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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權:供燈和供燭的分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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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權:供燈和供燭的分別作用

——摘自《地藏菩薩福報錄》書籍

圓信問:有的人說:點千燈不如一燭。這樣說對嗎。

答曰:錯。點燈供佛供天有燈的作用。點燭有燭的作用。

燈,代表智慧,代表代代相傳、續佛慧命,代表光明。所以,我們燃燈供養能得眼睛明亮。能得相貌光明。在俗世中,把香燈譽為後代的傳承。故燃燈也含有此層意思。

燭,代表美滿、代表和藹、代表相敬如賓,代表財盈地廣。同時也代表光明。所以,我們燃燭供養能得家庭和藹美滿。

佛祖在《華嚴經》中說:末香燒香與燈燭,我悉供養諸如來。在這,可以看出佛祖對修供養法的重視。也可以看出對於供養法的功德力。

所以,香、燈、燭、果品、花、飲食各有妙用。各有功德。所以,不能說燃燭勝於燃燈。

一個人若財產豐富,沒有賢孝子孫、也是枉然。若得敗家之子,財產最多也成空亡。而且累及後代永不翻身。縱然相貌端正,而窮途末路也是無用。縱然有福有財,而不懂得廣修智慧,愚癡無知也是不妙。

故此,佛祖教導我們要福慧雙修,百劫種相好。要廣修種種的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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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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