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經因緣
所有佛教道場舉行齋天法會時必誦金光明經,但很多人對空的意義不了解,甚至曲解,實有講解的必要。因此,寫了此品講義,希望有助於一般人理解佛法與修學。
二、本經緣起
本經的緣起很特別,一開始就贊歎忏悔法所生的功德為無有上,能滅眾苦,能生諸樂。而忏悔法,卻是一位在家的信相菩薩,因思惟:何因何緣,釋迦如來,壽命短促,方八十年,而感得四方四佛現身為說:釋尊所證壽命,除佛之外,九法界眾生,皆不能知其限量;即使有人,能知海水幾滴,可知須彌山重量,可知一切大地微塵之數,可知十方虛空邊際,亦不能數量籌計釋迦壽命。今壽命八十,只是應身,隨眾生根機,方便示現而巳。
信相菩薩,即於是夜,夢見金鼓,為說忏悔法;次日即往見佛頂禮,說夢中所見所聞。釋尊因此,告堅牢地神及善天女:過去有王,名金龍尊,常以種種贊美言詞,贊歎三世十方諸佛,同時發願:夜夢晝說,為他取淨土,同求記別,下化眾生,上求佛道等五願。
原來過去金龍尊王,即是今之信相菩薩。因為一切功德中,贊佛功德最大,故今生不但報得四方四佛現身說法,而且如其所願,夢見金鼓,光明普照,得見十方無量諸佛及聞金鼓,為說忏悔法。故有本經之壽量品、忏悔品及贊歎品。而忏悔法門與贊佛功德,正是取證佛果菩提涅槃的主要修因,若能依照本經的忏悔品,贊歎品,及空品所說,如實修行,一定可以證得佛果菩提涅槃。
因為忏悔,可以滅罪生福,令人三業清淨。贊佛,必然供佛、學佛;供佛是修福,學佛是修慧,如是以清淨三業,福慧雙修,當然可以成就佛果菩提。但忏悔業障,修福修慧,必須有般若空智作導行,離情去執,三輪體空,稱性而修,全修契性,始可斷惑證真;否則,善行難圓,惡終難盡,怎可以圓成佛道?故佛於贊歎品後,特別說此空品,令修行人,掃蕩情執,以般若空慧,導修諸行,堅固修習菩提之道,求於如來,真實法身。故本經旨在說明,佛果菩提涅槃的修證因果,本經功用,是止惡修善,滅罪生福
。
三、本經譯傳
本經譯傳中國,共有五種譯本,今藏經中,見有三種:
一名金光明經、是昙無忏法師譯,共四卷十八品。
二名合部金光明經、是中國隋朝寶貴法師,合昙無忏、阇那崛多、及陳真谛法師三家譯本而成,共八卷二十四品。
三名金光明最勝王經、是中國唐朝,義淨法師譯,共十卷三十一品。
今次限於篇幅,僅於昙無忏三藏法師之譯本十八品中,抽講第五空品。昙無忏法師,是中印度人,未出家前是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學者,尤其是精通神咒秘術,出家後精研涅槃經。來中國譯有大涅槃經、悲華經、菩薩地持經,菩薩戒本,優婆塞戒經等十一種,本經是其中之一。
四、解釋經題
金光明經,此四個字中,前三字是經的別題,後一字是經的通題。本經的別題,是以譬喻立名,用金光明來譬喻佛所證的三身,及涅槃三德。
三身是:法身,報身,應身。金的本質,天然高貴,不假造作;譬喻佛的法身,法爾天然,尊貴無比。光能普照大地,破除黑暗;譬喻佛的應身,從體起用,普應群機,能破眾生煩惱黑暗。明則清淨無染,譬喻佛的報身,惑盡智圓,清淨無垢。
三德是: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金的顏色,永遠不變(常),金雖出於礦,而不雜砂石,潔淨無染(淨),金令擁有的人富貴快樂(樂),金可以隨意制造種種飾物,隨時轉變形像,享受自在(我),譬喻佛所證的涅槃常樂我淨四德,亦即是法身德;光能照物破暗,喻佛智光,能照諸法實相理,能破除眾生煩惱的黑暗,是般若德;明能克暗,故明生暗滅,喻佛斷惑證真,智圓惑盡,是解脫德。
故金光明三字,是譬喻佛果三身與涅槃三德,但果必由因,我們欲想證得佛果三身與涅槃三德,既要依照本經所說,贊佛功德,忏悔業障,廣修眾善,更要依照空品所說,運用般若智慧,觀我法二空之理,離情去執,實行無相贊佛,無相忏悔,無相修善。
經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因為凡佛所說諸法,皆可以垂范九界,作為一切眾生修行成佛的軌則;故經是諸佛的常軌,萬聖共臻,永不改變。世間法律可以隨時更改,人的行為亦可隨時改變,但佛經所诠的真理,卻是:“亘古今而不變,歷萬劫而恆新”,因名為經。
五、講解經文
本經共四卷,分十八品。第一品是序分,由第二品至十七品是正宗分,第十八品是流通分。現只講解其中第五空品。
空對有言,凡夫執有迷空,不知世間一切事物,幻妄不真,以為是實有,心生貪戀,分別取捨,造作種種業因,故有煩惱,漏落三界二十五有,輪回六道生死。二乘聖人,修學佛法,斷煩惱,了生死,證涅槃,滅有歸空,只是對有言空,並非本經空品所說之空。空品言空,不止是空凡夫之有,亦空二乘所證之偏空;因為二乘聖人,雖證我空,但法執尚存,未能入俗利生,進趣佛道。此空品既要空凡夫之我執,亦空二乘之法執,我法二執俱遣,就可以無住生心,生心無住,離一切相,修一切善,自然可以契證佛道的第一義空,圓成佛果無上菩提,因名空品。
本品文字不多,四字一句,四句一偈,總共四十五首偈,可分三大段。自無量余經開始,至知眾生意,共四偈半文,是佛解釋略說空義對機,能令眾生得益。其次是由是身虛偽起,直至心行所造,共二十八首偈,是佛正說我空與法空之理,教我們修習我空觀與法空觀。最後由我斷一切,至種種異物止,共十二首半偈文,是釋尊引自己證明,修習二空觀,可以成就自利利他功德,甚至終得佛果無上菩提。
(一)略說對機
無量余經,己廣說空,是故此中,略而解說。
