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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自己所見境界不可輕易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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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憑空造樓閣,妄說勝境界,即犯大妄語戒。乃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其罪甚於殺盜YIN百千萬億倍。其人若不力忏,一氣不來,即墮阿鼻地獄。以其能壞亂佛法,疑誤眾生故也。汝切須慎重。所見之境有一分,不可說一分一,亦不可說九厘九。過說亦罪過,少說亦不可。何以故,以知識未得他心道眼,但能以所言為斷耳。此種境界,向知識說,為證明邪正是非,則無過。若不為證明,唯欲自炫,亦不可。若向一切人說,則有過。除求知識證明外,俱說不得。說之則以後便永不能得此勝境界。(文鈔三編卷三復何慧昭居士書二) 切不要談玄說妙。即能談說,亦須腳踏實地。(文鈔三編卷四世界佛教居士林釋尊成道紀念日開示法語) 諸位欲得實益,當按佛菩薩祖師所說而修,決得真實利益。古德教人,只為人說用功法。誰將自己所見境界搬出來示人。遠公大師為蓮宗初祖,至臨終時見佛,方與門人言,我已三睹聖相,今得再見,吾其往生矣。(文鈔三編卷三復李少垣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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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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