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語•在厄第二十》
為善者天報之以福。
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太上感應篇》為不善者天報之以禍。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太上感應篇》
【人有實德 天有奇報】
乾隆辛巳年間,河南省發生黃河水患,陸地的水深有一丈(十尺)高,百姓的房子大部分都被水淹沒了。陳留縣有一位姓曹的人家,居住的屋子也被大水吞噬,經過了三天三夜,大家都斷定:這一家不可能有任何人畜生還了。
等到水退了以後,曹姓一家人所居住的房子,牆壁居然沒有倒塌,而且家人也都平平安安。鄉裡的生還者紛紛過來慰問。
鄉人好奇地問:「你們如何在水中存活下來的?」
曹姓人家說:「幾天來,只覺得周遭霧氣彌漫,不見天日,根本不知在水中啊!」
當地的縣官,看見如此不可思義的情形,就問:「你們曹家平時有沒有做其它的善行?」
曹氏說:「我們家每年收到的田租,除了繳交政府的課稅,再扣除家裡的開銷外,都盡力拿出來幫助街坊鄰裡一些貧困的人。曾高祖輩以來都這麼做,至今都未曾間斷,已經有五代,百多年了。」負責司法的憲官報請朝廷,頒賜匾額,表揚曹家這般異事。
印光祖師引這段故事,勸人深信「因果報應,如影隨形,絲毫不爽」的事實,並且說道:「水雖然無情,只要有鬼神保護庇佑,縱使家人全部被水淹沒,但曹氏一家卻沒看見有水,可見曹氏一家是有實實在在的德行,上天才會有如此奇特不可思議的回報啊!」也重言警告貪臧枉法者說:「剝削百姓脂膏,而想奢求子孫富貴者,大都滅門絕戶!」
(出自印祖文鈔三編復潘對凫居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