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領導者,他很重要的,他的人格特質,他要公正,他自我要求要嚴明、不隨便馬虎,然後又要有遠見。假如一個人要當領導,好惡心很強,不適合當領導;情緒化很嚴重,不適合當領導。一個領導很情緒化,光是人事在那裡折騰,就不知道要耗多少時間。他不只不情緒化,別人情緒的時候,他能穩住對方的情緒,提起他的理智。還有私心太重的人不能做領導,強勢傲慢的人不能做領導,只要他有這些不好的處世態度,不能用做領導;一用做領導,那個團體就要遭殃了,那所損害的就是大眾的利益。所以用人的人用錯了,用人的人要背因果責任。你不能只一句話:我看錯了。看錯了,用人所形成的因果責任還是要背。而且用人不精准,尤其傳統文化的單位,又不願意跟人結怨,請神容易送神難。
所以,為什麼第一句說“選不可以不精”?就是任何因緣,用任何一個領導者,都要慎於始,不能閃失。你說:可是現在沒人用。假如沒有人用,我們也不能做沒有把握的事情,多少人做多少事。假如我們覺得一定要做多少事情,然後用了很多我們沒把握的人,最後全部都要解決人事問題。最後人事問題又解決不了,都被人家看笑話,這是不是有點攀緣?多少人做多少事,我們兩個人見和同解,干兩個人的事;五個人見和同解,干五個人的事,沒有壓力,而且還歡喜。就為了去攀很多緣,一定要做個樣子給人家看,緣鋪開了,人都用錯了,最後反而:“這個學傳統文化的團體,怎麼出這麼多問題?”雖然我們用心是對,但是符不符合做事的重要原則?你看師長說,“有錢就多做,沒錢就少做。”我們硬要去做,最後緣鋪得很大,沒有錢,“師長,沒錢了。”教你有錢多做,沒錢少做,干嘛自己攀緣,攀到最後煩惱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