空的哲理,不但是宇宙的本體,亦是佛教對於宇宙人生基本的認識,通於一切大小乘經典;特別是六百卷大般若經,對於空理,更為詳盡解說,故此品開始即說:“無量余經,己廣說空。”顯示自阿含時至般若時,於其中無論大小乘經,皆涉及空的義理,只是解說空的程度,有淺深不同而已。於義淨法師的譯本說:“我已於余甚深經,廣說真空微妙法。”空的道理,既已於其他經典廣說,然則,本經空品,唯有略說,故言:是故此中,略而解說。
略對廣言,廣說:是楞伽經說七空,涅槃經說十一空,般若經說十六空,十八空,廣明有無內外,一切諸法,悉皆空寂。略說:即本經簡略扼要的只說我空與法空。下文言:何處有人,及與眾生,是說我空;五陰捨宅,觀悉空寂,是說法空。是以本經所說空義,唯略說我法二空。
眾生根鈍,鮮於智慧,不能廣知,無量空義;故此尊經,略而說之。
此是釋尊解說:於此經略說空義的理由。因為佛每會說法,都是觀機設教,今在光明會上的眾生,根機比較愚鈍,智慧短小,無法接受廣說無量空義,故唯有略說。以免鈍根眾生,因無法吸收無量空義,而失去修學的興趣與利益,可見佛陀慈悲,處處都是為眾生設想。
無量空義,是指諸佛及大菩薩,所證的中道第一義空,是對二乘所證真空,有限量的空義而說。又本經所說:法性實相,即是無量空義,若廣說之,鈍根小智人,是無法受持,唯有略說,反而令彼等得益。
異妙方便,種種因緣,為鈍根故,起大悲心;我今演說,此妙經典,如我所解,知眾生意。
佛略說空義,必須有異妙的方便。方是方法,便是權巧,佛今日所以特別運用一種權巧的異妙方便,以種種因緣,略說空義,純是為了契合鈍根眾生之機,而起大悲心;因為我法二空之理,雖然簡略,但若不舉種種事例,說種種因緣,以顯示其義,鈍根眾生,仍然是無法理解的。
為甚麼要令眾生明白我法二空之理呢?因為眾生著有,不知我空,故起惑作業,招致苦果,為苦所逼;二乘只知我空,不知法空,沉空滯寂,不肯回小向大,趣向佛道。佛因此而起大慈大悲之心,用種種因緣言詞,曲就機情,不但說我空,亦說法空,令凡夫與小乘人,去執除惑,終能趣向佛道。
“我今演說,此妙經典”,我是釋尊自稱。我今演說,此妙經典,如我所證之理,如我所解之義,能知眾生的心意,是喜歡簡略,因此,略說對眾生有利,故不得不捨廣取略。
(二)正說空義
(1)明我空
是身虛偽,猶如空聚。
是明無我。凡是有生命的眾生,皆各有身,同時堅執此身為自我。其實父母所生的色身,只是由四大五蘊所組合的假形象,根本是虛偽無主的,而且是無常的、苦的、空的、不淨的、無我的,所以說:是身虛偽,猶如空聚。印度所謂聚落,譯為村莊,即是多戶人家,聚居之處。今言空聚,是說此村莊住戶,搬徙一空,再無人居住,而變成盜賊出沒的地方。
1.約六根明我空
六入村落,結賊所止;一切自在,各不相知。
此約六入明我空。六入指眼等六根,以能涉入外之六塵,故名六入。前五根是生理,屬色法,意根是心理,屬於心法。生理與心理互相結合而成的生命體,本無一個實我可得,故言空聚。六根能生六識,六識依六根而住,故名六入村落。六根涉入六塵,而生六識,由於六識的分別取捨,引生貪嗔癡慢疑等煩惱,能劫奪人的功德法財,猶如結賊於六入村落活動一樣,故說:結賊所止。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知味,身能覺觸,意能知法,各住其境,各司其識,不能互用,故說:一切自在,各不相知。由於六根各住其境,各自為政,不能互用,根本沒有我的主宰,故知無我。
2.約十二處明我空
眼根受色,耳分別聲,鼻嗅諸香,舌嘗於味,
所有身根,貪受諸觸,意根分別,一切諸法;
六情諸根,各各自緣,諸塵境界,不行他緣。
此三頌是約十二處明我空,即是六根緣於六塵。前五根是色法,後的意根是心法。色法有二:一是浮塵根,是有形相的感覺器官;二是淨色根,是無形相的感覺神經系統。心法屬於精神界,為人類知識之泉源,如是色心二法,互相交涉,組成人的生命體。
眼根只受色塵,耳根但緣於聲塵,鼻嗅於香塵,舌嘗於味塵,所有身根,但貪受諸觸塵;意根只分別一切法塵,眼等五根取外境,意根取內境。如是六情諸根,緣於色香味觸等六塵,各自為政,只限於自己所對之境,不能互用,故言:各各自緣。
眼根不入聲塵,耳根亦不入色塵,其他鼻舌身意亦然,故說:不行他緣。但此只限於凡夫境界,若是諸佛菩薩,捨識用根,便可以六根互用,彼此互不為礙。今約凡夫的十二處,根局於塵,彼此不能互用,根本就沒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故知我空。
3.約十八界明我空
心如幻化,馳騁六情,而常妄想,分別諸法;
猶如世人,馳走空聚,六賊所害,愚不知避。
以下約十八界明我空。十八界即是六根、六塵、六識,眾生因六根緣於六塵,而起六識,故六種識心,只是依六根而起分別之妄想,緣塵則生,離塵則滅,生滅無常,本無自體,故言幻化。識心依內之六根,終日奔馳於外之六塵,而起妄想分別,順境生貪,逆境生嗔,對於非順逆境而生癡,由於貪嗔癡心,取捨不已,猶如世間癡人,為逃避國法,而走至空無人住之處,殊不知此空無人住之處,卻是盜賊聚居之地,因此終被賊害。
世人,譬喻識心;空聚,譬喻六根;六賊,譬喻因六塵而起之煩惱。四大五蘊所組合的六根色身,原是空無自性的,但在眾生分上,常因色身的需要與享受,而引生貪嗔癡種種煩惱賊。時常馳走於六根空聚之識心,依根緣塵,常起妄想,分別諸法,而生貪嗔癡等煩惱,致使所有功德法財,被煩惱賊洗劫一空,故說:六賊所害。眾生被煩惱賊所害之原因,就是愚癡,不知六根空聚,原無實我,反而由識心妄想分別,執此空聚為自我,起惑作業,隨業流轉生死,故說被煩惱賊所害。
