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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殺生不異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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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佛視一切眾生皆是佛,故梵綱經雲,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惡修善,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斷盡煩惑,親證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 能信一切六道眾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極力勸導,互相維持於同類,決無相爭相殺之之惡作。必定要戒殺護生,大設方便於異類,決無食彼益我之慘心。 人由不知自己,與一切眾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殺人盈城盈野以相爭,與殺彼之身,以期悅我之口腹也。 世人殺生習以為常,大小事體,皆須行殺。祭神祀祖,養親待客,無肉則不能為禮。以極苦極慘之事加諸物,用表我之誠墾孝敬。在迷情邊論,則尚有可取。在實際上論,則大為可憐也。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輪回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循環報復,互殺。 佛於諸大乘經中,屢為勸誡,而見聞者少。即得見聞,而信受奉行者更少。於是佛以大悲,現諸異類。供人殺食。即殺之後,現諸異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現,冀弭殺劫,以安眾生。如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載藉所記。何能備述。未殺之前,均謂是畜,即殺之後,方知是坲。 是知殺生,不異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殺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脫。須知人物雖異,靈蠢互性,蠢人識暗,靈物智明。五倫八德,固不讓人,其誠摯處,比人更深。敢以我強,殺食其肉,致令未來,常受人食。 歷觀史藉,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孫必定賢善發達。凡害人害物者,子孫必定庸劣滅絕。故孔子之贊周易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余慶余殃者,正慶正殃之盈余也,正慶正殃,乃積善積不善之本人,受於來生後世,比余慶余殃,當超過百千萬倍焉。人若知此,斷不肯以一時之小快愉,致永受大禍害於無窮也。 (出自《印光大師全集問答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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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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