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最寶貴的就是生命,佛教講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在一切有情眾生之中只有人能修行解脫,所以佛陀慈悲開示,要佛弟子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時更要慈愛他人的生命。當今世界,自殺已經成為最為危險的現象,不但社會上因挫折壓力而自殺者越來越多,而且受各種邪惡極端組織蠱惑脅迫而自殺的人亦為數不少。我們身為佛子,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謹遵佛陀教誨,慈悲為懷,關愛生命,護持淨戒,不自殺生,亦不教唆他人犯殺生戒。
一、眾生平等,善待生命
生命從何而來,死後又歸何處?這是人類永恆追尋的話題。孔子講,“未知生,焉知死”,體現出儒家對現實人生和生命價值的重視。佛教進而探究人生的實相,追求生命的本源,提出了緣起論、佛性說,以及六道輪回、生死解脫等完整的理論和修行方法。
四聖谛是釋迦牟尼佛成道後於鹿野苑所宣講的四種修學法門,是佛教理論和修行解脫的基石。四聖谛中首先是苦谛,講人生是苦,生命是無常的。人生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盛等八種苦,包括三個方面,即人自身因身心的變化而發生的生老病死苦,外界因物欲的得失而發生的求不得苦,以及社會關系方面眷屬朋友分離、仇敵冤家共住等痛苦。在所有痛苦中,最終又歸結為“五蘊盛苦”,五蘊熾盛如火,所以苦海無邊。佛教是最平實的,就是要解決現實人生是苦這一根本問題,所以真正的佛教徒從不介入有違慈悲濟世精神的活動,而是以超然出世的品格利樂一切有情。
緣起思想是佛教教義的根本,其經典概括是《阿含經》中所說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萬事萬物都是相互依存、相待而有,一切法皆依賴一定的條件而產生和消亡。一切生命都由眾多因緣聚集以及因果聯系而存在,蘊、處、界是組成生命的要素,包含了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由色、受、想、行、識五蘊,隨六處而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認識作用,以及地、水、火、風四大,從不同側面論證了有情眾生是色與心,物質和精神和合的存在。
由緣起論可以推知,一切生命都是因緣而生,有生必有死,這是亘古不變的客觀規律。有情生命是有限的,死後亦非斷滅而歸於無。《成唯識論》雲:“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一期生命的結束,並不意味著永恆生命的結束,而是新的一期生命的開始。有情生命有前生、有今生、有來生,生命輪轉的方向,完全是由自己所作的業決定的,在六趣中生生死死輪回不息,唯有聖者才能解脫生死,出離輪回之苦。
透過佛教緣起論,進而可以通達諸法平等無自性,即平等一如的法性。大乘佛教進而認為,一切眾生皆具有清淨的如來藏佛性,眾生與佛是平等的,一切眾生皆有成佛的可能。《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平等的生命觀要求我們要善待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時更要慈愛善待一切眾生的生命,不可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甚至是動物的生命。人的生命最為寶貴,要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解決生命的痛苦,最終達到生死的解脫。
二、人身難得,佛法難聞
佛教講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六道中的眾生只有人能夠值遇佛法,修行解脫。六道輪回是佛教信仰的基礎,佛教認為,生命的存在形式有六種,眾生因為自身的善業和惡業,在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生道、惡鬼道、地獄道等六道之中流轉往復,此死彼生,了無出期。
在六道之中,人道眾生具有其他各類生命所無法比擬的殊勝之處。三惡道眾生因為寒熱苦、殘殺苦、饑渴苦等眾苦煎逼,苦多於樂,故無法修學佛法。阿修羅道眾生則嗔恨心重,多數時間都在與天爭斗,所以也無暇修學善法。天道眾生多為五欲塵心所染,過分貪著享樂,亦無法修行。太苦無力修行,太樂又易於貪著享受,只有人道苦樂參半,有時間思考人生,有慚愧心,有意志力,能夠發起宏誓願力,所以才能參究生命的實相,追求真理,有機會從痛苦之中解脫出來。因此經中常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
佛陀常用“盲龜浮木”來比喻人生的珍貴。《阿含經》中說,人身極為難得,如大海盲龜,百年一現,有浮轭木有孔,在海上隨風飄動,當盲龜浮出水面,其頸正好穿入孔中。這種機會少之又少,佛以此比喻人身難得。佛經中講,從惡趣死,生惡趣者多,如大地土;從惡趣死,生善趣者少,如爪上土。所以人身難得,人死之後墮三惡道者如大地土,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總之,人道的殊勝非其他生命所能比,所以佛教非常重視人生的價值。經中有警示:“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古人也有勸勉:“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佛教要求我們重視人生,其目的就是要我們珍惜此身,用於修學佛法,求證解脫。依據佛陀的遺教和佛法的精神,在沒有得到真正解脫之前,絕不可自暴自棄,甚至自殘生命。願所有佛子謹遵佛陀的教誨,切莫辜負此人身!