心常依止,六根境界,各各自知,所伺之處,隨行色聲,香味觸法。
妄想識心,內依根,故言六根,外緣塵,故言境界,合根塵識三成十八界。眾生由內之六根,攀緣於外之六塵,妄想分別,故產生眼等六種識心的作用。而六種識心,各各自知,自己所伺之處,例如:眼識知道自己,是在所伺眼根之處,而隨行於色塵境界;耳識知道自己,是在所伺耳根之處,而隨行於聲塵境界;其余鼻舌身意等識亦然。是以眼識只能分別於色塵,耳識只能分別於聲塵,乃至意識只能分別於法塵,故六種識心,是隨六根而行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界。
心處六情,如鳥投網,其心在在,常處諸根,隨逐諸塵,無有暫捨。
識心常處於六情諸根中,時出時入,時生時滅,喻鳥投入羅網。鳥如心識,網如六根;鳥投網中,雖然不能破網而出,但於網中仍然飛上飛下,無時或停。眾生心識於六根,時而依眼根緣色,時而依耳根緣聲,時而依鼻根緣香,時而依舌根緣味,時而依身根緣觸,或時而依意根緣法,在在處處,常隨於六根,攀緣追逐於六塵,無有暫停,不能超越六根,依根作業,被業所牽,困居三界,時而上天堂,時而下地獄,既無自由,亦不能自主,故知十八界,亦無我可得。
4.約四大無主明我空
身空虛偽,不可長養;無有诤訟,亦無正主。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無有堅實,妄想故起。
業力機關,假作空聚。
此約四大色身,空無自主故無我。身空虛偽,是說四大六根,互相組成的身體,緣生無性,當體即空,虛偽不實。可惜眾生不知,每為保養色身,而殺生食肉;或為供給自己身體衣食住行的需要,不擇手段,損人利己,作諸惡業,互欠命債、錢債,被業債所牽,六道輪回,升沉不已。
學佛的人,不但要忏悔業障,贊佛供佛,修福修慧,還要知道四大苦空,五蘊無我。雖然說:借假修真,當保護身體,但應該寡欲知足,安貧樂道,切莫為此虛偽不實的身體,而貪、而嗔、而癡,而作殺盜YIN妄等罪孽,因此本經空品,特別說明:我空、法亦空。昔日無知,已作惡業,今應忏悔,忏悔之後,不可再造,因為是身空虛偽,不可長養故。
诤訟有二義:一是內在诤訟,眾生四大五蘊組成的身體,四大不調,五蘊不和,謂之诤訟,即是生理與心理不平衡。二是外來的诤訟:世人每為自己而貪,貪不得必爭,爭不得必然興訟。無論是內在的诤訟,或外在的興訟,必須要有實體,彼此相對,始可發生诤訟之事;現在既然是四大五蘊所組成的身體,根本沒有一個實體的我存在,內既無我,外亦無人,爭甚麼呢?故說:無有诤訟。
佛說:眾生執著為自我的生命體,必需要有一個能夠主宰生命的主宰者,方名為正主。但事實上,此身虛偽,本無實體,不管是在六根的色身,或是在分別的識心中,都找不出一個正主。佛遺教經說:“此五根者,心為其主。”只是約眾生最初投胎時,心識在諸根之前入胎而言。因識心一念憎愛而入胎,然後有五根;但此識心卻不能主宰五根的色身。當色身四大不調而生病時,心識亦隨之感覺苦惱;當四大分散時,心識又要隨著色身所作的善惡業去投胎,故心識與色身,只是互為賓主而已。例如:人每因身病,而引起心病;反之,因心病,亦能引起身病。精神與物質,互相牽制,誰都作不了主,故言:心無正主。
《阿毗昙達摩論》說:人體中的地大,是具有色香味觸四種原素,但卻受水大控制,在生命中不能作主。然則,水大是否就能作主呢?不!水大雖由色味觸三種元素構成,但卻受制於火;水的溫度高,可使水蒸發,水的溫度低,可使水變成冰。或液體變成固體,或變成氣體,皆由火的關系,故水在人體中亦作不了主。火既能控制水,是否可作主呢?不!火由色觸二原素構成,但卻被風大控制。例如:發生火災,火燒的范圍大小,要視當時的風勢如何而定,若風勢猛烈,消防人員亦無法控制火勢。可知火被風控制不能作主。雖然,此由觸塵而成的風,不受其他控制,但卻聽命於心。風大在人的生命中,職司呼吸,呼吸粗細大小,皆由心來調攝,故風亦作不了主。然則心該是主人了?不!心雖然不是物質色香味觸等原素而成,但能造四大及所造的五根,在身體中發生爭執,彼此不和時,心亦不能控制,反而受其影響,感覺不安或痛苦。故五根四大,反而控制心的活動,令心時悲時喜,或憂愁苦惱。既然在四大六根的身體中,求我的正主不可得,故佛說:無有诤訟,亦無正主。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是說眾生的生命體,只是從因緣和合而有。因為眾生由於過去無明煩惱,對境染愛集業為因,由現在父母的助緣,於是和合四大五蘊,而有此生命體。
此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的生命,是仗因托緣而生,緣散則滅,生滅無常,原無實體,故說:無有堅實。此不堅實的生命,是由無明妄想,造作種種有漏業,而招致的果報體,謂之妄想故起。
由於無明妄想引生的識心,是創造業力的機關,業力機關發動,故有眾生的生命活動,眾生的生命是隨著善惡業力而轉。如古之木偶戲,雖演出種種動作與表情,但全憑一機關的控制,一旦機關壞了,表演也就停止;眾生的生命亦然,業力機關停止了,生命也就結束,可知此生命是虛偽假有的空聚,並不真實故知我空。
5.約三有輪回明我空
地水火風,合集成立;隨時增減,共相殘害。猶如四蛇,同處一箧;四大蚖蛇,其性各異,
二上二下,諸方亦二。如是蛇大,悉滅無余,地水二蛇,其性沉下,風火二蛇,性輕上升。
心識二性,躁動不停,隨業受報,人天諸趣,隨所作業,而墮諸有。
