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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天眼所見:香鋪起火前已被貼上紅色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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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毀觀音像制檀條賣錢,獲悲慘現報


   康熙初年檀香賣得特別昂貴,蘇郡有一家做香的香鋪,以前以三金請了一尊檀香的觀音菩薩像。香鋪家的人私下商量說:“如果能把這尊觀音像制成檀條出售,可以得十六金。”於是要毀壞佛像,趁著檀香漲價賺一筆錢。但是傭人害怕造罪業,就勸阻他們不要做。

   當時,香鋪家的女婿准備接妻子回家,正住在岳父家裡。他對傭人說:“你是傭人,這事與你無關,你只要照著辦就可以。”當天晚上,香鋪家的女兒因為肚子不舒服,不能回家,就在娘家住了三天,還是沒好轉。

   第二天,街上有個6歲小孩,忽然指著香鋪問父親:“那一家的房屋為什麼用紅條封住?”父親以為他看錯了,叫他不要亂說。

   當天晚上,香鋪著火,一家人都葬身火海,大火卻沒燒到鄰家。當時,香鋪家的女婿想從樓上房屋的洞裡鑽出,被一件東西攔住而死於火中。那位傭人當天早上被另一家香鋪強拉著去做了兩天工,只有他幸免於難。

   所以因果報應沒半點差錯,存的是什麼心,就遭什麼報應。那位女婿和傭人的存心截然不同,前者膽大妄為,對於佛像沒有任何敬畏,後者敬畏佛像,不敢造罪。報應也剛好相反:女婿本來要回家,卻死在大火中;傭人不想到別處去,卻被人強行雇傭而得到免難。

   香鋪一家人算是集體造罪,把尊貴的佛像作為商品營利,很快就全部遭到報應,全體葬身在烈火中。來世還要墮落惡趣,不知道還要受多長的果報。在三寶份上做的事,果報來得尤其深重。如果有至誠恭敬的善心,做出尊重、供養等的善行,就能迅速消除業障增長福德;如果沒有至誠恭敬的善心,反而做出亵渎輕慢的行為,那也是罪過彌天,會迅速消減福德,而且會遭到慘烈的報應。所以一定要謹慎才是。

-----益西彭措堪布宣講《持經利益隨心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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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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