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多以為“居士”這個名稱,是佛教稱呼在家男女信徒的專有名詞,其實不然。
在佛教的原始聖典中,尤其是在律部之中,居士乃是俗人的通稱,梵語稱為迦羅越,不論信佛、不信佛,凡是居家之士,便可以稱為居士。男的稱居士,女的稱居士婦,是對已婚俗人的通稱。故在羅什法師的解釋是:“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注:《維摩經》卷一)《十誦律》卷六則說:“居士者,除王、王臣,及婆羅門種,余在家白衣,是名居士。”
在中國,運用居士一詞的,也不是以佛教為始,在《禮記》中就有“居士錦帶”一語,那是指的為道、為藝的處士,含有隱士的意義,所以在中國古籍中,往往見到一些文人雅士,每喜以居士自號,但那並不表示他們是佛教信徒。
佛教習以居士稱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從維摩居士而來。維摩居士,確可稱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後人附會,如慧遠大師《維摩經疏》卷一說:“居士有二:一、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
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漸漸地,也就成了佛教的專用。清朝的彭際清,編寫一部在家佛徒的傳記,也以“居士傳”為命名。實際上,以居士稱呼學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沒有什麼不可,若以中國人的觀念,以隱士的含意,來比附學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當的,甚至是意義相反的。因為,隱士是過獨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學佛之士,應該是菩薩道的實行者,為度眾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脫,也必助人解脫。這怎麼可以與隱士同一意義?
然而,既已相沿成習,我們也只好隨俗稱呼了。
照理,一個名副其實的在家居士,便是一位大乘的菩薩。
雖然,要做一個名副其實的菩薩,並不是簡單的事,太虛大師曾說:“悺正須入祖位者,乃能宏大乘教,否則……但能令得人天權小之益,及種大乘善根,不入大乘。”(見《佛法導言》)要到禅宗的破了三關,相當於六根清淨位,才入祖位,入了祖位,才能弘揚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菩薩道,真是難能可貴。
可是,我們總不該因了菩薩道的難行而就不行,雖然不能即生成就優入聖位的大乘菩薩,如若繼續種下了大乘的善根,終究必將成為優入聖位的大乘菩薩。
所以在家的居士們,不要氣餒,在家人雖在解脫道的求取上比出家人相差一階,然在菩薩道的實踐上,卻比出家人的條件優勝得多。
我們知道,人天道的主要德目,是五戒十善(殺生、偷盜、邪YIN、妄語、飲酒為五項必戒的德目,故稱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言、不绮語、不兩舌、不惡口、不貪欲、不鎮恚、不邪見,稱為十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第三篇〈人間天上的護照〉);解脫道的主要德目是戒、定、慧的三學;菩薩道的主要德目,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的六度。六度包含了三學,三學又包含了五戒十善。所以,菩薩道才是佛教的根本道。
然在六度之中,乃以布施為首,可見,菩薩道的實踐,是以布施為重心,因為要度眾生,必須先要安慰眾生,先使眾生在物質上與精神上,得到了安慰,然後才能對你發生好感,接受你的化導,並也信任你的化導。
布施,分有財施、法施(離苦的方法)、無畏施(給怯弱者鼓勵)三種,財施屬於物質的,法施與無畏施屬於精神的。理想的布施工作,最好能三種並重,但在一般的眾生(人),在現實生活的驅迫之下,對於物質的要求救濟,遠比對於精神的要求寄托,更為急切,首先使他吃飽了、穿暖了,才能再談精神的追求。近世基督教在中國的風行,原因也在於此,不管基督教的教義怎樣膚淺,能給人群以物質的實惠,總是真的,除了破衣面粉的誘惑,他們也辦了許多的醫院和學校。一般人,那能都是神學家或哲學家,會去研究它的教義和內容?所以基督教的分子,傳教士的群中,有以信教為職業的偽善者,信徒的多數,是出於盲目的附從(他們的確需要宗教的安慰,但卻未得到正確的引導),另有一些是出於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別有用心。在佛教,以布施的工作來說,居士要比僧尼更能做得徹底,因為根據律制,出家人是不該有財富也不會有財富的,既然沒有財富的積蓄,對於物質的布施,就無法做到。即或今日的僧尼,未見有幾人是把銀錢一戒持得清淨的,但是除了公有的寺產,也不致有太多的私產。所以,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以無畏的精神鼓勵,卻不能利用物質來救濟。雖在佛經中說,布施的功德,以佛法的布施最為殊勝。但在前面說過,接引眾生的先決條件,應以物質第一。至於教化眾生離苦得樂──走向解脫之道,那才是佛法的功能,這個功德雖大,卻不是解除現實貧困的直接方法。同時,在所有的出家人之中,能以佛法及無畏來布施的百分比,也是相當低的,我們在原始聖典中可以得到證明:佛世的出家弟子,經常隨從的,約有一千人左右,那些多數是大阿羅漢,此外的凡聖僧尼,當然還有很多很多,但在僧團中能起領導作用的,不過數十位而已,至於弘化方面有大成就並有名字記載的人,比數上也是非常之少,雖然聖典的記載,不免掛一漏萬,但在法施方面真起大作用的人,確實不會太多,那當屬於事實。後世的僧尼,當然更加不用說了。因為出家人是以修持解脫道為主,行有余力,才能談到救濟眾生的工作。
至於居士,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菩薩道的實行者,也便可以做到三施並重了:自己有財富,可用物質救濟貧困,自己深通佛法的勝義,可以用來教化眾生,安慰眾生,鼓勵眾生。
所以,真正的大乘精神,雖由出家的大菩薩乃至佛陀來攝化,一般凡夫的出家人則不能充分表達出來,唯有發大心的在家居士,才是菩薩道的理想實行者。
當然,這裡所說的理想居士,在歷史的記載上,也是數得清的。至於一般的居士,確實不容易做到理想那樣的境地。有錢的居士,能夠以財物布施,但也僅止於財物的布施,未必也能夠深達佛法的勝義而用佛法布施。若期他們進一步地對於解脫道的欣求,那是難上加難了(當然不是沒有);所以,他們的布施,乃是局限於人天福業的經營。
至於深達佛法勝義的居士,雖可做到法施,但他們未必就是大富長者,對於物質的布施,也就力不從心了。大多數的正信居士,是在人天道與解脫道的交叉路口徘徊,既向往解脫道,卻無法擺脫人天業;乃是在人天業中,慕求解脫之道。他們當然還是幸運的,也是可敬的,最低限度,他們必將走上解脫之道,乃至走上真菩薩道的。