眾生由地水火風四大集合而成立的生命,自出母胎,即隨著歲月增長;而壽命也隨著歲月的消逝而減少。例如人由嬰兒而童年,而少年,壯年,老年,歲月是增加了,但壽命也減少了,謂之:隨時增減。
人生少壯之年,四大勢均力敵,故健康正常;進入中年後,四大發生變化,彼此互相增減,不調和時,發生種種疾病,令人痛苦;及至衰老之年,四大互相凌奪,故說:共相殘害。
此由地水火風四大,集合而成的色身,猶如四蛇,同處一箧。到人衰老之年,四大互相凌奪,則猶如四蛇,互相吞噬,直至四蛇力竭氣絕,人體四大,亦宣布分散,生命立即消逝。
由於四大蚖蛇的性質,彼此互異,風火二大,性輕故上升;地水二大,性重故下沉。四大不但上下差異,而且在空間言:地西、水北、火南、風東。在時間言:風春、火夏、地秋、水冬。東南屬陽,故風火二性上升,西北屬陰,故地水下沉,謂之二上二下,諸方亦二。
如是猶如四條毒蛇,同處一箧的四大色身,地水之性下沉,風火之性上升,無論如何保養,最後終歸於滅亡,四大分散,一無所有,故說:如是蛇大,悉滅無余。因此佛說:四大皆空,但非待四大分散,人死之後才空,即在四大最初組合時,亦應該知道,終歸於空。然則,人生於世,何必爭是、爭非又爭強,為了四大組合終歸於空的生命,強奪巧取,占為己有?當知唯一屬於自己而命終又能帶走的,不是生前擁有的權力與財富,而是一生所作的善惡業,所謂: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能不警惕?是以佛勸世人,當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勿為了短暫的假我,造作惡業,輪回生死。
心識,是人的精神主體。在集起方面說:是指第八阿賴耶識;在思量方面說:是指第七末那識;在分別方面說:是第六意識,名殊體同。今言心識,是總指人的八種識心,屬於精神活動。由於人心有善有惡,故說:心識二性。人的心識不是善,便是惡,或忽善忽惡,終日妄想紛紛,所謂:心猿意馬,故說:躁動不停。由於心識躁動不停,不斷造作或善或惡之業,故臨命終時,被善惡業力所牽引,或上天堂,或入地獄,或做再人、或做畜生。故說:隨業受報,人天諸趣。
業牽有二種不同:一是熟牽,例如:今生作善,應上天堂;但因宿世惡業成熟,故被成熟的惡業,牽到地獄去;等待惡業報盡,再來享受今生善業的福報。反之,今生作惡多端的人,本應接受惡報,但因宿生善業成熟,故被成熟的善業,牽往天堂,待善業報盡,再受今生所作惡業的苦果。故佛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聚會時,果報還自受。古人亦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由此可知,因果報應,是通於三世。
二是強牽:例如惡人,死當墮落三惡道,但命終之前,得遇善知識,而能悔過修善,供養三寶,或樂善好施,或專心念佛;由於善念之心,強而有力,亦可以壓伏惡業,被牽上天堂,或得生佛國。反之,一生念佛修行的人,臨命終時,若一念嗔心起,亦會將一生所修善業壓伏,而被此強而有力之嗔恨心,牽引墮落,所以人臨命終時,能夠提起正念,最為重要。眾生無論是隨善業受報而上升,或隨惡業受報而下墮,皆不能超越三界,而墮於諸有。諸有,略則指三界欲有、色有,無色有;廣則指三界二十五有。即是“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禅四空處,無想及那含。”眾生由業所牽,墮落三界二十五有,生死轉回,備受眾苦,不能自主,故知無我。
6.約人體不淨明我空
水火風種,散滅壞時,大小不淨,盈流於外;體生諸蟲,無可愛樂,捐棄冢間,如朽敗木。
以下約不淨故知無我。水火風種,散滅壞時,是說人由四大種而成的色身,最後業謝命終,四大分離時,氣盡風去言散,暖盡火去言滅,水盡身爛言壞。人之生前,無不愛美;每天都花很多時間,來侍候這個臭皮囊,但人死後,立即丑態畢露。當人體變壞時,何只大小不淨,盈流於外,同時產生諸蟲,吃腐爛之肉,既無可愛樂,甚至令人恐怖,不敢停留家中,被送棄墳墓冢間,如朽敗之木。故此二頌,是說不淨觀中的死相。
此是佛教人修不淨觀。若以身為大,則四肢為小;若以足為大,則手為小;若以手為大,則手指為小。如是於人體中,由大至小,觀其不淨,以對治貪色之心。
佛教多貪眾生,修不淨觀;多嗔眾生,修慈悲觀;多癡眾生,修因緣觀;我執重眾生,修界外分別觀:業障重眾生,修念佛法門,謂之五停心。
今此二頌,是五停心中的第一種不淨觀。不淨有五種:一是種子不淨:是指過去所作業因,及現在父精母血之緣,是親因的種子。二位處不淨:指在母胎中,所處之位置。三自相不淨:是指人體九孔常流。四自體不淨:人的身體,是由三十六種不淨之物質,組合而成。五終竟不淨:人壽終命盡,屍體膨脹,腐爛蟲啖,種種不淨,如是觀察人體中,無一淨相。
今經言:隨所作業,是種子不淨;散滅壞時,體生諸蟲,是終竟不淨;大小不淨,盈流於外,是自相不淨。學佛的人,能修五停心,對治貪等煩惱,然後可以入道;今此空品,分析人體不淨,目的是要令人了解四大皆空,原無實我。
7.總結空義
善女當知,諸法如是,何處有人,及以眾生,本性空寂,無明故有。
此是總結空義,勸修我空觀。初句是勸修,諸法如是,是指前面所說:六根、十二處、十八界,四大諸法,悉皆無我。善女是指菩提樹神,佛說:善女當知,是寄一以訓眾,當時佛說金光明經,特別是說此空品時,女菩提樹神是當機眾,故佛教她,應當觀察一切諸法,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何處有實在的人我及眾生呢?
