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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祖師:如何恰當處理自利與利他?
學佛必須專以自了為事,然亦須隨分隨力以作功德。若大力量人,方能徹底放下,徹底提起,中下之人,以無一切作為,遂成懶惰懈怠,則自利也不認真,利人全置度外,流入楊子拔毛不肖利人之弊。故必須二法相輔而行,但專主於自利一邊。二林之語,亦不可誤會。誤會則得罪二林不小。二林之意,乃專主自利,非並隨分隨力教人修習淨土法門全廢也。利人一事,唯大菩薩方能擔荷。降此,誰敢說此大話?中下之人,隨分隨力以行利人之事,乃方可合於修行自利之道,以修行法門,有六度萬行故。自末度脫,利人仍屬自利。但不可專在外邊事跡上做。其於對治自心之煩惱習氣置之不講,則由有外行,內功全荒。反因之生我慢,自以功利為德,則所損多矣。 人當自諒其力,不可偏執一法,亦不可漫無統緒。以持戒念佛,求生西方為主。遇一切人,上而父母,中而兄弟, 朋友,下而妻子、奴僕,皆以此為導,將謂非自利乎?一燈只一燈,一燈傳百千萬億燈,於此一燈,了無所損。孰得孰失,何去何從。豈待問人方了知乎。《復周群铮居士書三》 是則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適所以自害也。《藥師如來本願經重刻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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