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同修遇到我,告訴我:“法師,我業障很重。”我說:“我知道,你業障是很重。”他問:“我要怎麼樣忏悔業障?”“恐怕忏不了。”我問他:“你有什麼業障?”他說不出來。
簡單地說,業是造作,造作的范圍非常廣大,我們身體一舉一動,身在造作,叫“身業”;我們一天到晚遇到人會說話,說話是“口業”;我們心裡面有妄想,有念頭,一天到晚它都不斷,這叫做“意業”。造作裡面有善有惡。我們想一樁好事,什麼是好事?利益眾生的事叫好事,這叫善業。我們想一樁壞事,什麼叫壞事?念念為自己,這是業障,這是惡業。也許同修們聽到很不高興,為自己有什麼不好?你起心動念為自己,這就有障,你造的這個業障礙你超越三界、障礙你明心見性,障礙你成佛、成菩薩。
《金剛經》裡面就把業障講得很清楚: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我相”就是你著了相,念念都有我。你著了“我相”,這就是我執,我執不破,別說菩薩,阿羅漢果也得不到。佛法修學的成就,最低的果報是阿羅漢。我執破了,你才有資格證得阿羅漢;法執破了,就證得法身大士,就明心見性,證菩薩果位。所以佛教給我們,始終是破我執、法執這二種執著而已。
我們起心動念都想自己,這是天天在增長我執,這怎能出得了三界?所以你想想看,這是善還是惡?當然是惡。
為什麼說念念為眾生是善?諸位要知道,人起心動念都想別人,想一切大眾,“我”慢慢就忘了,我執就破了。所以佛教我們把心量拓開,起心動念想眾生,不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