人與眾生,都是我的別名。眾生以四大假合的色身為我,與我相對的是他人,眾緣和合而生是眾生,眾生壽命或短或長是壽者,今言:何處有人,及與眾生?正是顯示我空、人亦空、眾生空、壽者亦空,即是金剛經所說: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本性,指諸法的實性,諸法實性,原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等事相,亦無空相;在眾生五蘊果報身體上,求人我相不可得,再在招引果報體的因行上,求人我相亦不可得。因為人的生命,是由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故無明是生死之因,眾生因“無明故有”生死。雖然,但此由無明而有之生死,皆是假藉因緣和合而有;至於無明本性,原是空寂,故由無明而有諸法,亦是假有、非真有。故說:本性空寂,無明故有。
(2)明法空
1.四大色法空
如是諸大,一一不實,本自不生,性無和合,以是因緣,我說諸大,從本不實,和合而有。
以上由是身虛偽,至無明故有,共二十首偈文,是佛以種種異妙方便,說明我空之理。今從如是諸大,至心行所造,共七首偈文,是佛用種種方便,顯示法空之理。如是諸大,一一不實,是就四大言:四大屬色法,世間上凡有體質的色法,可分為二類:一是能造色,指能創造一切色法的基本原素,即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二是所造色,由四大配合種種因緣絛件,所產生種種不同的色法,即眼等五根及五根所對的色聲香味觸等五塵境界。今經文但約能造色的四大,顯示諸法空理。能造色既然空無所有,則所造之色法,當然亦空無可得。
欲想明白四大皆空之理,首先要知道四大本身,並非有獨立的體性,而是每一大中,必然含有其他三大的成份。例如:地大中就具有水火風三大,乃至風大中,亦具有地水火三大。雖然,四大各有不同的特性,如水是濕性,火是暖性,地是堅性,風是動性,而且隨時增減,互相殘害,但四大從來互不相離,因此,如是諸大,根本就沒有個別自體存在,所以說:一一不實。
例如地大,如果真有堅性獨立的自體,就不應該有地震動搖;亦不該含有暖性,或被大水沖崩。事實上,地是含有風故震動,含有火而溫暖,含有水故濕潤,證明地大,不離水火風,不能獨守其堅性,故地大不是真實的存在。
又水是濕性的液體,但因含有地大之堅性,故能結成冰;含有風的動性,故有波浪洶湧;含有火的暖性,故有溫度升降,是以證明水性亦沒有獨立的實體。火是暖性,但火炎騰空,即含有風大的動性;風是動性,但遇牆即止,是風大含有地大之性。四大既然不能堅守自性,顯示四大不真實,不真實即是空。
本自不生,性無和合,是說明四大之相,雖非真實,但四大之性,則本自不生,亦復不滅;雖然在種種因緣條件和合時,而有四大之相出現,但緣生無性,生即不生,謂之本自不生,性無和合。由於以上的種種因緣,故佛說:諸大從來不實,根本虛偽,不過在因緣和合時,眾生妄見有水、有火、有地、有風等四大之相出現而已,其實,四大並無生的實性,故佛說:諸大從本不實。眾生所以覺得有山有水,有火有風,只是因緣和合時而假有。例如:地大和合水火風,而有高山,水含有地火風而成巨海,故四大是在因緣和合時,而安立種種假名,其實,本來就是虛偽不實,無有自性,其性本空。
2.色心二法空
無明體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緣,和合而有;無所有故,假名無明,
是故我說:名曰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愁惱。
不但色法空,色心二法亦空,亦即是從十二因緣的流轉門,說明色心二法皆空。無明是眾生心中煩惱,亦是生死根本;若能斷除無明,即可解脫生死。但無明體性,本自不有,只因眾生一念妄動,由於妄想因緣,和合而有。此由妄想因緣,和合而有的無明,本是沒有真實的自性,若推究其性,即是諸法實性,故永嘉禅師說:“無明實性即法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性即是諸法空性,既然無明實性即是諸法空性,所以說:“本自不有”。但因眾生一念妄動,轉本有智光,為能見分的能見相,轉本覺真空,為頑空的境界相,故由是妄想因緣,而有無明業相,及能見所見的見相二分,而於本無所有中,假名無明;此即是起信論所說:“一念不覺生三細。”是故佛亦隨順世間說:“名曰無明。”作為十二因緣的第一支;其實,無明是無實體可得的。
行,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二支,指眾生心識的活動;眾生因迷失真心,一念妄動,由三細而六粗,妄想執著,取捨作業,成為招致果報的原因。作善業名為善行,作惡業名為惡行;善行則招致人天三善道之果報,惡行必感三惡道的苦果,謂之無明緣行。
識,指第八阿賴耶識。此識被業力所牽,挾持過去所作,或善或惡的業種子,投入母胎,所謂:去後來先作主翁,成為眾生生命的主體,故說:行緣識。無明,是過去的煩惱,屬於惑;行是過去的業因,屬於業;因過去惑業牽引識心去投胎,而有現在的生命體。生命體的苦樂,完全是由牽引識心投胎之業因,是善或惡而決定。眾生被業力牽引識心去投胎時,如迷似醉,失去阿賴耶識的本覺明淨,而妄生憎愛之心,即此一念分別之心名為識。
名色,是眾生的心識,被業所牽,投入母胎時,攬父母的精血而成的胎相。名是指眾生的心識,是五蘊中受想行識等心理;色指物質部份的胎兒。因為胎兒只有心之名,未有心理活動,所以不稱為心,只稱為名;胎兒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但稱為色,合稱名色,是第三支:識緣名色。
