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非常濃厚,佛法帶給我的法喜,學一部大經,學了一年,就在那個時候,台灣大學正式批准了一個學生的社團,叫“晨曦社”。周宣德教授跟李老師同年,老朋友了,虔誠的佛教徒,他在大學教書,帶動一批大學生研究佛法,正式向學校申請成立“晨曦社”,學校批准了。這是台灣大學生學佛開始,第一個學社。
周教授到台中來訪問李老師,把這樁事情向李老師詳細做了說明,那一天我在座,老師聽了非常歡喜,到周老師離開,我們送他到大門口,他上車離開了,地點在慈光圖書館,那個時候我住在圖書館。周老師走了,我就跟李老師說,我說:老師,這未必是一樁好事。老師掉過頭來說:怎麼不是好事?大專學生學佛,證明佛教不是迷信。我跟老師說:正因為如此,這些大學生知識水准高,高級知識分子,他們學了佛,對社會肯定有影響,如果他學錯了怎麼辦?指導的人要指錯了方向,把經講錯了、意思講錯了,這怎麼辦?李老師聽到我這個話之後,就很冷靜,想了一會:你說得沒錯。他回過頭來問我:那怎麼辦?
我反應很快,我立刻就跟他建議,我說:我們這慈光圖書館可以辦佛學講座,每一個星期天辦一次,對象,台中這個地區的大專學生,他們星期天都可以到這邊來學佛、來這聽講;中午我們准備素食招待他們,吃了飯因為下午還要上課,所以星期天一天讓學生上課。李老師就采納了,這個講座叫“慈光大專佛學講座”,暑假、寒假對全台灣的,也是慈光講座,學生住在圖書館,圖書館可以容納一百人的樣子,這個住宿。那個時候沒那麼多學生,寒暑假來學生,我知道第一屆,四個學生;第二屆,十二個學生;第三屆,二十多個學生;第四屆才超過一百人,一百零幾個。就這麼辦起來的,我這些建議。
所以正式辦講座,老師找我商量開哪些課程,請哪些人來講,這都不能算我的,這統統算老師的,不可以說我的,這規矩要懂,老師辦的,我們替他出主意,責任他負,有功是他的,有過也是他的,我們功過都沒有,這規矩一定要懂。
現在很多人不懂規矩,跟老師爭功、跟領導爭功,這是最大的忌諱、最大的錯誤,都是沒有善知識教導。我們跟在老師身邊時間很久,先後十年,老師常常跟我們講、提醒我們,為什麼?我們也沒有人教,這些古禮、這些規矩,古人都懂,現在人不懂了。老師這一說,我們都恍然大悟,都明白了,那個團體才叫六和團體。只要上下和睦,這個事就成就了。上下不和這就敗壞了,如何能夠和睦相處,要忍,忍辱波羅蜜比什麼都重要。
【解】以上“如是”表信順,“我聞”表師承,我之所聞,皆世尊金口所宣,傳承有自,決非他說,或為臆造。以之證信。
阿難所說有根、有據,不是自己編造的。自己的臆造得到老師的肯定,這就是老師的。這個道理一定要懂,這是真正師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