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講】
下面我們正式學習第十八願,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第十八願的大意」。在具體講解之前,先總略地說明第十八願的大意,讓大家有一個整體性的概念。
第二,「善導大師的解釋」。淨土宗開宗祖師、阿彌陀佛化身的善導大師,對於第十八願的解釋。因為第十八願是如此的重要,是佛的徹底慈悲和智慧的結晶,以我們凡夫來講,完全兩眼漆黑,必須依據祖師的解釋,才不會有失誤。這一部分是教理性的。
第三,用淺顯、通俗的語言,對第十八願(九句話、三十六個字)做逐字逐句的研討。這第三部分,用語雖然是我個人的,但指導思想還是善導大師的。
壹、第十八願大意
下面我們先從兩個方面來說明第十八願的大意。
一、救與被救的約定
第十八願,其實就是佛與眾生之間救與被救的一個約定。怎麼叫「約定」呢?「約」就是預約,「定」就是決定。這兩個字是從因到果貫穿在一起的。所謂預約,就是在因中,也就是事先。事先說好,應當如何兌現,到結果的時候就如何兌現,這叫「約定」。
「約」也是「約束」,既然有約,就被這個約所束縛,不能隨便更改,必須兌現。「約」不是單方面的,總是要有雙方,或者是多方(自己跟自己約什麼呢)。在第十八願當中,就有相約的雙方。哪雙方呢?一方就是祂──阿彌陀佛的前身,法藏菩薩。另一方就是我們──廣大的十方眾生。這兩方。
這兩方約定什麼事情呢?不是我們世間講的金錢利益啦、戀愛婚姻啦。法藏菩薩與我們相約說:「十方眾生,你造罪造業,不能出離,我發願為你修行成佛,以我成佛的功德來救你!但你必須念我成佛時的名號,願生我的淨土,這樣才能得救。」
這樣約好之後,法藏菩薩就去修行了,經過兆載永劫不可思議漫長時間的難行苦行,祂已經在十劫前成佛,叫阿彌陀佛。祂成了佛之後,就來兌現當初與我們的約定,說:「十方眾生,我已經成佛了,我來救你;請稱念我名吧,你只要念我名號,就可以得救了。」
所以,我們現在念佛得救、念佛往生,並不是新鮮事,也不是難事,不過是阿彌陀佛來兌現祂的預約,把祂早就許給我們的給我們,我們接受罷了。
不平等條約
第十八願可以講是一個「完全不平等條約」。怎麼不平等呢?法藏菩薩祂一個人,辛苦都是祂的,難行苦行,所有的責任都歸法藏菩薩一人承擔,而把往生成佛的好處讓給我們十方眾生免費享受。所以,這個可以講是從古到今、貫徹法界都找不到的最不平等的條約。這個只有菩薩的大菩提心才能這樣做。
我們十方眾生稱念阿彌陀佛修好的名號,稱念就往生,我們完全是權利這一方。我們念佛也談不上是自己的修行,我們不過是享受阿彌陀佛果地功德的六字名號,祂修好六字名號給我們稱念。就好像媽媽做好了米飯給孩子吃,孩子就享受啦。
慈悲的約束
不過,講到約束的時候,念佛也是一個約束,這個是慈悲的約束:阿彌陀佛約束我們,要「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第十八願中這三句是歸我們眾生做的,這是對我們的要求和約束。如果我們不信、我們不願往生、我們不念佛,那利益就得不到。所以,這是對我們的約束。
那剩下的,就是阿彌陀佛的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