六入:是眼等六根。名色在母胎中,長成眼等六根,出胎後對外的六塵境界,有互相涉入的作用,名六入。因有名色而有六入,謂之名色緣六入。
觸:觸是接觸,嬰兒漸長,六根與外界六塵接觸,而產生冷暖澀滑的知覺,是六入緣觸。
受:受是領受。嬰兒長大成人,五官與外界事物接觸,感覺環境的美惡好丑,產生不同的反應情緒;情緒愉快是樂受,情緒不愉快,是苦受,無所謂愉快與不愉快,是不苦不樂受,亦即是捨受,是謂觸緣受。
愛:愛是貪愛。人的嗜好與欲望,隨著年齡而增長。特別是少壯之年,對財色名食睡等五欲塵境,心生貪戀執著,就是愛;愛,包括喜怒哀樂等各種不同的情緒。例如:面對所愛,即心生歡喜;奪我所愛,即心生嗔怒;喪失我所愛,則內心悲哀;盡情享受所愛,則感覺快樂;順我所愛,心必愛欲;違我所愛,心必厭惡。眾生時刻都在喜怒哀樂愛惡欲的圈子裡打滾,消耗了寶貴的生命而不自覺,故古人說:“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這就是愛的煩惱。愛是因受而來,謂之受緣愛。
取:是一種占有欲。人之愛欲既盛,則對名利財富,貪求不已,諸般百計,欲據為己有;甚至不奪不餍,謂之愛緣取。
有:有是有因有果。由前際愛的追求,取的占有,不覺造了很多或善或惡的業因。由於業力所牽,因果不亡,故有生死輪回的果報,而招致後際的生及老死。由取之因,而有生死之果,是取緣有。
生:是生命,即是接受果報體的開始。眾生現在所造作的善惡業力,必招致未來受生的果報體。但受果報時再造業,業再感果。所以“生”字,通因通果。若對前的愛取有言,則生是屬於未來受生之果;若對後的老死言,生是屬於未來感果之因。
老死:諸根衰頹是老,身壞命終是死。有生必有死,這是現象界必然的定律。眾生的生命亦然,人生匆匆數十寒暑,一期報盡,終歸於死。既有老死,憂愁苦惱,必然隨之俱來,故言:老死愁惱。
(3)勸修空觀
眾苦行業,不可思議;生死無際,輪回不息。本無有生,亦無和合,不善思惟,心行所造。
初二句是說明宇宙人生的真相。眾苦,是指眾生果報體的生命中,所發生的三苦、八苦、無量諸苦。行業是因,眾苦是果;由於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眾生由於過去無明與行二支因,引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支果。再由現在愛、取、有三支因,招致未來生、老死二支果。過去無明與現在之愛取是惑,過去之行與現在之有是業,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果。如是惑業苦三,前因今果,今因後果,果再造因,因再感果,前後相繼,因果不昧,遂演變成無窮無盡的生死洪流,輪回六道,故說:生死無際,輪回不息。
我們欲想截斷生死流,免輪回苦,當修空觀。本無有生,是我空觀;亦無和合,是法觀空;不善思惟,心行所造,是假觀。現象界雖然有眾生流轉生死,但究其本性,根本就沒有生,何來有和合?人之受生,要由自己業因,與父母之緣和合,始有新的生命誕生。今究其本性,尚且不生,何來因緣和合之有?但現象界何以又有眾生生死輪回不息呢?佛說:皆因眾生不善思惟,不知諸法性空,不覺一念妄動心生,遂產生無明業相,迷於事理,妄想執著,識心分別,取捨作業,故生死無際,輪回不息。
若能善自思惟,內觀法性空寂,本來不生,即可證無生理;外觀諸法性空,不生執著取捨作業,業因既無,苦果不生,即可截斷生死洪流,超出輪回,解脫生死。
生死無際,輪回不息,是苦谛;不善思惟,心行所造,是集谛;修我法二空觀,是道谛;先悟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進而觀諸法空性,本自不生,亦無和合,而證無生理,是滅谛。故前面所說:不但是說明四大皆空,五蘊無我,同時說明世間的苦因苦果之苦集二谛,是起源於十二因緣的流轉門,同時介紹出世間樂因樂果,是道滅二谛。若能修我法二空觀,無明不起,則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乃至老死皆滅,就可以扭轉十二因緣的流轉門,成為還滅門。
由修我法二空觀,不著相修行,無論是忏悔、是禮佛、是贊佛、是財施或法施,皆能離相,如金剛經所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學佛人果能做到,無住生心,生心無住,如是不修而修,修而無修,最後業盡福圓,即可斷無明,了生死,成佛道,這就是佛說此空品之目的。
我們既已知人的生命是四大苦空,不淨,無我,而且是無常迅速,就應該急求出離生死,免再入輪回受苦。因此古德教導後學,要常將生死掛心頭。又說: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待何時度此身?是以古人大都是為了解脫生死而出家,亦有很多出家人,修行到達生死自由的境界。相信大家都知道,有一個不怕死的和尚名金碧峰禅師。他的母親,樂善好施,一晚,夢見一持缽僧人,將一幅觀音像交給她說:“虔誠供養,當生智慧之男。”後來果然生一男孩,取名碧峰,生時白光照室,六歲就出家,而且聰敏善辯,後參如海禅師而開悟。元順皇帝,召他入京求雨,登壇祈禱,驟雨即至,帝封為國師,命主持海印寺,後辭職,隱居深山潛修。
明太祖朱元璋,統兵打天下,不知建都何處?親上山訪尋碧峰禅師,師端坐不理,元璋生氣,怒斥一聲,師亦叱他一聲,朱問:可曾見過殺人將軍?師答:可曾見過不怕死和尚?朱轉怒為喜,為之作禮,師即暗示,應建都於南京。
師壽盡時,閻王派小鬼來捉,小鬼找不到他,往問土地公公,土地公說:他已入定。問:如何可令他出定?答:他最喜愛吃飯時用的金缽,敲之必然出定。小鬼真的敲打金缽,他果然出定。當他出定時,小鬼立即套上鎖煉,要捉他去見閻王。他知道上當,訛稱便急,要求小鬼放他入內小便。他入內寫了一首詩說:有人要拿金碧峰,猶如鎖煉鎖虛空;虛空若能鎖得住,再來拿我金碧峰。然後入無相定,小鬼入內遍尋不獲,唯有持詩回復王命,閻王爺爺亦無可奈何。
