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經典,實在太多,多得使你無法以業余的時間來讀完它。我們中國的法師,希望讀過全部的佛經,最常用的方式是把自己和社會的世俗環境隔離,關在寺院中的一間房內,經過數年的閱讀和體驗,才能對佛經的全體,有若干程度的了解。像我本人,就是經過六年這種生活的人。至於一般的人,譬如目前有好多在大學裡專門研究佛教經典,並且向學生教授佛經的學者,他們很少能把全部的佛經作總體的研究,同時由於他們缺少修行的實際經驗,故也無從確切地了解佛經,充其量,他們是從文字的表面上得到一些印象而已。但是佛教的教義,從原則上說,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困難。它的根本思想,僅僅四個項目:苦、空、無常、無我。
(一) 苦
一個人,如果沒有苦難的感受,便不容易對自己作警惕,更不容易對他人給予同情。所以在美國有一所學校,在訓練學生道德生活的課程中,使每一個學生均有一周的時間,來體驗生理機能有殘障時的痛苦。也就是分別地將學生們,或者蒙上眼睛,或者綁起腿子,或者捆住雙手。結果,這些學生的同情心特別高,彼此間的互助精神也特別顯著。
當然,在人類的思想之中,也有不承認佛教所說的苦是真理的,我們無意要說服任何人,佛教只希望把佛所見到的真理,告訴願意知道佛教的根本教義是什麼的人們。在佛經裡面,對於苦的觀念的說明,有幾種不同的分類,今天我想介紹的是五分類,即是:
(1) 苦苦──包括四個型態的苦的現象,那是人人都知道的:生、老、病、死。以現在人的知識判斷,嬰兒初生之時,尚無知覺意識的作用,應該是不知道苦或不苦的,所以這個生字,是指出生這個事實而言,由於生而為人,便因他有了身體而注定了必將會病、會老、會死的前程。有的人未老即死,或者終其身不知病為何物,但他不能不死。所謂“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原因即在對於死亡所感到的一種無可奈何的痛苦所致。年輕的人,體魄特別強壯的人,比較不容易接受宗教信仰,原因即在於他們對於苦的感受不太強烈。
(2) 壞苦──有人反對佛教主張的“人生在世,有受皆苦”的說法,他們認為,人生雖有痛苦的遭遇,但也同樣有歡樂的場合,譬如“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提名時”,乃是人生的賞心樂事。對於這一點,佛教並未忽略,佛教卻想進一步地為你指出:天下沒有不謝的花朵,人間亦無不散的筵席。若從世間相的生起、完成、變異而復歸於消失的這個事實來考察,雖有偶然的美景良辰,它的結局則終歸於消失。所以有些人在沒有成功之前,吃盡千辛萬苦,到達成功之際,又會患得患失,尚未引退之前,便已憂慮到,退休之後的下一步應該如何走法的問題。總之,世相是經常變遷的,不可能讓你抓住一樣使你覺得絕對可靠的東西。
(3) 求不得苦──我們常常聽到人們,在受到挫折之時,會以“天下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這句話來寬慰他們自己。生在世間,不可能一無所求,最基本的,是求食物、求衣著、求異性。其次若有余力,則求名望、求財富、求權勢。一個人的能力越大,他的欲望也越高。有些人不為他們自己求任何東西,卻又不能不為他人的利益而求。事實上,有求必應的,在世間上是不多的,當在你求得之先,必已付出了相等的代價。
(4) 怨憎會苦──在人世間,往往是好景不常,而又冤家路窄的事很多,你所喜歡的事物,很難保全不變,你所厭惡的事物,又偏偏常常在你的生活中出現。
(5) 愛別離苦──不論是父母骨肉、夫妻眷屬、親密的朋友,生離和死別,乃是最能使人斷腸的苦事。有的人,你愛得他好苦,他卻並不愛你;有的人雖然相愛,卻有不得不分離的情況發生;有的人雖然終身相守,卻不能避免死亡的有先有後。
以上五種苦相,即是我們的人間相,因為我們的身心,是過去世的行為留下來的結果,佛教稱之為苦因與苦果。如不及時中止,因果的循環,便無了期。中止苦因的方法,便是修行,此到下一次再講。
(二)空
佛教被稱為空門,故在香港,有些賭錢的人,就怕早上在街頭遇到尼姑,他們迷信,空門中的光頭,會使他們輸得既空又光。其實,佛教的空,根本不是那個意思。如果不懂佛教所講“因緣”二字的道理,你就無法懂得佛教所講的“空”是什麼意思。所謂“因緣”,是指世間事物的形成和毀滅,均有它的因素,佛教稱這種因素為“因”,又將這種因素與因素之間所發生的關系,稱為“緣”。正由於一切的事物和現象,無一不是集合了許多的因素而完成的,如把各種因素分解開來,任何一種特定事物和現象,均不可能存在。佛教,要人去除煩惱的方法,首先使你明白世間的事物,無一不是暫時由各種不同的因素集合而成的幻象,這些幻象,使你幻覺它們的存在,其實,除了因素,並沒有事物,因素在變,事物也在不斷變化。如果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不致於對稱心的事物起貪心,對不滿的事物起怨恨了。可見,佛教所講的“空”字,並不是一切都沒有的意思,而是要你在努力促成其事之後,不要把它擺在心裡,那是去除煩惱的最好方法。因此,由“空”的意義的說明,也必須了解,它會告訴我們如下的兩種意義:
(1) 無常──一切事物的現象,既都是暫時的各種因素的聚和散的活動,只要因素的位置和形狀有變動,事物的聚和散的活動,也就跟著變動,佛教把這種聚散活動的相狀,分為“生、住、異、滅”的四種形態。這四種形態,從來不停留,所以是無常而不永恆的。
(2) 無我──人類的煩惱,多過於其他的動物,只因為人類的自我觀念,比其他的動物更強烈。自我的觀念,帶來自私的行為,凡是遇到和這自私的行為相抵觸的事物,便會引起煩惱。構成自我觀念的基本因素,便是我們的肉體,再漸漸地向外擴張,有了我的財產、我的家屬、我的名譽、我的事業,我的權勢、我的思想等等。人們為了維護這些“我”及“我的”觀念,努力奮斗,也為了這個我而招致煩惱。從“因果”的觀點上說,佛教是鼓勵我們積極向上的;從“因緣”的觀點上說,佛教是主張放棄我見的。世間一切事物,包括每一個人的身心在內,無一不是由因緣促成的幻象,根本找不到“我”的觀念可在何處生根。所以是“無我”。但是,此處僅從理論上,分析給你聽,使你明白,你的“自我”並不可靠,也不實在,當你有任何痛苦而無法立即解決的時候,不妨試著想想,至少可以使你減少一些因痛苦而引起的怨恨和憂郁。至於親自來體驗“無我”的身心境界和宇宙境界,那是要在開悟之後。要想開悟,必須親自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