也可以供電插的燈。關鍵是看自己的發心。要明白為什麼要供燈,供燈的意義是什麼。 上師《點石成金》的這本書裡說:“燈代表智慧,我們點燈就相當於燃起智慧,點燈就是點燃每一個眾生心中的智慧,本具的覺性。一切眾生都具有覺性,只是現在沒有醒悟而已;一切眾生都有本具的功德,只是沒有顯現而已。通過這樣一個緣起,讓眾生醒悟,讓眾生的智慧之光顯現,在自己的覺性當中顯現…… 所以大家要有這樣發心:點燈的時候,我點的不是一盞油燈,而是覺性之燈,是每一個眾生心裡的智慧之燈,我點燃了眾生本來具有的覺性。自己若是真能夠發出這樣一個心,能夠進入這樣一個境界,自己也就當下解脫了。這也是讓自己解脫,讓自己圓滿的無比殊勝的方法。” 至於白天亮不亮燈,自己根據發心、實際情況斟酌。若不是經濟拮據,家人不起煩惱,點一盞長明燈有什麼不好呢?
6、有無之間的“有”是什麼樣的有?
輔導師C: 這個“有”可以理解為有法,即有體法,為“無法”之對稱。指存在或實有之法。唯識家認為現在十八界之法有體性,故稱有體法;無為法亦含攝於有體法中,反之,過去、未來及龜毛兔角等法無體性,故稱為無體法(無法)。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雲:“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7、什麼叫以因為道,什麼叫以果為道,二者有什麼區別?
輔導師D: 大乘波羅蜜乘被稱為因乘,是因為大乘主要是在教導成佛的因,正見、正定和正行是成佛的根本。大乘認為要成佛就必須具足種種正思惟,必須淨化某些染污等等。以了知眾生有佛性作為因,以修持三十七道品作為成佛的正因,這就是把因轉為道用的顯宗因乘,歷經三大阿僧祗劫才能成佛。
在密宗果乘中,承許眾生的心性就是佛,因為眾生並不知道自己原本具足佛果,所以僅僅從認識原本具足的佛果(心性)而言,叫轉果為道用。即首先依靠具相上師的竅訣認識心的本性,然後再進一步實修心性。如無垢光尊者所說:“願我悟法後修精華義,彼生越過三有之大海。”
此外,金剛乘和其它乘另一個不同的地方,在於小乘、大乘波羅蜜乘強調心的訓練,而金剛乘則強調認識心性。
8、可以通過《阿彌陀佛極樂捷徑》儀軌念阿彌陀佛名號嗎?
輔導師D:我們平時念阿彌陀佛心咒或者名號都可以,最主要看自己的信心。若兩者信心都差不多,還是通過《阿彌陀佛修法極樂捷徑》儀軌念誦心咒比較好。念佛號或者念心咒,最好都按各自儀軌來念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