又宋朝名將岳飛將軍,最崇敬的高僧是道悅禅師。後岳飛被奸相秦桧召回京,道經金山,師勸他出家不要回京,但岳飛對國家忠心耿耿,明知回京不利,仍要前行。臨行,道悅禅師說:歲底不足,謹防天哭,奉下兩點,將人毒害。岳飛不明其意,直至被捉下獄,含冤遭害時始明白,但已經太遲了。
那年十二月小,只有二十九日,當天晚上,下大雨,岳飛聽到雨聲,知道災難臨頭,結果,不久被秦桧害死於風波亭。秦桧問劊子手,岳飛臨終說些甚麼?劊子手說:他悔不聽道悅禅師言;秦桧即派何立帶兵去捉道悅禅師。當何立要到江天寺前一日,師聚眾升堂說:何立自南來,我往西方走;不是法力大,幾乎落他手。說完,立即坐化。當天,眾人皆不知是何意?次日,何立兵至,才恍然大悟。可知師法力無邊,說走就走,生死自由,奸相秦桧,也無可奈何。
當今末法時代,信佛求福的人多,學佛修行的人少,能夠了生脫死的人更少,皆因不知諸法苦、空、無我、不淨,不善思惟,造諸惡業之過;若能了解我空、法亦空,不生執著,不貪求,不取捨,善自思惟,心行不作惡業,就可以將十二因緣的流轉門,變為還滅門,而跳出六道輪回,解脫生死的束縛。
在剛剛過去的一年中,我的姊姊,我的老師,我的朋友,以及我認識的人,竟然有六七位相繼離開人間。死去的人,大都被贊頌,被公祭,被傳供,我懷疑他們是否知道,是否見到,吃到,是否可以往生佛國?抑或真的能夠自己作主,乘願再來?古人說:在生之時不孝敬,死後何勞哭鬼神。我有一種想法,以其死後,花那麼多錢去買花果素菜來公祭,不如在生時好好恭敬供養。中國宋朝,四川有位德普禅師,也有我這種想法。年幼時,一日,在路中遇見富樂山的靜禅師,即合掌作禮言:此吾師也。後被帶回山中作小沙彌,但一舉一動,皆老誠持重,不像小孩。十八歲求戒,即開席講唯識及起信論,後參黃龍禅師開悟。
有一日,對弟子們說:諸方尊宿死了,叢林必祭,我以為徒然虛設,因為人死後是吃不到的。我若是死,你們應當先祭我,從現在起你們可以辦祭了。大眾以為他是在開玩笑,也說:和尚於何時遷化?德普禅師卻十分認真的說:你們祭畢,我決定走。自此,便假戲真造,設置靈堂,師端生其中,弟子們致祭,上香、敬花、讀祭文、跪拜、傳供,普師一一接受並進食。出家弟子們祭畢,其他在家弟子,亦依次序排期公祭,上供。如是三個月後,所有僧俗弟子都公祭畢,師便對眾人說:我明天雪停便行。次日早上,雪忽然停止,德普禅師,也就焚香端坐而化。這種死法,何止死得灑脫自在,說走就走,而且死前,日日公祭,有贊有吃,多麼有趣?但這種境界,絕對不是我法未空的人所能為,更不是我法未空的人所肯為.
(三)引己為證
1.自利功德
我斷一切,諸見纏等,以智慧刀,裂煩惱網,五陰捨宅,觀悉空寂,證無上道,微妙功德。
以下,是釋尊引自己為證,證明修我法二空觀,可以成就自利利他的功德,終成佛道。此二頌是舉佛自利功德中的智斷二德。眾生愚癡無智,錯認世間一切現象是真實,故執我執法,起貪嗔癡之心,作殺盜YIN之業,被業力所牽,流轉生死,輪回六道,不能超越三界,如墮羅網,失卻生命的自由。若肯接受佛的開示,修習空觀,空我法二執,即可斷煩惱,了生死,證涅槃。佛並引自己為證,故說:我斷一切,諸見纏等。
一切諸見,指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及邪見等五利使。諸纏,指無慚、無愧、睡眠、掉舉、昏沉、悭、嫉、忿、覆、悔等十纏。煩惱網,通指身見等五利使,及貪、嗔、癡、慢、疑等五鈍使。此等煩惱,擾亂人的身心,如被人纏縛,不得自由自在,故說纏說網。佛因中既然修習我法二空觀,以智慧刀,割裂煩惱網,故能回復法身慧命的自由。
五陰,是能造生命的色心二法,捨宅,是所造的生命。佛用智慧刀,裂煩惱網,通達諸法空相,知道五陰所造的生命,虛偽無主,能造諸法,亦空無所有,不但我空、法亦空,連能空諸法的空智,亦不可得,能所悉皆空寂,故證畢竟空,得無上道,圓滿成就,佛果種種微妙不可思議的功德。
智慧刀,即般若真智,是智德,屬佛果三德中之般若德;裂煩惱網,即證涅槃,是斷德,屬佛果三德中之解脫德;五陰捨宅,觀悉空寂,是妄盡,證無上道,微妙功德,是真現,屬佛果三德中之法身德。即是說:佛因中能以般若空智,修習我法二空觀,果上即涅槃三德。
2.利他功德
開甘露門,示甘露器,入甘露城,處甘露室;令諸眾生,食甘露味。
以下是明佛果利他之功德。甘露是諸天不死之神藥,食之可以命長、身安、力大、體光。譬喻佛所證涅槃,有常、樂、我、淨四德之妙用。十住位初開聖道,遮二邊,故言:開甘露門。對十行位,口別顯示,謂之:示甘露器。對十回向位,因事入理,言入甘露城。對十地位,處法性空,故言:處甘露室。對妙覺位,自食斯味,兼以化他,是令諸眾生,食甘露味。
菩薩雖能自行化他,但化他未廣,自行未圓;唯佛果智德圓,斷德滿,慈悲力大,能為眾生,開十住,示十行,令眾生入十回向,處十地,食甘露味,功用具足,故言:開甘露門,示甘露器,入甘露城,處甘露室。
開甘露門,是令眾生得道慧;示甘露器,能令眾生得道種慧;入甘露城,令眾生得一切智;處甘露室,令眾生得一切種智;食甘露味,令眾生住佛果涅槃。
吹大法螺,擊大法鼓,燃大法炬,雨勝法雨。我今摧伏,一切怨結,豎立第一,微妙法幢。
以下九頌,是明佛果化他圓滿;今此二頌,是說轉法輪攝化眾生。初四句是說法化他,後四句是用神通化他。由於佛修因時,觀我法二空的正慧,故證果時,智德圓滿,能說法化他;由於佛修因時,觀我法二空之助道,故證果時,斷德圓滿,能用神通化他。
今舉四喻,以譬喻佛說法。螺是改號,喻佛說小乘法,能改凡夫苦忍之性,入聖人之正性;說大乘法,能改凡聖之偏性,入中道之圓性。通教七地,別教初地,圓教初住,皆是改號之位,令從偏空,得入中道。
