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縣有個陳鶴齡,名永年。他原本是個富豪人家,後來逐漸沒落了。他有個弟弟名叫陳永泰,先他而死。他弟媳就要求分家另居。陳鶴齡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也就同意了。
弟媳說:“大哥你是一個男子漢,能多方經營。我只是一個寡婦女流,子女又小,請你把家產分給我三分之二。”他家的親戚黨族都認為這太不公平,不能這樣。陳鶴齡說:“弟媳說的是,應當依從她。”
弟媳又以孤寡不能出去追索欠債為借口,要求把現有資財當作二份,而把多年以來沒有償還的債券,加上利息,作為鶴齡應得的那一份。鶴齡也委屈地應承下來了。後來那些債券大部分都索取無著落,鶴齡因此陷於極端貧困之中。這是乾隆丙午(1786)年發生的事。
陳家的祖先從來沒有登上科第的。這一年,鶴齡的兒子陳三立,卻在鄉試中考中舉人。我有一位同年名叫李步玉,他和陳鶴齡住在近鄰,得知三立中了舉人,長歎一聲說:“皇天終究還是沒有虧待好心的人。”
——摘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
原文如下:
德澤蔭後
宛平陳鶴齡,名永年,本富室,後稍落。其弟永泰先亡,弟婦求析著,不得已從之。弟婦又曰:“兄公男子能經理,我一孀婦,子女又幼,乞與產三分之二。”親族皆曰不可。鶴齡曰:“弟婦言是,當從之。”弟婦又以孤寡不能征逋負,欲以資財當二分,而以積年未償借券,並利息計算,當鶴齡之一分。亦曲從之。後借券皆索取無著,鶴齡遂大貧。此乾隆丙午事也。陳氏先無登科者,是年,鶴齡之子三立竟舉於鄉。放榜之日,余同年李步玉居與相近,聞之喟然曰:“天道固終不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