三、嚴持淨戒,誓不殺生
佛教修學的體系是戒定慧三學,這是解脫生死、通往涅槃的唯一道路。戒是三無漏學的基礎,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是佛法修學之正途。《華嚴經》中講,“戒為無上菩提本”,佛陀臨終時教誡弟子們要“以戒為師”,所以遵守戒律是佛弟子的基本行為准則和根本標准。
無論是在家五戒,還是出家比丘戒以及菩薩戒,都將殺生作為根本重罪。《阿含經》中講:“尼拘陀!雲何是汝修行所持四戒?謂不自殺生、不教他殺、不隨喜殺;不自偷盜、不教他盜、不隨喜盜;不自妄語、不教他妄語、不隨喜妄語;不自邪染、不教他邪染、不隨喜邪染。”《梵網經》雲:“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贊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波羅夷是佛教戒律中最嚴重的罪行,比喻為斷頭,不能再生。犯殺生戒者,將永遠被驅除僧團,死後墮落地獄。《華嚴經》中亦講到殺生的果報:“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殺生戒包括不殺一切有情眾生,而以殺人之罪為最重,既不許自殺、親手殺,也不許教他殺、勸他自殺。根據道宣律師的南山律,具足五個條件即犯殺人戒:一是人,二人想,三起殺心,四與方便,五命斷。即要以人作為對象、要知道所殺者是人、要有殺人的動機、要有殺人的方法手段以及最終將人殺死等五個方面。根據這五個方面判斷,自殺即是殺生,同樣是違背佛戒的。
佛教認為死亡有三種:壽盡而死、福盡而死、非時橫死。《瑜伽師地論略纂》中說:“壽盡死,則業命終;福盡死,則衣食阙;不避不平等,則余緣枉橫死。”非時橫死是遇到自然界水火災害及惡緣人禍等而枉死,自殺即屬於非時橫死之一種。而贊美自殺、教唆自殺者罪業更重,道宣律師說:“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從七眾贊美其人,令生欣樂,並如律本結重。”也就是說,自焚致死,即犯殺戒;贊美自焚者,也同樣犯殺戒。我們佛弟子要堅持正知正見、正信正行,不要受邪惡勢力的蠱惑,輕棄人身,罪莫大焉,後悔莫及。
四、結語
佛教是愛好和平、珍惜生命、積極向善的宗教,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和殺戮。自焚是一種極端的自殺行為,是受錯誤觀念以及極端思想的蠱惑脅迫所致,與佛教慈悲為懷、關愛生命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馳的。不管是出自何種目的,無論是自殺,還是教唆他人自殺,都是邪惡愚癡的行為,都嚴重違反了佛教的根本精神。所謂的“自焚是非暴力不合作的最高境界”、“自焚不違背佛教教義”等說法是毫無根據的。珍惜人生、關愛生命是人類文明共同的價值取向,只有宗教極端組織等,如臭名昭著的太陽聖殿教、奧姆真理教等才會鼓吹自焚和暴力活動,這種無視人類文明、戕害生命的言行必然受到愛好和平、積極向善的人們所反對和唾棄。
(本文為淨慧老和尚在“佛教生命觀研討會”上的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