“擊大法鼓”,軍隊中每擂鼓助威前進;喻佛說法,督進深行,小乘在修道位,通教八地,別教十行,圓教初住,此等諸位,以聞法力,得進真修道位。
“燃大法炬”,炬能自照,亦能照他人;喻佛說法,令自他皆得益,如千年暗室,一燈能照。佛說法亦如是,佛不說法,則世間黑暗,幽冥無光;諸佛出世說法,真理之光,普照大地,可令眾生燃起智慧心燈,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皆知善惡,識邪正,明因果,甚至照破無明煩惱黑暗。通教八地,別在回向,圓在初住,皆是自他,俱得利益之位。
“雨勝法雨”,雨能潤澤大地,成熟農作物,令花果敷萦;喻佛說法,令人增益道心,任運成熟,自然流入娑婆若海。法華經言:“一雨普潤,三草二木。”世間三草二木,譬喻佛所教化,三乘五乘之機;佛說法譬喻下殊勝之法雨,普洽五乘眾生之機,隨眾生根性大小,皆各自得益。
我今摧伏,一切怨結,是拔苦;豎立第一,微妙法幢。是與樂。怨是怨敵,結是結縛,總譬喻五住煩惱。五住煩惱:通指根本煩惱(無明),與枝末煩惱(見思)。根本能為枝末所依名住,根本能生枝末名地。
一見一處住地:身見、邊見、戒禁取見、見取見、邪見等五利使見惑,入見道位時,斷於一處,名見一處住地,通指三界見惑。
二欲愛住地:欲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其愛著垢重,故名欲愛住地。
三是色愛住地:色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其中愛著之垢最重,故名色愛住地。
四有愛住地:指無色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有是指有為生死言,無色界之愛,於生死之果報,為愛著之最終者,故名有愛住地。
五無明住地:通指三界一切無明煩惱。無明煩惱是一切煩惱的根本,故另立一住地。二乘但斷前四住,佛則五住淨盡,二死永亡,故可以摧伏一切怨結。
豎立法幢,即是說法利生。幢有高聳、莊嚴二義:喻佛說法,高超眾行之上,故言第一;佛三身俱備,萬德莊嚴,故言微妙。眾生依佛所說之法而修,得證無上道,故佛所說之法,是最勝無上第一微妙之法幢。
度諸眾生,於生死海,永斷三惡,無量苦惱。煩惱熾然,燒諸眾生,無有救護,無所依止,
我以甘露,清涼美味,充足是輩,令離焦熱。
下文是以四弘誓願化他,此三頌是明拔眾生苦。度諸眾生,是眾生無邊誓願度。令眾生能度生死海,永斷三惡道,解脫無量苦惱,是未度苦谛者令度。
煩惱熾然,燒諸眾生,是煩惱無盡誓願斷,亦是未斷集谛者令斷。眾生心中煩惱火熾盛,苦不堪言,無救無依;佛以慈悲水,撲滅眾生煩惱火,令無救護無所依止的眾生,消滅心中煩惱火焰,而得身心清涼自在。
我以甘露,清涼美味等四句,是佛道無上誓願成,亦是未證滅谛者令證。佛憐愍眾生,流轉生死苦海,故以佛道的無上甘露美味,施給無救無依的眾生,令得充足法味,遠離煩惱焦熱,而證得佛道清涼自在。
於無量劫,遵修諸行,供養恭敬,諸佛世尊,
堅固修習,菩提之道,求於如來,真實法身。
捨諸所重,肢節手足,頭目髓腦,所愛妻子,
錢財珍寶,真珠璎珞,金銀琉璃,種種異物。
此四頌是四弘誓願中,法門無量誓願學。亦是未安於道谛者,令安於道谛。於無量劫,是明修學時間之長;遵修諸行,是廣修六度萬行;供養恭敬,諸佛世尊,是財供養;堅固修習,菩提之道,是法供養。佛於因中廣修六度萬行,趣向遙遠的菩提覺道,必須要有堅固不拔的意志與毅力,始可克服菩提道上的種種障礙。佛所以用無比的毅力,與堅固的意志修習菩提道,目的是在求於如來真實法身;此明佛難行而能行之目的。
捨諸所重以下,是明難捨能捨,捨是施捨,即是布施。普通說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今此經中言布施,則有內財施,外財施,與內外財施等。有捨心的人,是樂意布施的,但要布施自己珍惜的貴重物品,已經不容易,何況是自己的四肢或腦袋、或眼晴、或骨髓?布施這些身體部份,是會危及自己的生命,普通人是無法做得到的。但釋尊因中行菩薩道時,不但樂意布施身體的任何部份,同時能夠捨身濟餓虎,本經第十七捨身品,就是說釋尊往昔為王子時,捨身救虎的故事,是屬內財布施。
所愛妻子,是內外財布施。菩薩,有出家也有在家的;在家菩薩,當然有妻子,也有兒女。家庭中最親愛的,該是妻兒,要將自己的妻兒送給別人,在普通人來說:簡直是不可能的事,但在證得諸法空性,破我法二執的菩薩,在需要時,是會慷慨布施的。
錢財珍寶,真珠璎珞,金銀琉璃,是七寶布施,種種異物,是指七寶以外,所有珍奇異寶。今言釋尊因中修行時,無論是外財的奇珍異寶,或是內財的生命,及內外財的妻兒,都能布施。
布施是六度之首,舉布施即概括六度萬行。菩薩廣修六度萬行,必須明白我空,法亦空,除去我法二執;以無住無著之心,實行無相布施,實行無相度生,實行無相忏悔業障,實行無相贊佛,禮佛,才是無漏功德,才是成佛的真因。
釋尊因中修行,能夠明白我法二空之理,進而修我法二空之觀,不著空有,又能雙照空有,故不但能成就自利的智德與斷德,同時能斷煩惱,轉法輪,度眾生,離相布施,圓成佛道,獲得佛果無量無邊的功德。如果我們有機會見聞讀誦此空品,或聽法師講解此空品,先明白我法二空理,進而修習我法二空觀,不執有,不著空,以無住無著之心,廣修一切法門,廣度一切眾生,一定可以斷一切煩惱,度生死苦海,證無上佛道。可知本經空品,所說我法二空之理,對於學佛修行,是何等的重要。因此,古德編寫供天儀軌時,特別將此空品,列入供天科中,令行者明白我法二空之理,進而修習我法二空觀,破除我法二執,以無住無著之心,廣修供養;由有相布施,進而無相布施,則何只所得之福,無窮無盡,且能遠作菩提之因,用意極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