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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事持、理持的含義和關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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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於理外,不過行人自心未 能圓悟。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此未達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 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則此理方能彰顯,故名為造。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 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顯。雖悟理而仍不廢事,方為真修。否則便墮執理廢事之狂妄知見矣。故下曰: “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系心之境,令不暫忘也”此種解法,千古未有。實為機理雙契,理事圓融。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於理外, 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二俱同時運用,斷未有心與身,彼此分張者。達人則欲 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36頁 復永嘉某居士昆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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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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