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14日從市婦聯了解到,去年市婦聯的信訪案件出現了許多新內容,尤其突出的是未婚同居糾紛呈明顯上升趨勢。“對未婚同居出現的一些問題,法律既不支持也不保護,請年輕女性一定要自重。”
市婦聯維權中心主任李安紅說。
問題一:未婚同居暴力糾紛
這類問題占同居問題信訪總量的22.7%。李安紅說,同居暴力既不同於一般傷害案件,也不同於家庭暴力。由於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同居一方的感情不忠行為,另一方只能獨自忍受痛苦,而不能追究對方任何法律責任。
典型案例:陳某,21歲時與人同居。同居一段時間後,因男方經常酗酒打人,陳某不堪忍受,打算與之分手。但男方堅決不肯,並威脅陳某:“如果敢離開我,就殺了你的父母和妹妹。”男方還不斷去陳某的父母和妹妹家騷擾,揚言誰敢幫助陳某離開福州就殺了誰。為了父母和妹妹的安全,陳某敢怒不敢言,不得不繼續和男方保持同居關系。去年4月,陳某到市婦聯尋求幫助。
問題二:非婚生子撫養糾紛
這類問題占同居問題信訪總量的36.3%,主要體現為3種問題,即男方不願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孩子的撫養權爭奪糾紛、孩子落戶問題。這3種問題分別占非婚生子撫養糾紛信訪案件的56.2%、18.8%和25%。
典型案例:王某,現年才20歲的她已經是2個孩子的母親,因為一人帶2個孩子,她顯得比實際年齡大很多。王某原本來福州打工,認識了男友並迅速同居,之後生下一男一女。由於撫養孩子壓力很重,孩子的父親留下一條信息後就不知所蹤。而孩子大的才3歲,小的才1歲半,沒人幫忙照顧孩子,王某不能出去工作賺錢養家,愁苦萬分的她來到市婦聯求助。
莊某,被同居男友趕出家門時孩子才7個月。男方威脅莊某,如果帶走孩子,他就與孩子永無關系;若要他支付孩子的撫養費,要先作親子鑒定。莊某家境貧困,父母與她又因其與人同居一事關系惡化,不願提供幫助。莊某一人沒錢沒工作,為了孩子著想,不得不把孩子留在男方家。由於太想念孩子,她走投無路求助婦聯。
問題三:流產影響女方健康
這類問題占同居問題信訪總量的27.3%,主要情況又有兩種:一是女方因經常性墮胎或流產,導致身體受到損傷,希望男方能給予賠償或者補償;二是女方懷孕後,男方要求與女方分手,女方就陷入生還是不生孩子的兩難境地
問題四:同居期間財產糾紛
這類問題占同居問題信訪總量的13.6%。主要體現有分居後財產分割出現糾紛,有的借同居為名,實施財產詐騙。
典型案例:章某,與男友同居多年,雙方共同創業,積累了100多萬元財產。基於對男方的信任,章某將全部財產都存在男方的銀行賬戶,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也登記為男方的名字。如今男方提出分手,卻不同意分割雙方的財產,由於財產全部登記在男方名下,章某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其財產是雙方共同創造的。面對章某的求助,市婦聯只能建議其聘請律師,幫忙調查取證,通過司法訴訟的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王某,在婚姻介紹所認識男友,雙方經過短暫相處後同居了。同居期間,男方借故向王某“借”了幾萬元,之後便消失無蹤。由於借款時沒有寫借條,王某即使找到了男方,也缺乏證據證明男方拿了她幾萬元錢。
李安紅告訴記者,如今人們的觀念有所改變,逐漸接受未婚同居的行為,但同居現象暴露出了包括上述在內越來越多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當事人雙方的家庭婚姻關系,而且影響了他們孩子的成長。她希望社會對未婚同居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避免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